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釋昭慧:同婚 台灣不能成為獵巫的社會!消失
釋昭慧:關於同婚 依其自然 台灣不能成為獵巫的社會!
https://goo.gl/11Hn5J
不愧是哲學系的教授 立論清楚 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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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開始:
感謝主席、還有諸位可愛的姐妹兄弟們,我想今天我來這裡呢,
可能是因為這次的風暴很像宗教界很熱鬧喔,所以呢,難免就會想要
聽聽其他宗教的聲音。另外一方面,大概我十多年前做倫理學的研究,
我就曾經寫過一篇有關於同志的議題的佛法觀點,所以我今天過
來也是有這些因素在這裡。
首先我還是先講,不可否認的,在台灣還是常民文化跟佛教是比較主流的,
也就是人數居多,因此如果我們說同志是少數,因此要聽多數的話,
可能各位真的要耐心聽聽多數人真的是怎麼想的喔。
我首先來談一下佛教觀點:在佛教觀點來講,所有的情慾都是本能的,
本能就沒有所謂哪個是神聖、哪個是罪惡的,本能呢你只能夠心疼它,
因為它就是要這樣發展的。因此佛教從來沒有把婚姻當作聖事,
也沒有把其他的情慾當做是邪惡,除非他傷害到其它的生命。
這一波的風暴我一直在反問就是…因為我的LINE也一直被灌爆,好多好多,
我常常反問對方說:「到底侵損你什麼權益呀?」真的是講不清楚哦!
「到底侵損你什麼權益?」
如果真的是導致你有重大的權益損失,那當然,以佛家來講,
情慾不可以傷害其他無辜的第三者,這個我們可以接受的。
再來從佛法的另外一個角度,其實很簡單,生命每一個基礎點都不一樣,差異性很大,
所以從佛法的角度就是希望每一個生命都離苦得樂,他比現在更快樂,我們就祝福他。
他現在如果是一個同志的狀態,他如果有婚姻會比他現在來得更好,
那我們就要祝福他跟成全他,這就是佛法給我帶來的啟示。這個是佛法。
至於常民文化裡面,老實說我覺得東方的文化沒有那麼殘酷地去對待同志,
你如果在古籍裡面翻一翻,其實太~多~了,男男女女的問題其實早就存在,
所以呢,大家也就是見怪不怪。特別把他當作是一個罪惡或是邪惡的一點來談,
其實那應該還是受到西方文化的影響。
但是我也很希望可以看到很多的基督徒,包括我們今天看到的陳南州牧師、
還有剛才官教授,他就告訴你他是基督徒,但是他心目中的耶穌跟有一些人
心目中的耶穌不大一樣,就像我心目中的佛陀跟男性沙豬的佛陀長得不大一樣,
所以我覺得這是一個宗教自由的社會,大家大鳴大放,這是好事。
但是也因為確實知道說,這個無以說服常民的台灣社會,所以變成,
宗教團體他包裝成一個所謂的「家的價值」,那老實不客氣地說,
家的價值向來就不是無限上綱,我必須要再這樣說,也就是說,在歐洲也好、
在印度也好,早就已經有許多所謂的 homeless,而且他們創造了人類社會
最燦爛的文明,這些人不見得以家為崗位,包括了佛陀在內,包括了許多的遊方僧,
所以你一直以單一的價值在要求所有的人都是要進入到這個家,而且這個
家還是要由你來定義的,那這個其實是…...我真的覺得有點強迫症。
於是呢,這個說服力不夠的時候,他又告訴你這個是自然的法則,
你不這樣做就是逆天行道。這個,在哲學上說,犯了自然主義的繆誤,
自然主義向來就不見得是最好的;如果你生了一個孩子是兔唇,他可以醫治,
難道你不會讓他的感官變得更漂亮嗎?自然的法則所誕生的很多東西,
其實是不幸的跟殘缺的,能夠讓他更好,我們就應該這麼做,這就是人的可貴,
人的可貴也只有在這個地方。
至於說破壞傳統的體系結構呢,那我覺得這個傳統其實也一路在被破壞呀!
我們不是以前的五代、三代同堂,現在不是一夫一妻嗎?
