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老師訂麥當勞「61份套餐」不要了! 網友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7/02/11 00:48), 編輯推噓4(9511)
留言25則, 2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13 (看更多)
※ 引述《jailkobe5566 (監獄狗鼻哥)》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ETtoday : 2.完整新聞標題: 老師訂麥當勞「61份套餐」不要了! 網友怒喊:支持報警 : 3.完整新聞內文: :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 兩名補習班女老師上周到麥當勞,預定了61份套餐,並約在9日下午1點取餐,結果當天餐 : 點都做好了人卻沒出現,還是店經理致電才得到回應,說是「電影改時間,不要了」,讓 : 他們超無奈,最後只好全數報銷,並將餐點送給附近的育幼院小朋友吃。 : 女店員在「Dcard」貼文指出,「大約在1個禮拜前,來了2位年輕的女老師,訂餐61份, : 而我們相約在2月9日13:00取餐。所以我們約莫在前1小時至30分鐘,開始製作這61份餐點 : ,並順利在時間內做完,就等待他們的取餐。」 : 原PO表示,他們是補習班出遊,所以打算先看電影,之後再來取餐,可是時間一分一秒過 : 去,從下午1點到15分再到30分,都沒有人來取餐,原本酥脆的薯條變得軟爛,汽水、可 : 樂也逐漸沒氣,而經理主動打過去,得到的回應是「喔~不好意思,我們電影改時間,餐 : 點不要了」。 : 於是完整的61份套餐全數報銷,經理雖然無奈但也沒辦法,在一位男生的提議下,他們把 : 餐點送往附近的育幼院,事情才總算落幕;而最虧的是,老師並沒有先付訂金,所以用麥 : 當勞最低價格的套餐來算,至少損失了5795元。 : 網友們看完超怒,紛紛回應「身為一名老師,最重要的就是身教,這樣的行為是很不好的 : 示範,除了浪費食物外,也沒有信用」、「這可以報警要他付」、「要這位老師付雙倍的 : 錢也不過分」、「這個太過分了吧,為人師表一點信用都沒有,支持報警」、「幫高調! : 為人師表,更為恥也」。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E5AdYB : 5.備註: 小弟台中豐原人 剛好有知道這件事情內幕 當事人表示其實當天是電話訂餐 而且是訂52分餐 當時029分店說這單吃不下來 就改去501太平洋分店吃了 的確是電影時間變更而更改時間 但是低能卡自己穿鑿附會變成來店點餐數量也不對 雙方已經連絡上在溝通是什麼狀況造成的誤會了 晚點有新消息再來更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1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6745289.A.D3C.html

02/11 00:49, , 1F
現在看個文章還要去求證,好辛苦
02/11 00:49, 1F

02/11 00:49, , 2F
所以029說單吃不下來結果有做餐?
02/11 00:49, 2F

02/11 00:49, , 3F
不重要
02/11 00:49, 3F

02/11 00:50, , 4F
網路本來就很多片面之詞
02/11 00:50, 4F

02/11 00:50, , 5F
請問你和低能卡,誰可信度高?
02/11 00:50, 5F

02/11 00:50, , 6F
真的不重要,6000元的事而已……
02/11 00:50, 6F

02/11 00:50, , 7F
之前文林苑不就大翻盤
02/11 00:50, 7F

02/11 00:50, , 8F
店家表明吃不下來 事後卻硬做?? 不太相信...
02/11 00:50, 8F

02/11 00:51, , 9F
不重要 又不是台大
02/11 00:51, 9F

02/11 00:51, , 10F
反正有些噴子吃飽太閒,會扯一些為人師表、道德模範等廢話
02/11 00:51, 10F

02/11 00:53, , 11F
是改時間之後回覆做不出來 就取消了 可能是接電話不同人沒傳
02/11 00:53, 11F

02/11 00:53, , 12F
達到吧
02/11 00:53, 12F

02/11 00:53, , 13F
還是不信 以前便當姐事件就是類似的文章
02/11 00:53, 13F

02/11 00:54, , 14F
D卡本來就一堆文章都誇大其辭
02/11 00:54, 14F

02/11 00:54, , 15F
如果有回復做不出來就取消那就該店自己傳達出問題
02/11 00:54, 15F

02/11 00:55, , 16F
還是等兩邊溝通完再來看結論八~
02/11 00:55, 16F

02/11 00:57, , 17F
又是高雄人,高雄不意外
02/11 00:57, 17F

02/11 01:00, , 18F
首先 ...po那個地方就已經.......嗯
02/11 01:00, 18F

02/11 01:03, , 19F
你不是當事人在那邊湊什麼熱鬧
02/11 01:03, 19F

02/11 01:03, , 20F
02/11 01:03, 20F

02/11 11:37, , 21F
有掛!
02/11 11:37, 21F

02/11 11:49, , 22F
其實你就是主角?
02/11 11:49, 22F

02/11 12:58, , 23F
所以你是哪個店的經理?
02/11 12:58, 23F

02/11 17:26, , 24F
分還是份啊,搞不清楚!
02/11 17:26, 24F

02/11 22:05, , 25F
證據?還是幻想文?or洗白文?
02/11 22:05, 25F
文章代碼(AID): #1OdUx9qy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13 篇):
文章代碼(AID): #1OdUx9qy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