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美國總統「選舉人團」制度不合理?消失
※ 引述《sb5471 (sb)》之銘言:
: 美國總統大選是間接選舉,各州選民投票選擇美國總統,獲選票過半數
: 的候選人將獲得該州全部選舉人票,然後計算各州選舉人票之和,獲得
: 半數以上選舉人票的候選人將贏得美國總統大選。
: 現時選舉人票為538(對應於100名參議員、435名眾議員及哥倫比亞特區3票),
: 而總統候選人需要得到最少270張選舉人票方可當選。
: 難道美國人都是白痴嗎?????????
: 舉例,只要我在加州贏對手一票,一票喔!一票就好
: 那加州的「選舉人票」就全都歸我
: 另外接近一半的加州民意就活生生被強姦...給吃掉了!
: 這樣根本無法"如實"反映民意啊!?
: 美國歷史上還有得票數多的,最後卻輸掉總統寶座的case
: 如場景換到台灣,「選舉人制」,那我只要固好六都就好。
: 金門台東就直接給它放生~ 管它去死,因為「選舉人」票少嘛~
: 二百年來,都沒有一個美國人看出這制度問題在那???
: 有沒有美國人還在搞間接民主的八卦?
選舉人制度一開始是為了保障小州的制度
因為小州最少最少都有3票
同時大州因為選舉人多也不會反對的制度
候選人一多的話小州就會有一定影響力
但是現在美國幾乎只有兩黨在選
保護小州的效果就減少不少
關鍵反而會變成那些搖擺的大票倉
美國早就想改了 只是門檻太高 之前修憲沒過~~
真的會想檢討的話
看以後有沒有機會美國出現第三政黨導致由國會直接選舉才有機會被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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