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親哥殺紅眼將她痛毆淹死…導師心痛上香:留畢業紀念冊給妳消失
※ 引述《sixpoint ( ゚д゚)ノ☆( #)д`)》之銘言:
: 檢討社會起手式一覽
: 嫌犯精神病 我們又何以能把一般人的標準套在精神不正常的人身上 家庭和教育方面在對
: 待這些人的態度加劇了他的反社會現象 我們要檢討的是這個社會
: 嫌犯很正常 就連精神狀況穩定的人都會犯下這種殺人案 到底是社會的哪個環節出了狀
: 況?才會讓正常人有了殺人的念頭 殺人犯的出現是這個社會所造成的錯
: 我們要檢討的是這個社會
: 我還真想知道到底要出現什麼樣的案例 才沒辦法把責任推給「社會」...
為什麼要推給社會?
因為台灣人有一種壞習慣 就是什麼事情都要找人來負責
如果當一天有個加害者負不起這個責任
台灣人就會出現一種群眾意識 就是一定要有其他人來負責
於是當一個死小孩飆車在外面砍死人 還是殺死自己父母親人
當社會大眾發現法律沒辦法把一個死小孩抓去槍斃 他也無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時
大家就會猛把責任往死小孩的父母師長推
就跟八仙樂園灑粉搞爆炸的明明就是呂終極
可是呂終極跟新北市府卻帶著受害者去找八仙要錢的道理一樣
為什麼? 因為加害者負不起責任 可是八仙有$$$ 負得起責任
新北市府不想負責 推給呂終極 他也負不起這個責任
所以新北市府也把責任往八仙身上推
所以說穿了 把責任猛往師長推 只是一種一廂情願
認為師長擔得起這個責任 社會擔得起這個責任
反正自己不用負責 所以就慷他人之慨 指示別人來負這個責
自己開嘴砲要別人去為別人幹的壞事負責
說穿了就是一種自以為是的傲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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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安 民國偏安時期歌伶 詩作多屬剽竊 言行不德 多所得咎 遂棄其母 獨渡海西投之
安至西岸 不改其性 每遇民國伶人 必逼其西投 不從 乃舉而害之 有舊識者 亦不免其害
然安反覆 終不為西岸所納 膺玖八年末 安欲返國探其母 遺書曰:身鬼見愁 不畏死!
鄉民一時譁然 眾怒沸之 竹聯俠士聞其風 曰:此國賊黃禍也 當翦除之! 安聞之驚懼
乃私會民國俠士 號白狼者 白狼聞之 遣幫眾護安及其母 曰:國之一統 義不容辭!
人以為狽足前短 狼足後短 故狼負狽而行之 時人曰:白黃二獸傍地走 安能辨我是狼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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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這麼認為 即使是社會福利最好的國家 一定也會有殺人犯
請問這代表這些國家做得不夠好嗎?
什麼事情都推給社會很容易 但是這些人卻未必對社會結構真有多少了解
只是想講個幾句顯得自己很慈悲為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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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一個人自殺的原因是負債 那你能幫他解決負債嗎?
假設一個人殺人的原因是覺得妹妹很礙眼 那你能幫他解決妹妹嗎?
如果一個人想殺警奪槍是因為他想要一把槍 那你能生給他一把槍嗎?
這才叫沒完沒了
一個人應該要了解他應負的社會責任跟基本道德良知
到了16歲 這些都應該懂了
如果他的腦子管不住他 那就是他的腦子有問題 他應該要為自己的腦子負責
當他自己拋棄了他的社會責任跟基本道德良知
又何必為他開脫 或一廂情願的以為可以阻止下一個殺人犯出現?
※ 編輯: kid725 (112.104.24.240), 12/29/2016 1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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