在那之前也有走婚制的一女多男,還有一些一男多女,
其實體系向來就不是完全安穩而沒有變異的,這個是必須要提醒各位,你提出來
的家庭價值,雖然你隱去了你的宗教意圖,但你依然沒有辦法說服我們
台灣這個社會的常民文化,於是接下來就發生了很多危言聳聽的事情。
比如我剛剛早上就聽到了有人說,有什麼整體作戰計劃,同運國際組織有組織、
有計畫地在影響台灣;可是我另外聽到的一種說法是說,
其實也是一種整體作戰計畫,就是有某一種宗教教徒刻意去連結了所有的人,
產生了很多的聯盟,有組織、有計畫地去影響台灣。
那這說得完嗎?我們就拿出證據來好嗎?
於是呢,有一些危言聳聽的事情,我就真的希望能夠拜託真的不要這樣做,
這個真的是有一點獵巫了。全台灣變得因為危言聳聽,很多人被捲進到這個共業。
譬如說,你如果有了同志婚姻,異性戀者就會變成同性戀,那你會嗎?
你不會你為什麼擔心呢?奇怪!還有呀,有人說台大被罰三萬塊的事情,
因此這個就是因為同婚?台大被罰三萬跟同婚?
台大那個是在甄選入學的時候,那個跟現在有什麼相干啊?而且台大機械系那個,
之所以會讓人反感,不只是這個灌輸一個唯一的價值,我覺得問題是
他偷渡他的宗教理念,而且他是在權力不對等的狀態下偷渡進來的,
這是非常可惡的事情!如果你是一個機械系的小孩,你敢不填嗎?
這是完全一個非常荒謬的行為!我必須要講的是說,
所謂的「離開父母、成為一男一女的什麼家庭」(編按:考題內文),
這不是所謂的中華傳統文化的常態,所謂的傳統文化是三代同堂、五代同堂,
不可以離開父母的。
因此呢,我覺得這個事情比性平的問題可能還要更嚴重。我們一定要仔細考量。
於是呢,如果說一定要把家規範為止是為了孕育下一代而存在,那麼我請問,
不孕症的人是不是也被你掃到了?家庭的功能非常非常的多,
請各位不要認為都是為了精子跟卵子的結合好嗎?
再來就是,我很不欣賞的就是放大特寫某一些的誇張的畫面,
比如說有一些同志的遊行,有一些露出很多的身體部位的畫面。
當然,我們台灣社會的好處就是說,你穿很多、像我一樣也 ok,
穿很少的人也 ok,那你看得順眼看不順眼,只要在法律規範內,我們就容忍。
但是呢,這樣放大特寫是不公平的!請問一下異性戀者肉體的畫面還會少嗎?
不是更多嗎?那因此是不是異性戀的婚姻也要禁止了呢?對不對?
這個邏輯是不通的!至於剛剛談到這個情慾探索,我不知道這個情慾探索
真的是目前的教科書的主流嗎?這個我找不到。但是如果說,剛才舉的一個例子就是,
男童跟女童在廁所裡面在互相做情慾探索。那對不起,男童跟女童不是女童跟女童耶,
也不是男童跟男童,那不就是異性戀嗎?對不對?那不是異性戀嗎?
那異性戀有了這個事情發生,是不是因此要把異性戀的婚姻全面停止?
所以這個要考慮一下齁,好不好?剛才我又聽到一個很荒謬的消息說,
你們同志經常換性伴侶,喂!他不就是因為不想要經常換性伴侶,所以要結婚嗎?
那為什麼不有成人之美呢?而且異性也有很多人經常換性伴侶啊,
因此有叫異性戀者不准結婚嗎?我覺得,我們是不是在講這些事情以前,
我們的邏輯思考是不是可以再重新整理一下?
最後我真的希望,中世紀的獵巫行動,到現在我們回顧起來,
是人類一個非常慘烈的歷史,很多人其實不是女巫,而且即便是女巫,
為什麼要進入到火刑的檯架上?今天我在台灣,忽然間這一陣子,LINE 被灌爆了,
我們要小心,台灣不能再成為一個獵巫的社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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