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太陽花宣判】黃國昌、林飛帆等22人全無罪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3/31 13:51), 8年前編輯推噓-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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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bb1564 (禽獸大大)》之銘言: : ※ 引述《sssh5566 ()》之銘言: : : 我當初反服貿也路過行政院 : : 但看到無罪簡直傻眼 : : 如何判定重大決策錯誤? : : 基本上我不覺得兩岸服貿是重大決策錯誤 : : 頂多只能算是價值觀不同所做的舉捨罷了 : 是反黑箱 不是反服貿 : 前提錯了 下面都廢話 : 這樣你跟我說有參加? 反黑箱是跟風的鄉民說詞,當初用反黑箱這詞也只是為了跟一般人取得最大共識 取得最多人支持,去那邊逛逛民主園遊會吃吃香腸 在社運圈基本上是反對任何自由貿易協議 反對新自由主義,期待一個更左的國家 像我就不反黑箱啊,立法院那麼多黑箱我才懶得鳥 但我不想被以經促統 : : 就跟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之爭一樣 : : 今天我挺廢死、挺同婚,這以辯論來說基本上都是普世價值政治正確的事情 : : 那麼這些人可不可以衝立法院最後無罪? : : 然後年金改革有信賴保護原則撐腰 : : 任何一個讀過大一法律的就知道這也是絕對該遵守的 : : 甘地的公民不服從的精神本身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 : : 但這些人似乎不打算遵守既有法律也不願意承擔這些責任 : : 又要抗議博取名聲上通告賺飽飽約炮約飽飽不願意承擔法律責任是怎樣? : : 但無罪條件是要政府先做出重大的失能跟憲政錯誤,以及手段要符合違法要件呀。 : : 錯,以及手段如何,才是你採取抗爭後,能不能無罪的重點。 : : 亂政。 : : 輕發落。 : : 這些人,又不是破壞門窗的人,而佔領國會也是要看立法院告不告侵入。 : : 法的事情在先,所以民眾才能主張行駛抵抗權,不是得到多數認同就可。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208. -- 為什麼你畫的智障每個都是光頭呀? 你是歧視光頭? 還是歧視智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9.1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0939509.A.197.html ※ 編輯: sssh5566 (140.119.122.6), 03/31/2017 13:53:38

03/31 13:52, , 1F
可以滾了嗎
03/31 13:52, 1F
我覺得你挺適合和帥哥FBI接吻的 ※ 編輯: sssh5566 (140.119.122.6), 03/31/2017 13:54:29

03/31 13:54, , 2F
反自由貿易? 我說前面簽的台紐啥的有人在抗議?
03/31 13:54, 2F
每個人反的點都不一樣,很難理解? ※ 編輯: sssh5566 (140.119.122.6), 03/31/2017 13:56:16

03/31 13:59, , 3F
社運圈基本上是反對任何自由貿易協議 所以台紐誰去反
03/31 13:59, 3F

03/31 14:00, , 4F
了?
03/31 14:00, 4F

03/31 14:35, , 5F
基本上就是反自由貿易沒錯。只是台紐影響層面太小而已
03/31 14:35, 5F

03/31 14:36, , 6F
台紐能簽成 還不知道是誰默許 ?用什麼名義簽訂的?
03/31 14:36, 6F
有些人也只能在這裡噓文取暖呀。。。 雖然我這種政治不正確的觀點也好想取暖 科

03/31 14:46, , 7F
逐條審逐字審,那通通要求對臺灣有利的就好啦
03/31 14:46, 7F
※ 編輯: sssh5566 (140.119.122.6), 03/31/2017 1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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