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公視有話好說討論同性婚姻-反方論述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1/24 02:14), 7年前編輯推噓-39(9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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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目前同性婚姻最讓人火的就是去強姦現有的婚姻律法 現有的婚姻律法根本就不是為同性婚姻設計 同性需要婚姻透過增加同性婚姻法也可以達到目標 偏偏就要強姦現法才會爽的做法 已經讓同性婚姻從原本被社會壓迫排斥的腳色 反過來成為壓迫排斥這個社會的偏激變態惡勢力 恐同不再是因為誤解所造成的恐懼 而是了解了同性婚姻企圖對現有婚姻制度與社會價值理念的蠻橫摧殘 所造成的實質不安 ※ 引述《TVRO0627 (大頭軍團長)》之銘言: : 說這是一軍中的一軍 只能說浪費我一小時看這個... : 我來試試看好了 : (以下是模擬反方論述 非個人立場) : 主持人、各位觀眾大家好 : 如果我的子女是同性戀者,那我希望他們能夠幸福 : 而且希望有國家的法律保障她(他)應有的權利 : 但那是建立在設立一個專法,專門來保障同性戀者的法律 : 而不是現在所要求的修改現有法律來作為保障 : 原因我現在就要說,但在說之前我們先來確定一件事 : 現在有沒有本來是同性戀,卻因為某種原因(當然原因很多) : 像是擔心受到歧視、家長反對或是一些氣氛使然之下 : 本來應該是同性戀的人卻跟異性結婚生子。 : 有沒有這種情況? : 我相信是有的。 : 當然,我絕對不是希望如果我子女是同性戀 : 會因為這些原因而跑去跟異性戀結婚生子 : 我沒那麼膚淺,而且這樣他們也不會幸福。 : 我要說的是,如果同性婚姻合法合理化 : 那會不會有異性戀者,在一些因素之下, : 像是同性婚好像很潮、而且爸媽老師說這樣很正常,那就來試試看吧。 : 這是有可能的對吧? : 或者是這個學姊有夠MAN,全校最MAN的就是她 : 剛好這麼MAN的學姊也喜歡我女兒,所以我女兒就跟她談起戀愛來 : 也可能是萌萌的學弟跟我兒子 : 他們可能會因為一些氣氛、一些因素之下 : 喪失了本來有機會可以生育自己的血脈的機會,而後天的成為同性戀者 : 這個實在不能說沒有這種可能性 : 尤其是現在兩性平權的時代,學姊越來越MAN,學弟越來越萌 : 這種假同性戀發生的可能性將會隨著同性婚姻合法合理之後而越來越多。 : 在這個少子化的時代裡 : 我們是不是可以接受類似這種事情 而且越來越常見 : 這些後天的同性戀者 : 他們是有可能之後再遇到也能相愛的人(異性) 而生育自己的血脈 : 我不是說我尊重同性戀者,但不要牽扯到我的子女 : 我是要說我尊重同性戀者選擇伴侶的權利,但請選擇同樣是同性戀者的同性 : 而在國家專法的保障之下,保障他們的幸福。 : 讓他們知道國家尊重他們的性向,但原則上還是不鼓勵 : 畢竟繁延下一代也是生為一個生物很重要的使命不是嗎? : --- : 還是有點弱 只能用不能生育來抵抗 : 假同性戀這個不知道有沒有人用過 : 我只能說我盡力了 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8.73.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9924873.A.783.html

11/24 02:16, , 1F
同婚過了,你與你老婆間的婚姻會受到什麼摧殘?
11/24 02:16, 1F
結過婚的還好,還沒結的未來同婚如果過了 要有老婆可能跟你一樣有懶叫的心理準備

11/24 02:17, , 2F
大笑三聲
11/24 02:17, 2F

11/24 02:17, , 3F
所以民法是異性戀專法嗎?
11/24 02:17, 3F

11/24 02:17, , 4F
ㄟ 甲甲 立專法是會怎樣阿?
11/24 02:17, 4F

11/24 02:17, , 5F
那要立同性戀刑法嗎?
11/24 02:17, 5F
※ 編輯: chicham (124.8.73.164), 11/24/2016 02:24:03

