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國片「目擊者」原著編劇開戰了!控遭侵權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4/11 01:11), 編輯推噓19(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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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ovoso (柴犬高速螺旋)》之銘言: : * 剛剛桃樂絲的最新回應: : http://tinyurl.com/lxar6tz (FB連結) : #謝謝網友很厲害 #ReDmango : 網友分析很對,一開始不利為何要簽約 : #沒看清楚 是的 : #對法律不懂 也有,因為我覺得協議書只是一個初步協議,不是正式合約。 雙方立書 簽名蓋章 這種文件就已經具有契約的形式了 不論名稱叫作甚麼(除非有專法規定必須有制式型式) 另外契約內容也沒有違反法律的部分 所以基本上契約會成立..... (除非能另外舉證 雙方有人使用詐術 違法手段脅迫簽約等情況 或是立約者無行為能力) 重要的契約 不懂或沒能看懂得 還是得請專業的律師當顧問 (當然如果你覺得這種東西涉及利益或風險不高 你也可以選擇便宜行事) : #輕信對方 這個蠻大的,我真心認為導演不會A我的東西,他要投遞輔導金 : 需要全權授權。 契約上第一段只授權了故事構想可用於編劇和影片製作 但是第二段 「其餘一切有關本片及本片所衍生之著作財產權及所有其他類型成品 等版權之現有和未來衍生之視聽著作權及發行事業等權益均歸程偉豪所擁有 ,與本人無涉」 這點等同已聲明 程導演將原作用於本電影所有的行為及衍生著作都是已授權的 (除了署名權 但這點如果契約沒特殊規範 本來就是作者的著作人格權...) 而且放棄了自己在著作財產權上的權益 (在合約上自己把自己排除..) 另外契約也沒明確指出此授權對方應該先後履行哪些義務才能取得 某種程度等同就是直接送人的意思.... 而且「及所有其他類型成品」 這句不明確的用字很危險 如果沒這句 原作者的授權範圍就只限制在本片電影和其衍生著作 但加了這句 原作者如果想把原劇本授權給電視劇 舞台劇 動漫 遊戲 都有可能還有的吵... (而且還可能吵不贏....) : 我今天不講其他講一點 : 就算我輕信、沒看清楚、對法律不懂 創作者不懂智慧財產權 這點在台灣很普遍 也是造成很多悲劇的原因 ( #1OtJjayC 裡面提到為何我認為台灣文創玩假的) 不是自己受害 就是侵犯他人權益 了解智慧財產權是現代創作者的基本功之一 如果真的不懂也沒關係 但花點錢尋求專業的法律服務 : 千不該萬不該,不給錢。15萬也不是行情,這都不想給,我真心沒轍。以後 : 不要怪台灣沒有編劇,都餓死了謝謝。創作六年除了文化部的補助沒拿到 : 錢,同時,我之前找助理、找企劃、找編劇的錢,都花到100多萬了,騙到 : 手,請不要驕傲好嗎。 論情論理 確實不合比例 不合情理 原著者的委屈相信多數人都能了解 但是論法.... 契約字句上看起來並沒有與現有法律違背 所以契約有效的機會很高 而契約一旦有效 對原作真的是壓倒性的不利.... : 笨是我的事情,但一個人的迷糊,不應該被搶劫吧! : 我就像太笨在路上走沒注意錢包掉在地上,不代表,你可以隨便拿走、隨便 : 占有。 : #希望法官覺得笨沒有罪 #以後我會乖乖讀合約的 : #從目擊者變成受害者 我也是暈了 七年了說 問題就在於契約上雙方簽字同意了.... 除非能舉證這過程涉及強迫或惡意欺詐誤導 或是笨到沒有行為能力 不然滿二十歲 就是有民法行為能力人.... --- 自己也是設計師 對智慧財產授權契約也有些研究 但看了這個契約 真的幫不了甚麼... 也希望藉這機會 喚醒創意產業相關從業者 多多去了解一下智慧財產權 千萬不要讓自身權益受損 也不要隨意侵害他人權益 : * 另一篇回應: : (fb連結:http://tinyurl.com/ks6ep8a) : 有人問我為什麼要簽協議書? : 因為導演2015年要送輔導金,希望我把版權簽給他。他說需要獲得全權授 : 權,但是,我卻輕忽協議書的功能,如果談到錢應該要寫付款時間點,而談 : 到版權應該要寫如果沒送件本文件作廢等。所以,簽約之前詳讀,不要聽別 : 人說 #這只是簽一個協議書 #不是正式合約 的話,老實說沒看清楚應該是 : 自己要認了,我也覺得整個狀況很莫名。 : 但後來我發現其實我好像是被騙。 : #何來此言 : 因:導演要送輔導金,錢不多 : 果:簽授權書給他,但獲得以後要分15萬 : 老實說,15萬真的不多,講出去都「很丟臉」連15萬都想要不給我覺得,很 : 糟糕。 : 這是我為何此事,索賠追討3,000萬對於詐騙、侵占等,也正式報警。我只 : 拿我認為是我的收入也是之前投資的錢,就是150萬,多的錢會分配給曾經 : 幫助過我的人,有再多,就拿來幫助編劇們。細節老實說沒想,但是,等我 : 有那筆錢再來跟大家一起做劇本大夢吧! : ---------- : 順道一提,很多人應該要改變觀念, : 在草擬合約跟交涉階段,就該找律師了,專業的能幫你防範於未然 : 如果等事後發生爭議才找律師,往往已經來不及避免傷害,只能把傷害降低而已 : 為台灣的編劇人才加油 : ※ 引述《ashrum (玄鳳阿修拉姆)》之銘言: : : 這事很簡單吧 : : 合約有權利義務 : : 導演方未履行義務合約關係消滅 : : 導演方聲稱原著不提供帳號 : : 負舉證之責 : : 舉證完成也只能證明合約未完成 : : 至少還是該付15萬啊 : : 又不是約簽了就無敵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T00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245.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1844265.A.B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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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真的要推,真的簽下去不管鄉民怎麼挺你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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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看那份契約真的很絕望,編劇幾乎穩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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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字 愛莫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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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看到超級難過 簽這麼棒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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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對於她把一切歸因於沒看清楚、看不懂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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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真的不要亂簽,否則空有大家的同情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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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存疑...這完全是用白話文寫成的一張A4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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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那種一般人會看到昏頭的合約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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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被騙是最痛的 有些人就是靠這樣壯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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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照著合約內容來談 不管怎麼談都不會有人願意吧 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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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的是另外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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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在合約上完全站得住腳啊 