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禾聯電視爆炸燒屋 判大潤發連帶賠52萬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7/04/03 10:24), 9年前編輯推噓-2(2425)
留言31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8 (看更多)
: 噓 jungle01: 有無看到黃男完全放棄答辯 民事官司放棄答辯就輸一半 04/03 09:32 : → jungle01: 隨便別人說 04/03 09:32 : 噓 jungle01: 而且還是拿媒體報導來罵法官頗科 04/03 09:35 : → jungle01: 在民事官司不說話就是任人宰的一方 看到一群理組連重點 04/03 09:38 : → jungle01: 都放錯 04/03 09:38 對啊! 可憐的理組人 還要賣肝賺錢 沒時間出庭答辯 用膝蓋想說 這當然沒自己的事 幹麻出庭! 誰想的到 法官會這樣判呢? 這都是理組工具人 不願去理解文組溫拿在想什麼的錯 對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72.17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1186263.A.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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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言詞辯論期日,若當事人之一造經合法通知,且無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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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而不到場,法院得依到場當事人之聲請,由其一造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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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障礙還想酸 廠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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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而為之判決。法院就此所為之判決除斟酌到場當事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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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意旨外,亦須斟酌以前辯論及調查之結果而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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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未到場者不一定會遭敗訴判決,但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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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條第3項之規定,當事人對於他造主張之事實,已於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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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期受合法之通知,而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亦未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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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書狀爭執者,在訴訟上將會發生視同自認的效果,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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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即有可能受到法院對其不利的判斷,但此項規定並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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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當事人係以公示送達之方式通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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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法條都不查還敢酸人不就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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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膝蓋想 就覺得沒自己的事 怎麼會想要答辯什麼? 誰知道 自己會有沒拔插頭的疏失? 這就是一個教訓 要用膝蓋去想事情 一定要到現場看法官在想什麼 ※ 編輯: yesnogod (61.224.72.178), 04/03/2017 10: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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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要去告訴法官你在想什麼,法官又不是你肚子裡的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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蟲。民事訴訟屬於私利法官沒義務幫你查證,你要拿出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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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利的證據如果自己都不作為這又是私利別人幹嘛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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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就是自己都放棄治療別人也沒必要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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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母豬總是要求男友要知道她在想什麼 遇到這種母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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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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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人跟我說台灣學法的都只問輸贏不問是非,我以前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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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從這邊可以得知. 如果我買了便宜的電視, 不幸的他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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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來, 則我需要放棄我的工作我的生活, 去鑽研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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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鑽研電學, 然後到民事法庭去好好答辯, 不然我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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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人宰割...這就是大家討論出來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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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理組嗎做事只會走極端難怪沒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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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也不想請律師沒關係至少得出庭跟法官說指出搜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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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的點 都提早那麼多天通知你出庭不出庭或出庭不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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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你在意這件事連鬼都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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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連民事刑事都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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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組更怪的是邏輯非常差拿出來討論的新聞寫的是判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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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法律討論什麼 講到法律只會鬼打牆顧左右而言他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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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好嗎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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