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都更,好到你沒有權利說「不!」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3/07 00:26), 編輯推噓10(1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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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ricmachang (ICEBERG)》之銘言: : 都更,好到你沒有權利說「不!」 : 飲料商:你手上這瓶「可樂」不能再喝了,因為大家決定換成「優酪乳」。 : 消費者:蝦米!我不想要喝優酪乳。 : 飲料商:大家的腸胃都不好,要改喝優酪乳,對你的身體有好處的。 : 消費者:可是我不覺得我的身體有哪裹不好。 : 飲料商:大家要團購,缺你一個就買不成了。 : 消費者:可是我不需要換成優酪乳。 : 飲料商:團購人數達到「衛生署」的要求了,不管你同不同意,都要參加。 胡亂比喻一通 今天的情況是 大家共用一大鍋粥, 這鍋可能老舊了 髒了 或是用到鋁鍋會釋出毒素 於是大家請廠商來看看怎麼改善 改善方式就是換新的鍋 基本上大家都同意了 只有一個人堅不同意 因為他說他就是喜歡舊鍋煮出來的鍋巴味 臭灰搭味 那個鍋充滿了他的回憶!! 所以他拒絕換新的 問題是其他人也要用啊! 民主社會不就是少數服從多數? 解決辦法呢~ 就是廠商幫大家換更新更安全的鍋 那些不同意的人廠商付錢給你 付得錢足以讓你去買到比這舊鍋還要好的了 那就看你是要去找個類似的舊鍋來繼續你的回憶 或是你可以去買你自己覺得好用的 而不是其他人都同意要換新的 只因為你認為舊的比較好就不准其他人換 但真正原因是要廠商付出三四倍的金額給你趁機大撈一筆 : 消費者:可是我有乳糖不耐症,不適合喝優酪乳耶。 : 飲料商:大家都要喝,你就必須要一起喝。 : 消費者:那 ..... 你可以公開優酪乳的成份嗎? : 飲料商:寫在那裹,公告三十天,自己去看。 : 消費者:可以我不是學生物,也不是食品營養的,我看不懂耶。 : 飲料商:專家看過了。 : 飲料商:你的「可樂」價值得15元, : 參加的人可以拿到價值33元的「優酪乳」。 : 你可以不參加,我給你15元,你必須走人。 : 消費者:可是我站在這裹好好的,為什麼要走? : 飲料商:我們這一區都是喝「優酪乳」的。你不喝,就必須要走。 : 消費者:那 ..... 我怎麼知道我喝了會不會有問題? : 飲料商:大家都沒問題。 : 飲料商:對了,你的「可樂」要拿去丟掉,才能換成「優酪乳」。 : 現在不一起丟,我可以向「衛生署」申請,強制把你的「可樂」丟掉,還要跟 : 你收垃圾處理費。 : 消費者:........ : 因為,「優酪乳」一定比「可樂」貴,所以,你一定會因此獲利, : 至於會不會拉肚子,那是你家的事。 : 更何況,在「優酪乳」一定比「可樂」健康的輿論下, : 你不換,一定要想要凹贈品,想要拿的比別人多。 : 這是民主的真諦? 除非你是離群索居 不然你住在一個社區就要遵守這個社區的規範 你住在大廈公寓就要遵守管委會多數人的決議 你在哪個國家就要遵守那個國家頒布符合多數人利益的法令 這就是民主的真諦 不願意遵守多數人表決的意見 那就請你移駕到別的地方 不願意服從多數人的意見 又不肯搬走 不是釘子戶是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207.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8817616.A.FC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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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事實啦 只是不能很露骨的直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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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新屋坪數變少 稅變重 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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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最後一段背後的問題就是多數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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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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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上 就有其他住戶出來說都搬走4年了 只有那仁兄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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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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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二樓 新房比較安全比較舒適甚至還有電梯 這不是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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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當其他住戶是白癡喔 就因為一個人卡著動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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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獨棟透天 大家住大樓 因此像原po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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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開一台20年破爛老爺車,今天車商說送你台新車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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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不成你會說新車每年稅金較重怎麼辦? 那就不要享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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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 哈哈哈 公設比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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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老公寓公設低是因為沒逃生路線沒電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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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天隨便一戶電線走火就整棟樓陪葬阿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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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窮人 每年2000房屋稅和20000房屋稅比 我怎會喜歡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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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建商不也願意付超過市價的錢讓你愛去哪買老公寓就去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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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住在原處,建商幫你蓋好新房;堅持要低公設 給你錢去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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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你們可以體諒建商 我自己平民百姓 不能同理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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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拿錢去別地買又不肯讓人蓋新房-->因為想拿超多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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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子戶是不是想賺更多的錢我不知道,但去年繳房屋稅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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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主都更屋主的相關新聞,讓人覺得以後只會有更多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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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比喻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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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主要就是在坪數和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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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比喻..鍋是大家的 但這件事 房子是他自己一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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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比喻恰當....但你的民主真諦好危險...會涉及多數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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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喻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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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樓,房子是獨棟的嗎?燒起來不會燒到別人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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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天難道就一定沒有跟鄰居相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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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土地是共有 建物部份是一人所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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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所有權狀還有私有和共有的部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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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私有部分也未必是一人所有 可能是多人共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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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要買的是你的土地持份,又不是你那間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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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真以為一間破房他用三千萬跟你買喔? 他要的是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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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都更的給你三千萬你也可以去別處買到比現在這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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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住老公寓 給你三千萬還不夠買? 1.2億真敢開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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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樓的土地持份是大家共有的,連比喻都看不懂~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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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共有的情形依土地法可以 多數決賣掉..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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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真的可以多數決賣掉土地留下沒有土地權利的私人建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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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3:25, , 39F
這樣私人建物不會產生法定地上權嗎?
03/07 13:25, 39F
文章代碼(AID): #1OlOtG_B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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