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6歲結婚太早!立委提男女平等籲修法 女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09/22 11:09),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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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修到18歲有差嗎? 八卦肥宅、魯蛇們還不是娶不到老婆 提這修法根本出來刷存在感 應該下修到12歲 這樣不小心吃到小蘿莉還可以跟對方家長下跪迎娶表示負責 相信也能贏得廣大鄉民們的支持 ※ 引述《crocus (哪來的)》之銘言: : 16歲結婚太早!立委提男女平等籲修法 女18歲才能嫁 : 2016/09/21 12:46:00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 昨(20)日是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在質詢時表示,民法 : 規定女性在16歲就能結婚,是沿用日治時代的規定,已不合時宜。同時並 : 指出國際人權公約也規定,未滿18歲的兒童皆為未成年,希望能修法改成 : 男女雙方皆為18歲才能結婚,落實兩性平等。 : http://attach.azureedge.net/newsimages/2016/07/08/581713-XXL.jpg
: ▲立委林靜儀質詢時,提出女性法定婚齡應上調至18歲。(圖/資料照) : 民法規定,男性滿17歲、女性滿15歲即滿足訂婚條件;男性滿18歲、女性 : 滿16歲,並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即滿足結婚條件。林靜儀昨日質詢時表 : 示,現行民法是沿用1930年制定的舊法,但社會變遷至今已不符何現在的 : 需求,若女性能充分受教育,對國家、經濟更有幫助。並從醫學方面提出 : 論點,依婦產科經驗,青少年懷孕容易流產、早產,對小媽媽造成的傷害 : 也較高,應等身心發展更健全才結婚。 : 林靜儀更指出,國際人權公約規定18歲以下皆稱兒童,讓16歲的少女結婚 : 是在推廣童婚,是真正的侵犯人權。法務部從2011年起多次說會修法,但 : 到現在依然未有實際作為,呼籲政府落實人權規範。 : 對此,法務部部長邱太三回應,民法是經由制定時的社會狀況去做考量, : 在上屆會期也曾有提案修法,但當時學者與委員無法達成共識未通過審查 : ,會再努力。行政院院長林全則表示,確實有檢討空間,希望立院朝此方 : 向進行。(整理:實習編輯黃朝郁) : 4.完整新聞連結: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3512&PageGroupID=4 -- #1N9iKb6J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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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uqk4Gg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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