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炒飯吃3口也有權喊停!婦團倡「沒有同意.就是性侵」消失
※ 引述《pqoiwe1994 (pqoiwe1994)》之銘言:
: ※ 引述《meredith001 (羽咲みはる超可愛 ̄▽ ̄)》之銘言: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炒飯吃3口也有權喊停!婦團倡「沒有同意.就是性侵」
: 媽的婦團囂張那麼久 夫團到底在哪
: 我也來提倡一個原則 「沒有性侵,就是誣告」
: 以後 被告性侵的人 如果能舉出強而有力的無罪證據
: 不但無罪 且刑責直接轉嫁給原告
: 假設法官本來會判被告十年 原告就關十年
: 男權女權 我只要平權
你講的如果強制性交不成立就直接誣告罪成立這是不可能的,會變成違憲條文,侵害訴訟
權。
頂多只能規定:若不成立強制性交則檢察官應偵辦誣告罪是否成立,這樣才勉強能不遭致
違憲批評。
但其實這個現行法就有空間這樣做了,只是有人被吉的時候太慌不懂得處理而已。
只要開偵查庭的時候,跟檢察官說明雙方是合意性交,然後一併提起誣告罪的「告訴」,
檢
察官就要一併偵辦了。
如果你不提告訴,檢察官就算本案偵查終結不起訴強制性交,但除非他太閒不然他也懶得
辦誣告罪。
反之,今天你有提告訴他就不得不辦了
然後,通常不起訴的理由再不起訴處分書上面都是這樣的:
e.g.實務上常見的性交完還有簡訊傳情、甚至一同出遊與一般性侵害常理發展有違作為理
由
這個東西附卷以後,被分案偵辦的檢察官看了,起訴誣告的機會就大很多了。
接下來就換對方有的受了,滿滿的大!訟!累!
歐對了,行房記錄器最好不要裝,因為你就算拿出來證明自己沒有強制性交了以後,會
被轉告另一條315-1竊拍竊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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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2:25,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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