合法 所以也不能講導演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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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其實很好奇原始構想跟現在劇本到底差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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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講:不爽看啦 這樣可以吧 廠廠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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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差到可以心甘情願千這樣子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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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簽,房子都可以硬上,簽了,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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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好奇原始構想跟現在劇本差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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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智財權不同律師事務所解釋還會有略些不同 建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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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方式也會有所不同 這牽扯到保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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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有時間的話 多了解和花點時間做功課都不要嫌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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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道德有瑕疵的人,最後還是得靠大眾力量抵制;有心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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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人在法律上根本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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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初口頭講的和書面寫的不一樣 這樣有算使用詐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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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的部分要能舉證 不然死無對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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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這種合約不合理,但是光是那行字就很難討取該有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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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有說電影和原劇本相距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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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4:29, ,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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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要簽的。怪我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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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萬不是行情→那你幹嘛簽約?看了大紅所以哄抬價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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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錯萬錯都別人的錯,我自己也是創作者,真心鄙視這種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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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3:07, , 33F
推,真的對智財權的認識是基本功,不然自己把自己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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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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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都承認後來的劇本和原來差距頗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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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簽名蓋章說差很大了,現在又說差不多 是怎樣..-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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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裏不合比例 去電影版爬文好嗎 腦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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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巴說差距不大鄉民就聽 自己簽的白紙黑字說差距很大 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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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說是被騙 幹 真的好屌喔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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