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學生校門口被押 霸氣教官肉身擋這樣做消失
※ 引述《callduty (qq)》之銘言:
: 學生校門口被押 霸氣教官肉身擋這樣做
: 這畫面引起網友討論,認為這就是校園有教官的好處,「就是校園教官最偉大的概念,先
: 救人再捨身談判,感謝教官」、「這種行為只有教官幹的出來,有事衝著我來就好」、「
: 真的,好險有教官在」、「教官好帥」,但也有人感嘆「可惜教官都快撤離學校了。」(
: 不是很讚成教官全面退出校園,因為像本魯唸書時在外的租屋糾紛,也是只有教官願意出
: 來幫忙調解拿回押金。
這個問題要分兩個階段來看。
首先要了解的是「教官的作為是不是遵照法令規章而行動」?
答案是很清楚的,確實有法律規定教官就是要負起校園安全的責任。
《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官職掌介派遷調進修申訴辦法》明定教官職責
第二條第三款:辦理學生校內外生活輔導相關工作。
第二條第四款:辦理校園安全維護相關工作。
所以,教官負有維護校園安全的責任,在上述案例發生時,若教官
毫無作為,或者作為失敗,反而是失職,差別只是每個不同的教官
會選擇不同的作為方式。
其次是問題的核心:除了由法規指定教官維護校園安全之外,可不可以
由法規指定其他人維護校園安全?是不是其他人都不行,只有教官
辦得到?
答案也是很清楚的,當然不是只有教官辦得到,只要有法源,學校
有員額編制,每一個學校聘一位美國隊長或館長來維護安全也是OK的。
再換一個角度想,是「先規定要有一個職位,這個職位必須負起教授
國防教育課程,兼維護校園安全,還有其他輔導學生生活等等之
職責」,而擔任這個職位的人目前被叫做教官。
如果以為是有一類人叫做教官,而他是唯一可以在校園內講授國防
課程兼維護校園安全兼生活輔導.......的人,那恐怕是顛倒因果。
所以,教官要不要退出校園的真正問題意識,在於「講授國防課程與維
護校園安全的職責是不是可以拆開?是不是可以由其他人代替?代
替辦法是不是更合乎成本效益?是不是更符合校園民主環境之保障?」
此外,教官問題之出現,是因為在過去「校園安全與校園民主」經常有所
衝突,而且是KMT牢牢掌握的軍隊出身的教官認為兩者有衝突,學生
卻一點都不覺得兩者不能並存。如果教官一開始就不去干涉校園民主,
恐怕也不會有什麼人想推動教官退出校園。
所以,搞到一堆人要求趕走教官,問題出在誰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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