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UBER送餐未滿月 已挨罰180萬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12/08 15:27), 編輯推噓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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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ke5566 (戳戳5566)》之銘言: : 講到這個就奇怪 : UBER被罰就算了 : FOODPANDA都多久了,這次才因為UBER一起被拖下水罰 : 阿奇怪,FOODPANDA努力那麼久想要合法化,卻沒有法規適用 : 然後政府說不行就不行,跟共產黨沒兩要 : 時代在進步科技在演進,然後一堆低能立法委員不會訂新的法去配合新的技術 : 一昧要新的技術去合古板的法律,然後不合就說你不配合要罰 : 這樣子科技要怎麼創新,要怎樣有新的商業模式出來??? : UBER今天就咬定自己是平台,然後政府卻弄了好幾年弄不出一個對於電子平台的法條 : 無法可管就說是違法,然後又不去立新法 : 這樣子影響不要說UBER了,其他更多的電子化支付、服務、拍賣全部都一起不合法 : 有多少的新商業模式就這樣被扼殺? : 現在他媽的問題在於 : 不是UBER不去合法當運輸業,而是政府沒有法律去管電子平台就咬它是運輸業 : 一堆人在那邊跳針UBER不合作怎樣的,幹就沒有那個法要怎麼合作? : 今天不繳稅就是因為稅法沒有規定這種電子平台怎麼繳稅 : 沒有拿保險就是沒有規定電子平台做這件事情要保險 : 然後政府就87到一口咬定說不管啦幹你就是計程車運輸業 : 舉個例子,你今天在打棒球,然後旁邊有一個裁判說他沒念過棒球規則 : 跟籃球可能差不多都是運動,就用籃球規則去判棒球,然後說你一天到晚走步二運 : 工殺小啦幹 : 如果覺得我在練笑話,就看看FOODPANDA吧 : 再講一次啦,Foodpanda做了那麼多努力想要合法, : 政府還是說不行就不行,幹你共產黨?????? : 今天跳這uber foodpanda只是個案,這種態度更影響其他的電子商務產業 : 政府什麼時候才要承認自己的法條跟不上時代,該去立新法規範電商了? : 到現在為了愚蠢的選票思維,覺得立新法的話傳統產業就不會投給他們 : 然後繼續故步自封搞自閉,只會越來越落後喇 : 看看中國、新加坡、美國,再看看台灣的做法,不勝唏噓 : 只能說繼續這樣下去,被當做落後國家也只是剛好而已 : ※ 引述《LIONDODO (LION)》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 UBER送餐未滿月 已挨罰180萬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UBER來台違法營業近4年,上月中在台再推UBER EATS,以機車或單車外送服務挑 : : 戰公權力,不到一個月已遭罰180萬元。國內法規現未允許申請成立純機車車隊 : : 的機車貨運業,交通部指,將檢討有無修法空間,研議開放機車貨運業的可能性 : : 。 : : 交部擬修法納管 : : UBER EATS服務是透過App軟體就可點餐,再由合作派遣機車和單車騎士送餐。因 : : UBER EATS是透過運送第三者物品獲利,被視為汽車貨運業,卻未申請登記,故 : : 再遭罰,累計已180萬元;提供相同服務的其他業者如foodpanda空腹熊貓,也違 : : 法遭罰。 : : 立委李昆澤昨在立院質詢交通部長賀陳旦時說,汽車貨運業申請登記資格須有 : : 2500萬元以上資本額、擁有20輛以上全新貨車,但都市需要的是小物品、機動性 : : 的運輸,機車運輸有其必要性,與其開罰,不如將機車貨運業納管。 : : 國內貨運運輸業現未允許設立純機車車隊,賀陳旦說,交通部會考慮並檢討更多 : : 元化的服務。交通部指出,開放機車貨運業還須考量機車並無營業車、機車駕照 : : 也無職業駕照制度等問題,但已著手評估可行性和修法空間。 : : ◎記者李姿慧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goo.gl/oPQSa7 : : 5.備註: : : 有沒有uber eat也罰,努力登記了一堆行業別的foodpanda也照被罰的八卦 : : https://goo.gl/xyfVLx : : foodpanda甚至為了努力合法,登記了飲料批發、食品批發、零售、無店面 : : 零售、國際貿易業等一拖拉庫,司機還是自雇的有勞健保... : : 無適用法可管的灰色幫QQ 劃為運輸業是為了甚麼你知道嗎? 運輸業者最主要的義務要承擔更多責任, 比如說計程車司機出車禍卻無力賠償時靠行的車行要連帶負責, 雖然計程車行跟UBER的功能其實差不多, 接受客人委託,媒合司機與客人。 但這樣的制度設計將司機認定為車行的僱員是為了讓車行跟司機收取會費, 在計程車業這樣損害賠償風險較高的行業發揮類似保險的效果。 UBER有跟司機收費吧?FOODPANDA也有吧? 更甚者這些業者的價格是公定的, 並不像計程車一樣容許司機跟客人直接議定價格, 從這個角度觀察這兩家電子平台應該有更多對司機指揮監督的權限, 更適合把司機解釋為受僱人,要求電子平台負起責任。 接受管制是好事,創新,實在不能做為免責的藉口。 大概4這樣 -- Sent from my Windo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9.1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1182070.A.876.html

12/08 15:28, , 1F
foodpanda的司機是雇員,一樣被罰...
12/08 15:28, 1F

12/08 15:29, , 2F
直接貼英國判決的理由 https://imgur.com/a/q7iPo
12/08 15:29, 2F

12/08 15:29, , 3F
不過粉粉大概只會覺得英國都是舊思維吧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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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5:29, , 4F
uber粉:不管啦!你不讓uber就地合法免稅免保險你就落伍
12/08 15:29, 4F

12/08 15:31, , 5F
罰的好 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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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5:34, , 6F
被打臉了齁
12/08 15:34, 6F

12/08 15:38, , 7F
責任總是有人要扛 平台說如果成立也不會怎樣 保費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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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5:38, , 8F
營業稅比照購買勞務乘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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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5:39, , 9F
現在就是uber不願意接受管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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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5:41, , 10F
廢話 載人要有職業駕照 納管他那徵司機的說詞就要換了 XDD
12/08 15:41, 10F

12/08 15:52, , 11F
我還是不懂為何會有uber粉,真的不是工讀生嗎
12/08 15:52, 11F

12/08 15:58, , 12F
uber粉 無視中
12/08 15:58, 12F

12/08 16:42, , 13F
如果送餐的食物出了問題 責任歸屬也很難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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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9:34, , 14F
因為現在沒有入管入保入稅 整陀違法 貪便宜車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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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9:43, , 15F
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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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9:49, , 16F
foodpanda等級食品批發業,有納稅 有發票 有勞健保
12/08 19:49, 16F

12/09 23:22, , 17F
如果是這樣應該幫foodpanda這類型的立法
12/09 23:22, 17F
文章代碼(AID): #1OIGjsXs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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