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司改決議 妨害名譽除罪化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3/31 14:01),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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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1ViE (L1ViE)》之銘言: : 第五分組今原定討論8個議題,但會議約5個小時結束,最後只針對4個議題做成決議, : 針對妨害名譽的部分,委員們決議認為,基於保障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 : 避免以刑逼民、濫用國家訴訟資源。並提出數據指出,全台地檢署從2014年至 : 2016年間處理了28073件妨害名譽罪案件,最後只起訴了5745件案件,且因妨害 : 名譽屬於告訴乃論罪,偵查中、審理中都可撤告,但最後判決結果幾乎都可易科罰金, : 因此建議妨害名譽犯罪予以除罪化。 救護車本來免費就有垃圾叫好玩的 直升機救人免費也有垃圾叫好玩的 公然侮辱刑事給人民告免費就有垃圾告好玩的 以後全改成使用者付費 不要怪政府不照顧人民 要怪就怪台灣有太多垃圾濫用 當善意變成國家沉重負擔 越來越多使用者付費就是可預見的未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31.2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0940079.A.B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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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得梅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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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一篇文1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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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律 依法辦理 臭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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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該除罪化了 為了87 白痴 垃圾這幾個字浪費司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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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tV2ljs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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