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國片「目擊者」原著編劇開戰了!控遭侵權消失
※ 引述《ORK ()》之銘言:
: 關於這個事件~來看一下之前的報導
: http://star.ettoday.net/news/896179
: 節錄其中一段報導:
: 陳玉珊將《目擊者》授權給程偉豪後2人簽定授權書,明文寫下程有擁有該故事以及更動
: 權力,版權全歸程偉豪,程申請輔導金後也要付15萬元給她。陳玉珊以為程會在2015年申
: 請,但他沒有,而是在2016年才申請,且到現在都未支付款項,所以控訴對方根本是「剽
: 竊」她的劇本。
: 程偉豪接受《娛樂星光雲》電訪,表示當初簽完授權書後就擁有《目擊者》所有版權,
: 2015年因為也有申請輔導金的《紅衣》尚在後製,手上握有輔導金片不能申請另一部,所
: 以《目擊者》延到2016年才申請。
: 監製唐在揚說,程偉豪2016年申請到輔導金後,陳玉珊就找上門,「輔導金申請後本來就
: 不可能馬上下來,她來我們辦公室要錢,當時我還沒看過授權書,我說請給帳戶我們可以
: 支付,她開口說要150萬,我說你可以走了,因為新人行情價是60萬,我可以付,她才改
: 說那80萬,我說我要回去跟程偉豪看一下授權書,結果一看才發現全是謊言。」
: ----------
: http://imgur.com/a/vjOvO 授權書內容
: 授權書直接寫:一切有關本片及本片所衍生之著作財產權及所有其他類型成品等版權
: 之現有和未來衍生之視聽著作權及發行事業等權益均歸程偉豪所有,與本人無涉
: 單就授權書內容~桃樂絲完全沒有反駁的餘地~直接是把自己賣了~還幫忙算錢!?
: 比較有爭議的是:
: 如果程偉豪已知道2015年不能申請輔導金
: 為何還在授權書上特別標註"唯若確定獲得2015年度輔導金"?
首先,
個人認為這應該不是找律師或有法律專業背景者擬的協議書,
哪一方該負擔什麼義務,享有什麼權利,
有爭議時該經過什麼程序解決,通通沒寫...,
反倒多了很多沒辦法特定的文學用語。
然後從用語來看,
幾乎是囊括了一切著作權法上所有的著作財產權,
不管是改作權、公開播放權等等等...,
還沒有期間的限定條件,那依照協議書真的就是授權出去了。
覺得唯一可以攻擊的點在於,
確定獲得2015年度輔導金的部分,
導演跟另名編劇是否曉得文化部輔導金申請的要件限制(一年只能一部)?
是否在明知的情況下仍然提出了這樣的條件?
這可能會是左右整份協議書效力的問題。
但是,拜託請快點去找律師吧!
當初協議書不就是沒找法律專業人士撰寫,才會有今天的問題?
引起關注不錯,
但如果沒辦法主張法律上的權利,
對桃樂絲小姐沒有實質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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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希望是溝通不良而已,但搞成這樣,根本是撕破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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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說是惡意欺騙太武斷了,還有事實不清楚。
不過應該不會構成背信,背信是指受有委任處理事務,
這件事是著作權的授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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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0.242), 04/11/2017 00: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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