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對離職實習生求償59萬 名店說話了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7/02/22 15:18), 9年前編輯推噓3(6320)
留言29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4/34 (看更多)
HR產業的來吐槽一下 請問minejel熟不熟勞基法? 是不是HR(人資部門) 都不是就不要出來胡扯 離職預告就是10天-30日. 請問損害求償可以超過30天工資(3-4萬)? 你的法學緒論是誰教的? ============================================== 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其預告期間為 一、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http://bola.gov.taipei/ct.asp?xItem=43585052&ctNode=63848&mp=116003 而且烘培坊已經違反契約了.勞工應該不用預告. ============================================= 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規定,下列情形不須經預告即可終止契約。 (1)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2)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3)契約所定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 (4)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惡性傳染病,有傳染之虞者。 (5)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6)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 ※ 引述《minejel (夢幻泡影)》之銘言: : y※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 對離職實習生求償59萬 名店說話了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222/1061432/ : : 分享到 Plurk分享到 Twitter : : 2017年02月22日07:18 : : 台中知名打卡名店永采烘焙坊,向臨時請辭的四名員工、實習生各求償59萬營業損失與精 : : 神損失,引發爭議,永采烘焙坊林姓法務代表昨夜接受《蘋果》電訪表示,有關員工工時 : : 違反勞基法部分願意依法受罰,但要求無故突然離職造成公司損失的四名員工與實習學生 : : 賠償,是要給學生一個「社會經驗」,要她們為自己行為負責。 : : 法務代表還澄清,向勞工局陳情的一名離職員工,提供公司求償59萬元資料,其實是「公 : : 司要求同時離職的4人,應共同負擔59萬元賠償,不是一個人賠償59萬元,他們誤會了, : : 會當面跟4人說清楚。」法務代表表示,其實老闆娘其實並不是真的要她們賠償,只是要 : 4人59萬,這樣看起來就合情合理阿 : 一個人原本拿走2萬,還長達半年, : 現在錢都給了,就來這招辭職說不做, : 那老闆要求把錢拿回來也沒錯啊 : 總不能給你釣竿還教你釣魚後, : 你後來不想釣魚了,連釣竿都要拿走吧, : 2萬*6個月*4人=48萬 : 所以實際上也就只是交給他們的社會經驗, : 每人才需要僅僅付出2萬多就能學到, : 學費該繳就繳一繳了, : 這時間應該專心在228上面,畢竟這罵本有時效性的, : 過了這一周,就又要再等一年了. -- Yoda ▁▁▁▁▁▁▁▁▁▁▁▁▁▁▁▁▁▁▁▁▁▁▁▁▁╴╴╴╴▃▃ ▕█████████████████████████▅ o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4.120.2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7747891.A.C5E.html

02/22 15:18, , 1F
02/22 15:18, 1F

02/22 15:23, , 2F
如果雇用方式違法了,那雇用關係還存在嗎?
02/22 15:23, 2F

02/22 15:23, , 3F
這店家告的贏台灣真的是鬼島了...
02/22 15:23, 3F

02/22 15:23, , 4F
實習是上課的一部分,不適用勞基法.
02/22 15:23, 4F

02/22 15:24, , 5F
只要證明有僱傭的對價關係即可 管你是不是實習
02/22 15:24, 5F
要看實習合約內容

02/22 15:25, , 6F
法學緒論能吃嗎?
02/22 15:25, 6F

02/22 15:25, , 7F
02/22 15:25, 7F

02/22 15:26, , 8F
新北市勞工局勞動條件科科長講der
02/22 15:26, 8F
同學這是台中市的案子.... 就算不成立 也要台中市勞工局認定或勞委會解釋 但個人認為店家會被勞工局和鄉民整得很慘很慘... 59萬只是一片餅乾

02/22 15:26, , 9F
學生校外實習和企業主間非聘僱關係,是協助訓練,
02/22 15:26, 9F

02/22 15:26, , 10F
,不適用《勞基法》
02/22 15:26, 10F

02/22 15:27, , 11F
如果是實習生為什麼還有損害賠償?
02/22 15:27, 11F

02/22 15:27, , 12F
學生會不會最後要去店裡罰站洗門風啊?? XD
02/22 15:27, 12F

02/22 15:27, , 13F
59 成立 我也要去當老闆賺暴利了
02/22 15:27, 13F
※ 編輯: kornai (203.74.120.223), 02/22/2017 15:31:57

02/22 15:28, , 14F
如果吃屎可以幫雇主解套,台灣的屎就被勞工局吃完了
02/22 15:28, 14F

02/22 15:31, , 15F
離職預告要適用勞基法,侵犯勞工權益就變實習不適用…?
02/22 15:31, 15F
我已經有分析過了 烘培坊已經違反勞工契約了.勞工應該不用預告. 您有看文嗎 ※ 編輯: kornai (203.74.120.223), 02/22/2017 15:32:58

02/22 15:33, , 16F
我想ads回的是推文
02/22 15:33, 16F
沒看正文就可以推 高阿

02/22 15:35, , 17F
你文有寫到實習跟勞基法嗎?我看到7樓,別攻擊性這麼強
02/22 15:35, 17F
只看回文.不看正文(昏倒) 誰給我翻譯翻譯 ※ 編輯: kornai (203.74.120.223), 02/22/2017 15:36:24 ※ 編輯: kornai (203.74.120.223), 02/22/2017 15:37:32

02/22 15:38, , 18F
咳... 我想ads的意思是老闆如果要用新北市案例脫罪,
02/22 15:38, 18F

02/22 15:39, , 19F
不是實習二字就能規避勞基法適用,那所有公司都改徵實
02/22 15:39, 19F

02/22 15:39, , 20F
習生
02/22 15:39, 20F
實習生只能找學生.而且是雙方要簽約合作的... 你要當實習生還要交學費去念書...

02/22 15:39, , 21F
,表示老闆認為實習生不適用勞基法, 但這樣老闆用勞
02/22 15:39, 21F

02/22 15:40, , 22F
基法的離職規定來告實習生就沒有道理
02/22 15:40, 22F
這是法律上的問題. 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全文沒有一個字講到勞基法. 而且主管單位是教育部不是勞委會 這是法律漏洞..

02/22 15:41, , 23F
也就是老闆用新北市案例會自相矛盾的意思.
02/22 15:41, 23F

02/22 15:42, , 24F
新北市認定只是行政機關認定,那是判例嗎?
02/22 15:42, 24F
不是

02/22 15:43, , 25F

02/22 15:46, , 26F
02/22 15:46, 26F
※ 編輯: kornai (203.74.120.223), 02/22/2017 15:56:23

02/22 16:02, , 27F
不符合比例原則 結案
02/22 16:02, 27F
有道理.但勞動部應要補實習生權益的法律漏洞 ※ 編輯: kornai (203.74.120.223), 02/22/2017 16:11:22

02/22 17:07, , 28F
目前實務上,高中生的實習由教育部管理,大學生的實習,
02/22 17:07, 28F

02/22 17:07, , 29F
歸勞動部管理, 所以當地勞工局是躲不掉的。
02/22 17:07, 29F
勞工局朋友表示:沒有法源...扯阿 ※ 編輯: kornai (203.74.120.223), 02/22/2017 17:30:44
文章代碼(AID): #1OhJipnU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4 之 34 篇):
文章代碼(AID): #1OhJipnU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