Re: [新聞] 12次產檢未發現女嬰缺手腳 婦人求償816萬敗訴消失
※ 引述《moebius2 (漫無目的)》之銘言:
: ※ 引述《suyuan (碩源)》之銘言:
: : 努力的做產檢,不就是這麼一回事?事先擋住許多悲劇的產生,事先預防悲劇生下來
: : 不然你以為為什麼大家都要花大錢去做各種精密的產檢?
: 小弟
: 08年老婆懷孕也去做了超音波
: 醫生給我們解說的超仔細
: 不只是看四肢 還數手指頭有沒有少 腳趾有沒有少
: 有沒有兔唇 雞雞大不大等等
: 有時候剛好胎兒翻身看不到 還要去爬爬樓梯 回來在照
: 而且十次產檢 至少看了四次
: 費用真的很便宜
: 所以沒看到真的很扯
你忘了說仔細一點,幫你補充一下好了
以個人經驗,一開始在小間的民間醫院。
照的時候,就是看發育狀況,聽心音,讓你聽聽小孩和母體血管
「霍~霍~霍~」的脈動聲音。
接下來? 就是看有雜訊的小動物影像,有沒有小GG、日後會不會被罵母豬
由一般的小診所婦科醫院就可以看出來了。
至於手腳? 若看不出來還查個屁! 連臍帶位置或繞頸都能查到好嗎!
而所謂高層次
是為了進行進一步的檢驗,去查查某些原本要羊膜穿刺、染色體鑑定,
但可以表現在胎兒外觀或生理結構上的狀況。
比方頸部透明帶、手腳指數目、五官長相看看有沒缺陷或早期發現像隔壁鄰居....
有的三八老爸還會臉部照片,只是呈現的完整度實在.....
大醫院的一般超音波設備也是觀察心音、血液流動以及基本外觀。
只是雜訊實在太多,等的人更多,所以時間效果就......
但說看不出來肢體、要高層次才看得出來四肢有沒分叉枝椏的,
這也太狡辯了
除非機器實在爛到不行.......
現在要告,可以用用看優生保健法,然後牽拖要求政府?
因為告了第九條成立,但卻沒罰則.....
小孩子長到人家會爬會跳,你的還只能滾,長得又像自己....
光想像都是煎熬,何況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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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5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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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的手腳枝椏出現的可能比你的聽覺甚至神經痛覺還要早
過度殘缺,當然就掰掰,要她下次換裝再來啊。
不然以後生下來被歧視或去犯罪、遷就不好婚姻或職業喔?
外國對於墮胎的法律規定早就細膩到隨胚胎發展進行了
四到六個月是有嚴重因素就可以打掉,此例合的啦。
※ 編輯: unclefucka (220.129.56.165), 04/14/2017 09: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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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沒有蓄意造成傷害
2. 優生保健法也不處罰因失職所以導致「有墮胎理由卻因資訊不足導致錯失
墮胎良機的女子因此不墮胎」的醫生。
3. 他媽的律師太爛。
上面都說會測量股骨了,幹,難道就看不到大腿少一隻?
「這位太太,你小孩股骨很好量,因為沒啥遮蔽物呢!」
4. 要立法、抄襲外國先進法令?
不怕醫生聯合基督教團體遊說政黨影響你下次連選都沒得選?
上述優生保健法第九條,定位上顯然只是刑法墮胎罪的免責條款呢
呵呵,慘.....
※ 編輯: unclefucka (220.129.56.165), 04/14/2017 09: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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