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員警怒了!「你看過這個人嗎?」他叫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3/21 00:49), 7年前編輯推噓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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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az12wsx45 (我是我自己)》之銘言: : 我想問一件事情喔 : 要是當初鄭捷被盤查了 : 鄭捷乖乖的把身分證拿出來給警察 : 警察會說,啊~等等你會在捷運上殺人,我要依法逮捕你 : 拜託你以為是在演關鍵報告喔 : 所以我覺得拿鄭捷出來討論是很白癡的事情 : 就算他真的被盤查了,也會因為他根本還沒犯罪而被放走不是嗎? 底下推文嗆人沒念法律的 你不知道臨檢只能查身分之外什麼都不能做嗎? 要搜身搜包包要本人同意 如果你不同意 警察也只能摸摸鼻子放你走 警執法第6條只是讓警察好抓通輯犯而已 根本沒辦法阻止犯罪 根據刑訴法130條 只有一種情況警察可以直接搜身 就是現行犯 要馬執刑拘提逮捕 而且還只限於觸手可及的地方 要拿法條出來嗆 拜託先把書念熟 不要出來丟人現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178.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0028581.A.E39.html

03/21 00:50, , 1F
我宣布,嗆法條辯論大會,從樓下開始
03/21 00:50, 1F

03/21 00:50, , 2F
馬狗違憲都一堆人挺了你期待鬼島人能懂什麼法律嗎
03/21 00:50, 2F

03/21 00:51, , 3F
可惜你念多書但沒辦法降低犯罪率
03/21 00:51, 3F
你沒念書就有辦法?ZZ

03/21 00:53, , 4F
李永得不是只被查證件嗎?
03/21 00:53, 4F

03/21 00:53, , 5F
警職法是行政法,門檻比刑訴法低,而且底下有即時強
03/21 00:53, 5F

03/21 00:53, , 6F
制規定,還是有相當的維持秩序之用。
03/21 00:53, 6F

03/21 00:54, , 7F
至於通緝犯跟現行犯逮捕都是刑訴法規範的
03/21 00:54, 7F

03/21 00:54, , 8F
沒錯 但 把8+9攔下 不能要打開機車坐墊 就無法阻止犯罪...
03/21 00:54, 8F

03/21 00:55, , 9F
那你怎麼認定8+9?還是長的像8+9就雖要天生要被開坐墊?
03/21 00:55, 9F

03/21 00:59, , 10F
把8+9攔下查驗身分後,警方就有掌握到行蹤跟身分了
03/21 00:59, 10F

03/21 01:00, , 11F
隨時都可以通報警網注意...臨檢可不是單純看看而已
03/21 01:00, 11F
※ 編輯: sluttervagen (118.150.178.84), 03/21/2017 01: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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