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
: 政治人物、民進黨大老政治人物、有「台獨理論大師」之稱的林濁水認為罷免柯建會造成
: 對立從國會延焼到社會,是個不幸。 青年領袖林非凡亦也表示贊同。
: FB連結:
: http://tinyurl.com/jtthhae
: FB內容:
: 林濁水
: 11 小時 ·
: 我對柯建銘意見大得不得了。因為他是國會改革拌腳石;他還領軍演「一分瑩」,讓民進
: 黨、總統、立委的民眾滿意度一路崩跌。但我反對罷免他。
: 因為美、歐洲在言論免責權規定下已經廢除對國會議員的罷免制度。立委任期短,改選讓
: 他落選就好。國會是國家政治衝突的中心,若因罷免門檻降低,罷免成遍地烽火,對立從
: 國會延焼到社會,是個不幸。
: 林濁水專欄:罷免柯建銘
: 620 林飛帆和其他 619 人
原文很長,要看完才知道台獨理論大師要說什麼
至於贊不贊同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原文:
國民黨嗆聲明年2月1日將「遍地烽火」發動罷免支持核食進口的民主進步黨立委,民進黨
團總召柯建銘是優先鎻定的罷免標的。
這一點我反對。
理由並不是我同意民進黨中常會肯定柯建銘是「智勇雙全」,人才不可多得。相反的,我
個人對柯建銘意見大得不得了。我認為國會改革到現在寸步難行正因為他是最大的拌腳石
;民進黨為立法院審查一例一休搞出「一分瑩」,贏得民進黨和國民黨有什麼不同的駡名
,讓黨、總統、立委的民眾滿意度一路崩跌,他更是關鍵人物。
但是我仍然反對罷免他。因為罷免制度實在是一個封建時代遺留的落伍制度。
封建時代遺留的落伍制度?
沒錯,正是如此,所以現在西方國家留下來罷免制度的少之又少。我國卻對罷免制度一頭
熱,實在時空倒錯,這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看。
一、人類最早的民主制度的確是直接民主,但是那只適合小城邦或把人區分為公民和奴隸
的體制下才行得通。當國家大了,公民權普及了,直接民主就必須進步為代議民主。注意
,代議民主是進步,不是直接民主。
當今直接民主仍然不當完全廢除,但是一則要以代議民主為主,直接民主為輔,直接民主
非不得已不用,不宜時時行使;二則直接民主制度中應該保留的是公投而不是罷免。
民選公職有任期,任期又不長,要淘汰不好的議員,一次性定期改選是對民眾最經濟,是
最不費力的途徑。過去大家詬病選舉太多,所以我們把本來分開舉行的各種地方選舉都集
中在一天,是一個好的辦法,大家都肯定。現在如果因為罷免門檻降低,有人勤於發動罷
免,和修法集中選舉的初衷就矛盾了。一旦罷免門檻降低,政界動輒發動,罷免烽火不斷
,不只勞民傷財,而且在罷免火焼之下,社會一直被政治對立動員,大家火氣大,一年到
頭不退焼,非常不健康。
二、罷免制度是來自於封建時代「強制委任」的概念,已經被自由主義的「自由委任」取
代了。
強制委任是歐洲中世紀階級會議的産品。當時各城郡貴族、僧侶、騎士、平民等依階級分
別下訓令委任選出的代表出席國王召集的會議,代表在會議結束後要向原選舉人提報告,
報告如果不被滿意就遭撤換。美國殖民地及邦聯時代,沿襲了這制度,堅持代表應受訓令
約束,但是美國制定了《美利堅合眾國憲法》,規定參眾議員不因其在議院內所發表的言
論而在議院外受追究後,美國就不罷免國會議員了,罷免制度就只留在地方政府而已。
至於歐洲,法國大革命後國民議會初期仍然是強制委任制,但是以後就廢了。
取代強制委任制的是自由委任制度,這也叫法定代表制。這制度有兩個核心意義:
1,國會議員在選出後以自由意志擔任法定職務,議會內的言論及表決、對外不負責任。
2,議員選出後要代表全國人民,而不是原選區代表,原選區選民不能罷免。
這制度在18世紀中葉發源於英國,1791法國憲法明文規定:「各郡選出議員不是該郡代表
,而是全體國民代表,不受委任拘束。」正式確立了自由委任制度,此後通行於西方國家
。
名叫「自由委任」,顧名思義,是個自由主義的制度。自由主義認為議會是講話,辯論、
溝通的場所,大家可以透過這様的過程改變、調整自己的想法型塑國民共識,有利於法案
、政策推行。
我國憲法中會有罷免制度,是孫中山在美國看到了美國地方政治有罷免這一回事,驚為天
人,認為是最進步的,也不曉得罷免制度在歐洲早已落伍了,而在美國,罷免制度也只在
地方制度中,中央政府沒有罷免制度,就把罷免無限上綱到中央地方一體適用,放在他權
能區分的理論之中,國民黨進一步把他當孫文學說中的一環,奉為不容挑戰的聖經;不幸
的,民進黨尤其是時代力量,搞不清楚中華民國憲法中罷免權是怎麼來,再加上受到個性
極端的林義雄的主導,把實踐直接民主,「補正公投、罷免制度」當成神聖使命,這就西
方民主發展的歷程來看,實在是時空倒錯之舉。
西方國家民主發展的歷程是這樣,台灣已不可能沒有人搞不清楚狀況了,例如,2000年澄
社就發表了一篇反對罷免總統的聲明說:
「現今世界各民主國家,已經很少有罷免制度。」「美國與瑞士雖實施罷免,但僅限於地
方,並且僅規定於法律,未見諸於憲法。」「從民主精神來說,罷免制度其實是與任期保
障之精神相抵觸。從必要性來說,定期改選本身就已經是一種有效的牽制。」
黃國昌是個推動國會改革上很優秀的國會議員,而他在澄社發表了反罷免聲明後的兩年就
任了澄社長,不料今天卻成了最熱衷建立罷免制度的立委,這樣的變化真令人惋惜。
在一般國家國會議員都已經採取自由委任的當今,台灣卻在孫中山和林義雄搞不清楚的狀
況下的主張奉為圭臬,開制度上的倒車,把台灣帶回到中世紀去發揚前自由主義的封建體
制真是夠不幸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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