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無故被盤查 李永得:台北戒嚴了?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7/03/20 13:30), 9年前編輯推噓7(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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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規定,原則上,必須有「犯罪嫌疑」才可以盤查 請問一下 如果法律這樣規定,是不是 先照法律這樣執行 如果 執行上有問題,再回頭 修改法 想問的是 犯罪嫌疑 要怎麼 判定 1.全身刺青,一臉兇狠樣,可是沒有違法過 -->可以查嗎?可以拒絕被查? 2.穿著正常,鬼鬼祟祟的 可以查嗎? (這種很主觀) 3.上面公佈 一些犯人的照片,有一位路人長的很像,可以盤查嗎? (1)如果真的是犯人,就抓到了 (2)如果只是長的像而已,又要上新聞了 4.看到警察在前面,就回頭走,這樣算 犯罪嫌疑嗎? 我之前有被警察嚇過,現在不想靠近不行嗎? 要怎麼做,才能讓警察執行權利,降低犯罪 也能保障人民的權利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3.70.2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987850.A.3B3.html

03/20 13:31, , 1F
反正有黨證還是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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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每個都可以拒絕盤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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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不就拒絕盤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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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vmlve (203.203.70.248), 03/20/2017 13: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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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贊成比照過去一清專案,鏟除一些 92 黑道幫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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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修法禁止盤查就好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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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是有留個模糊空間 "嫌疑" 所以並不代表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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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問個身分而已,沒做壞事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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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被告上法院的 有一堆後來也是判無罪 不也侵害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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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哪個人被說和通緝犯長很像,不會急著澄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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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主委應該是讓警察覺得長得很眼熟 (偶爾會上電視但你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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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名字 不知道是誰 就記得好像看過這人) 和警察記得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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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些嫌犯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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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帶身分證就報姓名跟字號啊,有什麼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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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自由心證的東西 本來就很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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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可以 就是不能盤到天龍人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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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就是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碰到大官就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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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發起"看到警察調頭就跑"運動看會怎樣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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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40, , 18F
左膠快幫忙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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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46, , 19F
5.一隻黑猩猩推老人輪椅出來曬太陽
03/20 13:46,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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