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台灣到底欠這些同志甲甲什麼?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1/30 20:39), 7年前編輯推噓8(8010)
留言18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1/36 (看更多)
※ 引述《mmmmmO (天母柯比)》之銘言: ※ 引述《chben (酷兒雞精)》之銘言: 其他姑且不論, 同性戀無法繁衍後代這點難道不算缺陷嗎? 試想一個物種原本都一公一母繁衍後代, 到某一代突然都變成同性戀, 都不繁衍後代, 導致這個物種滅絕。 會導致物種滅絕的性取向難道不算是缺陷嗎? 請問同性戀是佔人類總人口的幾% 那如果同性戀要取代全部異性戀 然後產生物種滅絕 完全不論任何科學的幫助生孕方式 請問這種機率有幾%? 再者 全世界所有的物種中 有因為全部變成同性戀 不繁衍後代 而滅絕的例子嗎? 目前會導致人類越來越少的關係 好像都是異性戀不想生小孩喔.... 好,你拿不孕症出來護航, 靠不對啊,不孕"症"不就是一種缺陷嗎? 那不孕症就沒辦法享受這些婚姻的權利嗎 好像還是可以耶 那是甚麼理由? 不孕症是一種病症 請問同性戀是嗎? : 請找出當"同性戀"是一種缺陷跟有問題的論文來說服我 讓我覺得原來我病的不輕好嗎? 我只想針對缺陷這個詞作出討論而已, 而且我想這種討論應該不至於到要拿論文出來。 : 況且 現在爭取的"只是"跟一般人一樣的權利 我們沒有多要求什麼 : 為什麼這樣也不行? 還要被許多人打成妖魔鬼怪? : 當要爭取其它族群權利 要擋服貿 要抵抗不公 同性戀也是跟一般人一樣支持 上街頭 : 為什麼當我們要爭取自己的權利時 就被那麼多人挑出來攻擊 : 我們要求跟你們一樣的權利時 有防礙到你們嗎? : 有因為這樣你們就會變成同性戀嗎? 看你回推文還有提到, 專法就是歧視, 反問專法是否可以保障所有的權利。 那我問你, 如果全部都可以保障就不算歧視了嗎? 跟你講 即使所有都可以保障 依舊是歧視 既然可以跟民法一樣有所有保障 為什麼還要再專門為LGBT族群設一個專法? 明明修民法就可以享有到所有權力 為甚麼還要再特別設一個專法? 這不就某種異性戀優越感表示LGBT族群就是不能跟異性戀一樣享有權利嗎? 還有, 我可以承認我就是討厭同性戀, 走在路上看到兩個甲牽手都會想吐。 但我也有很好的朋友是甲, 他們想跟各自的對象結婚我也完全沒意見。 所以你可以說我恐同,我沒差, 這算歧視嗎? 應該未必吧。 你有討厭同性戀的自由 你在路上想吐也是你的自由 你有很好的甲甲當然很好 恐同跟歧視是兩回事 沒有人說這兩件事一定是同時發生的 台灣可以有很多元的聲音 但基本人權不能因為某些人反對就被封殺或奪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206.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0509596.A.781.html ※ 編輯: chben (36.238.206.87), 11/30/2016 20:40:12

11/30 20:40, , 1F
同志搞肛得愛滋,自費好嗎?
11/30 20:40, 1F

11/30 20:40, , 2F
其實可以繁衍,只是不願繁衍
11/30 20:40, 2F

11/30 20:41, , 3F
應該把染aids的甲甲隔離
11/30 20:41, 3F

11/30 20:41, , 4F
同性雙性這些都是心理的,不代表生理有缺陷
11/30 20:41, 4F

11/30 20:42, , 5F
11/30 20:42, 5F

11/30 20:42, , 6F
心理缺陷給推
11/30 20:42, 6F

11/30 20:43, , 7F
11/30 20:43, 7F

11/30 20:43, , 8F
一直要消滅歧視?笑死人,自己騙自己
11/30 20:43, 8F

11/30 20:44, , 9F
所以同婚通過有人會突然轉性愛同性?
11/30 20:44, 9F

11/30 20:45, , 10F
不孕症是一種病 需要醫治 請問同性戀是嗎?
11/30 20:45, 10F

11/30 20:46, , 11F
因症而可領養後代 跟 不認為自己是症而還想領養的不同
11/30 20:46, 11F

11/30 20:47, , 12F
這假設本來就不可能發生,只是放大檢視會比較好判斷是否是
11/30 20:47, 12F

11/30 20:47, , 13F
缺陷而已
11/30 20:47, 13F

11/30 20:47, , 14F
除非同志先承認 否則剝奪小孩在有父母環境下成長為惡
11/30 20:47, 14F

11/30 20:49, , 15F
另外,我對立專法或民法一點也不在乎。
11/30 20:49, 15F

11/30 20:49, , 16F
同婚和領養是不同的主題..
11/30 20:49, 16F

11/30 20:50, , 17F
然後我說你拿不孕症來護航同性戀不是缺陷不恰當,你自己想
11/30 20:50, 17F

11/30 20:51, , 18F
想為什麼吧。
11/30 20:51, 18F
文章代碼(AID): #1OFiYSU1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1 之 36 篇):
文章代碼(AID): #1OFiYSU1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