11/24 02:18, , 6F
既然婚姻是設計出來的,沒道理不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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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2:19, , 7F
婚姻是設計出來給男+女的 為何要改?
11/24 02:19, 7F

11/24 02:19, , 8F
誰知道會有性變態出現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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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2:20, , 9F
當初投票也是設計給男人的,女人投什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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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2:20, , 10F
想當年要立專法的時候被嗆去改民法 好為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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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2:20, , 11F
齁,現在大部分性變態都能正常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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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2:21, , 12F
原來異性戀沒性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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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2:21, , 13F
不要管tor啦 他打甲高手,幾乎每篇都看的他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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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2:21, , 14F
對耶 有結婚相關業者出來支持嗎? 除了之前喜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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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2:21, , 15F
這套你去立專法或是你去改民法論實在不能一用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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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2:21, , 16F
看錯是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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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2:22, , 17F
事實上說民法是設計給異性戀的完全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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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2:24, , 18F
哈哈哈 修文我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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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2:24, , 19F
top你說性變態就太超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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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2:25, , 20F
自己要去娶有老二的是能怪誰啦
11/24 02:25, 20F
不是要娶有老二 是有老二的裝成沒老二欺騙感情 而且也不能強迫對方結婚前要先讓你看是不是有懶叫

11/24 02:25, , 21F
你這套說法跟護家盟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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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2:26, , 22F
成年人了做重大決定還要政策替你背責任,遠超過媽寶等
11/24 02:26, 22F

11/24 02:26, , 23F
婚姻不是要雙方合意嗎? 你幹嘛去找有懶叫的啦
11/24 02:26, 23F

11/24 02:26, , 24F
級,政府寶:都是同性婚姻害我的啦,我要國賠(哭哭
11/24 02:26, 24F

11/24 02:26, , 25F
恐同:同婚一過,我就會想娶有懶覺的老婆
11/24 02:26, 25F
挺同挺到亂造謠就很LOW了 把可能的狀況提出來討論結果被亂造謠的挺同份子 講成想娶有懶叫的老婆 挺同或本身同的非理性思維實在恐怖

11/24 02:27, , 26F
不要把異性戀講成好像是中國為了鎖境內的瘋狗所以要蓋長城
11/24 02:27, 26F

11/24 02:27, , 27F
一樣好嗎
11/24 02:27, 27F

11/24 02:27, , 28F
呃,那就是你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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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icham (124.8.73.164), 11/24/2016 02:33:09

11/24 02:28, , 29F
看到修文之後完全氣不起來了,覺得好可悲XD
11/24 02:28, 29F

11/24 02:28, , 30F
除非今天真的是修法只能娶同性的,不然怎麼修異性戀也不會
11/24 02:28, 30F

11/24 02:28, , 31F
去娶有懶覺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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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2:29, , 32F
性偏離(英語:paraphilia),或稱性反常(sexual perv
11/24 02:29, 32F

11/24 02:29, , 33F
性反常(sexual perversion)、性心理異常(psychosexua
11/24 02:29, 33F

11/24 02:29, , 34F
性變態(sexual deviation)等[1],也有性慾倒錯或性倒
11/24 02:29, 34F
還有 40 則推文
還有 6 段內文
11/24 02:49, , 75F
懶覺的喔?加油,好嗎?
11/24 02:49, 75F

11/24 02:51, , 76F
那堅持婚前守貞 嫁到陽萎或性冷感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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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2:51, , 77F
a大,我覺得真的有守貞的人也不能罵他們,他們很虔誠,
11/24 02:51, 77F

11/24 02:53, , 78F
那是信仰問題應給予尊重,但後果要自負呀,要跟上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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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2:53, , 79F
應為何已經盡心侍奉還是受傷跌倒了,這真的不是國家政
11/24 02:53, 79F

