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燈泡案周年 王景玉認錯求輕判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3/28 15:37), 編輯推噓0(004)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6 (看更多)
請問一下,法官常常會說犯人可教化,免死 但是可教化不等於一定要教化吧? 規定是「得」教化,不是「應」教化 為何現在恐龍法官都會用這個理由呢? 我主張除非犯人與家屬和解 家屬願意原諒犯人,才能用可教化理由免死 否則就算犯人多會演戲,全部一律死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226.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0686663.A.EAC.html

03/28 15:38, , 1F
敢判可教化的法官應該要自己帶回家教化
03/28 15:38, 1F

03/28 15:38, , 2F
可教化 沒教化能力有什麼用
03/28 15:38, 2F

03/28 15:38, , 3F
照你這樣講 家裡有錢的不就更容易獲得"原諒"
03/28 15:38, 3F

03/28 15:38, , 4F
到時候不就變成所謂的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03/28 15:38, 4F
文章代碼(AID): #1OsXB7wi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OsXB7wi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