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P拚了!傳北市府擬代拆都更「釘子戶」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3/20 22:06), 8年前編輯推噓7(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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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oritz (他山之石)》之銘言: : ※ 引述《luck5115 (雲深不知處)》之銘言: : : 標題: Re: [新聞] 柯P拚了!傳北市府擬代拆都更「釘子戶」 : : 時間: Mon Mar 20 10:01:34 2017 : : 虛的人不知道在想什麼 : : 好像把柯文哲當聖人一樣了 : : 在都更這塊 : : 柯文哲過去宣傳至今理念沒太大變化 : 像郝龍斌一樣,由政府來承擔代拆的義務 : 是對的,給柯P鼓鼓掌 : 但是要說柯P「沒太大變化」....... : http://www.peoplenews.tw/news/2b3c3120-6e06-4aec-827a-506b81a71097 : 對於引起強烈衝突與爭議的「文林苑」案,柯文哲表示,文林苑顯示公辦都更的重要性, : 一開始就不該把不屬於都市更新計劃的屋子劃入範圍,不應該建商跟住戶爭執的時候就叫 : 政府來拆房子,如果是政府主辦、政府拆,這樣還有道德的正當性;但如果是建商的問題 : ,還叫政府拆,柯文哲質疑:「我是黑道養的嗎?」 該連結的文章共有七段, 上述你引用的是第六段。 : 本來柯P是說,公辦都更才要政府拆 : 現在知錯能改,所有都更都要強化政府職能執行代拆 : 柯P變成黑道養的 : 不錯,不錯。 對於你可以找到2014/7/19, 這篇Peoplenews(民報)的報導, 我先對於你能夠,對柯文哲如此關注, 表達由衷佩服之意。 但是對於其他,你沒有引用的六段, 又說了些什麼呢? 其實通篇讀完,柯文哲想表達的重點, 可以分成以下幾大項 (一)文林苑的問題, 就是把都更丟給建商和住戶造成爭議的典型例子 (二)承上,只丟給建商和住戶, 結果出現爭執時, 政府被建商叫去拆,就前往了 (三)承上兩點, 所以不是把都更丟給建商和住戶而已, 而是由政府來主導公辦都更。 (四)承上,公辦都更必需要有十分彈性, ********** 然後我們再看看今天的聯合報,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2352655 北市拚都更 要代拆釘子戶 市府在這裡面,強調了, 【台北市都更七大改革】 1.都市更新計劃的確立 及 公劃更新地區的檢討 2.都市更新審議效能提昇 3.權變估價合理化及透明化 4.提供都更中繼住宅輪替安置 5.強化政府職能執行代拆 6.政府給予融資及信保協助 7.稅制改革與到位 及 成立「都市更新法律扶助基金會」 ********** 所以noritz板友, 你只因為看到了第5.點【政府代拆】, 就給柯文哲貼上一個【反正我們政府可以拆就對了】 的標籤 但是其他第1.2.3.4.6.7, 大概你都沒有看吧! 若這七點真的能夠成為都更SOP, 那就表示,以後任何一個都更案進行過程, 都必需所有條件都符合了, 政府才可以依照第5.點執行代拆。 例如第4.點,如果在都更進行時, 建商和政府沒有沒有找到中繼宅, 那就不准拆。 例如第7.點,如果還有不同意戶, 就可以找「都市更新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若不同意戶的反對理由, 不是因為貪財, 而是基於他的生活處於弱勢狀態, 那麼在法律扶助問題未完成前, 不准拆。 當然,你說上述七點之中, 我全盤接受,無異議嗎? 我有異議! 第六點的信保,我是覺得, 它很需要配套: 【審查對象的過程必需高度嚴格】。 政府之所以提供信用保證, 讓企業可以向銀行借到錢, 主要是扶植財力比較薄弱的中小企業生存。 我認為建商都是財力雄厚的(當然也可能是我偏見啦~~歡迎打我臉) 但如果財力太雄厚, 依照信保基金扶助小企業的精神, 是不能為這種企業保證的。 那建商有沒有可能為了取得保證, 成立一個小的公司, 然後讓這間小公司去辦都更? ********** 回過頭來講一下noritz你的立場, 我有注意到你在gossiping的文章, 我是柯粉,你是柯....的高度監督者, 我們會不對盤,是很必然的。 但我基本上還是會就事論事, 對於柯文哲的決策, 我也不會每一件都說是好棒棒。 我也覺得他是慣老闆 (例如他在台大時,會在颱風天叫蔡璧如上班) 你看上面的論述, 我也會有反對或是有疑慮的地方。 但你只抓住文章的一小部份, 就給柯文哲下註解, 而不去連同文章的其他部份一起探討, 我就不知道是什麼心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99.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0018792.A.341.html

03/20 22:09, , 1F
你跟郝粉認真什麼?!
03/20 22:09, 1F

03/20 22:09, , 2F
因為反對是不需要查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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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黑帶個風向 不然怎麼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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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斷章取義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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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想來帶風向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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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風向的很多,當有好的資料也不會去看,全憑己意亂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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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22:23, , 7F
03/20 22:23, 7F

03/20 22:26, , 8F
結果差在哪?還不是軟硬兼施 強迫都更?
03/20 22:26, 8F
為什麼不能都更? 現在台北市幾乎都是公寓、大樓, 每一個人對一塊土地的持分, 都不是100%, 你跟20個人共同擁有一塊地, 這塊地以後要怎麼使用, 不需要表決嗎? ※ 編輯: kim (1.163.99.93), 03/20/2017 22:39:00

03/21 00:17, , 9F
唯一支持柯P
03/21 00:17, 9F

03/21 00:59, , 10F
土地持分有土地法可以處理..但.你建物權狀是持分的嗎?
03/21 00:59, 10F

03/21 01:00, , 11F
最重要的一點是 公共利益比較 明白列出來..列不出來..
03/21 01:00, 11F

03/21 01:00, , 12F
其他再完備都沒有用...
03/21 01:00, 12F

03/21 07:48, , 13F
推理性討論
03/21 07:48,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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