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勞動部轉彎了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3/18 10:15), 編輯推噓-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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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busgun (Ottoman)》之銘言: : ※ 引述《mitsunari (毛利要三成才行)》之銘言: : : 我是這篇的po : : 有些事想再說明一下 : : → g6m3kimo5566: 所以到底有沒有強迫請假阿 : : 神父的文章我很喜歡看 所以這個問題是一定要來回一下的 : : 今天上班 就偷偷拍了公司的公告(e-mail) : : http://i.imgur.com/I4C9Fun.jpg
: : 可以從公告看到 休息日加班以4、8、12小時為單位 : : 國定假日則以8小時為單位 : : (我昨天的文章寫錯了 將休息日寫成例假日 : : 一時不查 深感抱歉) : : 有沒有強迫加班時數... 有! : : 有沒有強迫請假....... 有! : : 勞動部的公文中有提到 : : 出勤多久應依雙方約定及事業單位內部管理事宜 : 還是來回一下文好了 : http://bola.gov.taipei/public/Attachment/72715103435.pdf 原函釋 : 勞動基準法Ꜳ4II :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 : 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 : 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 勞動基準法Ꜳ4III : 前項休息日之工作時間及工資之計算,四小時以內者,以四小時計;逾四 : 小時至八小時以內者,以八小時計;逾八小時至十二小時以內者,以十二 : 小時計。 : 函釋加上這兩條法規其實就明白為什麼雇主會要求以4/8/12小時為單位 : 假設你的平均時薪$200,日薪$1600,然後雇主請你這個休假日要來上班 : 若雇主守法願意給你上述法規的工資,那來看看上班時數的平均時薪: : 1HR: $1196/1 : 2HR: $1196/2 : 3HR: $1196/3 : 4HR: $1196/4 : (昨天因為先看到函釋才去找法條被誤導了 Orz) : 若你是老闆,你會要你的員工來加班一小時就把你請走?當然不會 : 若你是老闆,你會讓你的員工來加班一小時就走就能領$1996?也不合理 : 所以這個函釋就是在解釋如果員工因故要早退的時候,加班費到底怎麼算 : 假設雇主要你來加班四小時,你做兩小時就請無薪的事假走了 : 那就是領上面算兩小時的加班費,而要是請半薪病假就詳見函釋的說明四 : 至於有人一直說為什麼來加班要走還要請假? : 因為是老闆請你來多上班四小時的,同意的話就是走到休假日上班的規範 : 等同於「時薪很高的上班日」,既然一般的上班日要早退就要請假, : 那休假日上班要早退卻不用請假然後還可以拿上述完整的4HR工資? : 還有跳針老闆要你怎樣你就得怎樣不聽就請你滾蛋的 : 那幹嘛討論法規呢?老闆要你怎樣就得怎樣的話 : 直接口頭要你不打卡進公司無償加班就好了,連個E-MAIL都不給你留證據 : 函釋怎麼修,法規怎麼訂有差嗎? : 法規訂的很爛沒錯 : (個人是主張除了重罰外,法規要明文規定保護+獎勵檢舉人的機制) : 但連法規函釋看都不看或是誤解就急著說開後門或是髮夾彎 : 那下面也就是淪為一片謾罵而已,反正這年頭只要罵政府就有市場 : 是非對錯通通都不重要囉 嗯!這不是開後門那什麼才是開後門? 我問一下喔! 就如同 abusgun大大說的以病假為例! 那麼1196是時薪200的休息日四個小時的基數,那麼如果垃圾廢老闆休息日只要勞工上班3 個小時,那麼以病假為例:所以1196/2=598對吧! 不過有沒有覺得奇怪? 200*1.33*2+200*1.66*1=864喔! 所以請問一下,休息日上班可是上了3小時班勞工該拿864還是「共體時艱」598? 還有要是7小時勞工該拿2192還是1196又或者是109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135.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803315.A.43A.html

03/18 10:20, , 1F
原公文有寫上一小時班,仍要給一天工資,這已優於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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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問你 加班到一半要先走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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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的事,看加班前怎麼講的啊?如果勞工本來就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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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條文是用來解釋有人休息日上班,又突然請假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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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只能加1小時,老闆說好,那就老闆自願付4小時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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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就違法 違法的事情還要凹勞動部開後門根本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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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勞工原本答應上3小時,但臨時有事只能上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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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施行細則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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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果不給加班費是不是也要怪勞動部太爛 因為員工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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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抗 所以怪勞動部沒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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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不能說好上滿4小時,然後員工又突然請假三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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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雇主還要給滿四小時的加班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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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如果因為公文讓強迫請假合法 絕對罵死勞動部 問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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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不是這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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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53, , 15F
1樓很好笑,那一天薪資不上班也拿得到…這有啥好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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