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永采烘焙坊兩位前員工跳出來爆料了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2/25 10:18), 編輯推噓7(7014)
留言21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0/21 (看更多)
-------------------------------------------------------------------- : https://youtu.be/Z-VRtxQb4fU?t=12m29s
: 發佈日期:2017年1月7日 : 佳龍: : 中央的勞檢常常造成擾民~ : 我們地方勞檢都會先輔導 : 我會要求我下面的勞工局 要求業者改善 : 你輔導了幾件 : 不是你處罰了幾件 : 很多人拿著勞檢權到地方公司 語氣 姿態過高 (讓企業們不舒服 : 我們目標是在幫助企業重視勞動權 而不是在罰他們 : ------------------------------------------------------------ : 聽起來 有沒有像是勞基法今年才上路一樣~~ : 導致企業主都不太熟 不小心違法~ : 而勞檢開罰造成擾民 民怨 : 調解以後勒? 就是勸導~勸導 再勸導~ : 導致企業有恃無恐 甚至還賴帳 要等支付命令來以後 才願意還勞工錢~ : 上報之前 連重罰2萬都沒有 台中勞工真他媽可憐 : 希望有勞工局朋友願意爆料 關於 : 勞檢員依法開罰 卻被上面施壓的八卦 我在台中勞工局申訴過 其實裡面的人員都還滿客氣的 提供很多招可以對付資方 但重點在於勞基法的解釋方式 勞工局人員跟我說 罰則有限 意思是 一個月一次連續七天上班 總共維持一年每月都違規 依勞基法解釋 這算一案 而非一個月連七就算一案 才有所謂一案一罰 重罰兩萬(罰款都罰下限 令人不解) 所以要讓慣老闆罰多一點錢 就要找其他違反勞基法的地方 像是工作4小時 未休息滿30分鐘之類的(這個很難) 但勞工局的人員還是會建議依照程序 第一步線上調解委員會 他馬的調解委員會就是搓湯圓的開始 很多委員會都是民營的 調解只有1小時 解釋個經過還有拿出證明 時間差不多就過去了 主審坐在那邊只會說要不要和解 和解就簽名 不然上法院很麻煩之類的 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87.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7989094.A.C67.html

02/25 10:20, , 1F
調委會名單一拉出來看~都馬是...
02/25 10:20, 1F

02/25 10:21, , 2F
沒錯 調解就是搓湯圓~搞到勞工自願放棄
02/25 10:21, 2F

02/25 10:22, , 3F
記得現在改了巴。七天超時罰七次。由地方去裁量
02/25 10:22, 3F

02/25 10:23, , 4F
當然我媽的案子 調解還說不能錄音 大概是怕被叫去當證人
02/25 10:23, 4F

02/25 10:23, , 5F
勞工局就是想盡辦法要勞工簽不平等條約和解咩
02/25 10:23, 5F

02/25 10:24, , 6F
調解是搓湯圓,正常,但老是搓弱勢的員工比較大啊
02/25 10:24, 6F

02/25 10:24, , 7F
真的!調解會的真的都垃圾,只會問你和不和解,連法條都
02/25 10:24, 7F

02/25 10:24, , 8F
不懂,幹!
02/25 10:24, 8F

02/25 10:25, , 9F
我媽那案子,那時我看再遠遠的去調解也是浪費時間
02/25 10:25, 9F

02/25 10:26, , 10F
調解一次後就直接告民事了
02/25 10:26, 10F

02/25 10:26, , 11F
但是跑官司是真的麻煩 跑了一年多,約3x天開一次庭
02/25 10:26, 11F

02/25 10:33, , 12F
勞工本來就是弱勢,結果政府罰則站在資方...了解了嗎?
02/25 10:33, 12F

02/25 10:44, , 13F
政府有跟沒有一樣 這些新聞爆出來 政府還是有跟沒有一樣 完全
02/25 10:44, 13F

02/25 10:44, , 14F
進入虛無的境界
02/25 10:44, 14F

02/25 11:09, , 15F
罰款幫助不到勞工 那是給政府的 勞工的錢還是要靠調解上法
02/25 11:09, 15F

02/25 11:09, , 16F
02/25 11:09, 16F

02/25 15:00, , 17F
中部市長,喬事王
02/25 15:00, 17F

02/25 19:11, , 18F
委員就是負責和事佬阿 很多一造都認識委員 資方違法毫無
02/25 19:11, 18F

02/25 19:12, , 19F
成本 看過一個惡意解雇的 本來資遣應給15萬左右 結果
02/25 19:12, 19F

02/25 19:13, , 20F
調解成立給3萬 最後還是沒給 員工要掏腰包繳執行費執行
02/25 19:13, 20F

02/25 19:14, , 21F
區區的3萬元 ....可悲的台灣法律
02/25 19:14, 21F
文章代碼(AID): #1OiEbcnd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0 之 21 篇):
文章代碼(AID): #1OiEbcnd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