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三讀《選罷法》 降低罷免門檻且可消失
※ 引述《q10242 (黑田祐司)》之銘言:
: 這樣還是太高
: 門檻是為了不要讓罷免案很氾濫
: 問題是光第一階段收聯署門檻就超高的
: 光這個門檻就足夠讓罷免案不會很氾濫
對於連署門檻,來看看前年民進黨黨團的提案修改為
選罷法第76條
提議人人數應為原選舉區總人數的2%以上,下修為總人數的1%以上
第81條
罷免案連署人,人數應為原選區總人數的13%以上,下修為原選區總人數的6%以上;
第86條
罷免進行期間,不得宣傳支持罷免或禁止罷免的規定,修正後刪除。
第90條
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原選區總人數50%以上或同意罷免票未超過有效票50%以上者,
均為否決。更改為只要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達原選區總人數25%以上,
即為通過,除非不同意票多於同意票,或同意票未達原選區總人數25%以上,才算否決。
第110條,配合第86條而產生罰則的相關規定,修正後刪除。
今天修法後,第八十一條連署人的比率從13%降到10%而已。
有這麼不敢維持初衷嗎?第一階段防火牆要築的這麼高?在怕什麼?
還有說罷免蔡正元時不能宣傳的,你們最愛的優質綜藝節目
正晶限時批高調宣傳到被罰錢咧XDD
就要提罷免! 壹電視藏頭詩挑戰中選會
壹電視《正晶限時批》主持人彭文正不滿地說,為什麼人民有罷免權卻不能說,並點名
要挑戰中選會跟台北市勞工局,片尾藏頭詩更直接寫道「二月十四罷免正元」。
彭文正表示,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黃細明拒談宣傳罷免觸法,如果這是對的事情
為何不說清楚?彭文正還說:「《憲法》133條賦予大家罷免權,賦予權力卻不可以說,
這件事情我們要挑戰中選會及台北市勞工局。」
雖然我也認同罷免,但不要都用時空背景不同之術來護航DPP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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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被冷凍了幫自己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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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鵬與同黨立委柯建銘、邱議瑩等人提案,建議降低選罷法的罷免門檻,否則依現有規
定之高門檻,會使得罷免案難以提出,有限制人民政治權力的嫌疑。" -2014-05-23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014937
請問以上立委哪一位非本屆立委?還是已經被罷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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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鞭阿 所以你承認民進黨轉彎?
※ 編輯: heyboy0311 (114.27.90.221), 11/29/2016 1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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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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