11/24 02:53, , 80F
策問題,是個人問題
11/24 02:53, 80F

11/24 02:57, , 81F
"恐同不再是因為誤解所造成的恐懼" 可否再看一次你的內文
11/24 02:57, 81F

11/24 02:58, , 82F
"要有老婆可能跟你一樣有懶叫的心理準備" 再看一下你的回應
11/24 02:58, 82F

11/24 02:59, , 83F
講得好像gay都想跟你們結婚似的 這真的不是什麼誤會嗎?
11/24 02:59, 83F
推文的回應你拿來跟內文雜交? 你的誤會大了 ※ 編輯: chicham (124.8.73.164), 11/24/2016 03:01:50

11/24 03:01, , 84F
葛萊芬多加十分,很棒的推論,我很欣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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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3:02, , 85F
所以會改變什麼?你叫爸媽是讀民法讀來的?
11/24 03:02, 85F

11/24 03:15, , 86F
你沒錢到去做婚前健康檢查?要我施捨10塊給你嗎?
11/24 03:15, 86F

11/24 03:18, , 87F
跟上
11/24 03:18, 87F

11/24 03:25, , 88F
怎不立女人投票法、異膚色婚姻法?
11/24 03:25, 88F
候選人不會在意投票給他的有沒有懶叫 膚色也不是跟懶叫一樣都包著不給人家看到 這麼簡單怎麼不自己想呢?

11/24 03:55, , 89F
有笑有推
11/24 03:55, 89F

11/24 04:54, , 90F
11/24 04:54, 90F

11/24 04:59, , 91F
強姦強姦的形容太過頭了
11/24 04:59, 91F
硬要幹就是強姦,平實直述沒有形容

11/24 06:14, , 92F
是反串還是不懂法條?
11/24 06:14, 92F
請你回答 ※ 編輯: chicham (124.8.73.164), 11/24/2016 07:22:47 ※ 編輯: chicham (124.8.73.164), 11/24/2016 07:27:19

11/24 07:27, , 93F
有笑有推
11/24 07:27, 93F

11/24 07:30, , 94F
笑了
11/24 07:30, 94F

11/24 07:52, , 95F
你交女友不看身分證怪法律囉,對了,就算沒同婚也不能保證
11/24 07:52, 95F

11/24 07:53, , 96F
你娶的不是變性人。
11/24 07:53, 96F

11/24 08:08, , 97F
到要結婚還不知道對方性別,真的不是修改民法的問題。
11/24 08:08, 97F

11/24 08:08, , 98F
是自己智商問題
11/24 08:08, 98F

11/24 08:12, , 99F
笑了 不知道你在講什麼
11/24 08:12, 99F

11/24 08:16, , 100F
有時候真為反同感到心酸 太多這種豬隊友
11/24 08:16, 100F

11/24 08:26, , 101F
?????
11/24 08:26, 101F

11/24 08:31, , 102F
後面原po不知道在講什麼了
11/24 08:31, 102F

11/24 08:37, , 103F
自己信仰導致的錯誤怪罪法條 哭哭
11/24 08:37, 103F

11/24 09:10, , 104F
毫無邏輯 你結婚前會不知道老婆有沒有懶叫?好爛
11/24 09:10, 104F

11/24 09:22, , 105F
社會就是有一群你們這種曲解立法目的的人,才會造成這麼
11/24 09:22, 105F

11/24 09:23, , 106F
多紛亂,看你回一樓的回覆就知道你的觀念偏差到讓人不可
11/24 09:23, 106F

11/24 09:23, , 107F
置信
11/24 09:23, 107F

11/24 09:27, , 108F
.........紅紅的
11/24 09:27, 108F

11/24 10:27, , 109F
噗…之前還很認真回TOP大,結果現在才發現他根本反串
11/24 10:27, 109F

11/24 10:27, , 110F
浪費我的時間~~
11/24 10:27, 1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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