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炎亞綸 fb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年前 (2016/09/25 16:57), 10年前編輯推噓-2(028)
留言10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 引述《iamotter5566 (獺獺王)》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炎p炎教授對最近的大麻事件開釋啦,真不愧是炎教授 : FB連結: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94099434005327&id=102954753119 80 : 5 : FB內容: : 各位知道嗎? : 在籃球還沒有三分線以前,所有的球投進都是2分球, : 不管你在中場、後場還是觀眾席投進都是2分球; : 在這段時期所記錄的比賽內容永遠不會因為爾後增設的三分線而將先前的兩分球計算成 : 分。 : 誠如上述,當不合法還是不合法的時後, : 討論合不合法都是一件相當荒謬的 : 事情,因為在此時此刻它就是不合法! 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 照這樣說起來,當時到底是誰增設三分球的啊 在不合法的時候討論就算了 竟然還修改規則 以前時空背景不一樣,不管在哪裡投都是兩分 所以我說現在不就有三分了嗎? 不合乎法律規範的事情,把它抽離「法律」層面來看,再審視究竟為什麼不合法,又為什 麼應該要合法,慢慢將規定調整到合宜合理的程度,才是討論最大的意義啊 結果今天你在討論的時候,直接發一個結論,不合法就是不合法,法律規定你乖乖遵守下 去C就對了 這才叫反智啊 炎P這次失去水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216.1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4793857.A.C79.html

09/25 16:58, , 1F
炎P是在說犯法的人沒資格用法合不合理替自己辯護
09/25 16:58, 1F

09/25 16:58, , 2F
王凱民沒犯罪事實嗎
09/25 16:58, 2F
你好像走錯版了

09/25 16:59, , 3F
看不懂就不用回文了
09/25 16:59, 3F
犯法的人當然有資格用法來維護自身權益,那是他可以行使的權利。能不能夠被接受是另 外一回事。沒辦法理解就不用回文了

09/25 17:00, , 4F
討論法規合不合理是一回事 用法規不合理辯護是一回事
09/25 17:00, 4F

09/25 17:01, , 5F
抽大麻合不合理這件事有定論了嗎?
09/25 17:01, 5F

09/25 17:03, , 6F
真的很好笑 全世界抽大麻合法才少數幾個國家
09/25 17:03, 6F

09/25 17:03, , 7F
哪裡不合乎法律規範?哪裡不合宜? 90%以上國家都反智?
09/25 17:03, 7F

09/25 17:05, , 8F
就連美國也不是全國都合法 怎麼有人覺得抽大麻是合理的?
09/25 17:05, 8F
有定論都有討論空間了,沒定論的事情當然有更多的討論空間不是嗎? 每個國家(州)因為自身的經濟或政治利益不同,規範也不同,重點還是回到為什麼可以或 為什麼不可以的而被規範。哪裡好笑?

09/25 17:07, , 9F
全世界重機幾乎都可以上高速,所以?
09/25 17:07, 9F
所以你有感受到臺灣獨步全球的機車分流跟重機無法上高速公路有不合宜的地方嗎? ※ 編輯: azqsxwdcefvr (36.225.216.151), 09/25/2016 17:49:07

09/25 17:48, , 10F
09/25 17:48,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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