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出差做愛回國控男性侵 女誣告判6月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09/17 22:57), 編輯推噓137(139230)
留言171則, 15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10 (看更多)
撈到判決書了 對犯罪者的名字遮隱的真好XD 以下文長慎點 ------------------------------------------------------ 【裁判字號】 101,訴,211 【裁判日期】 1020528 【裁判案由】 誣告 【裁判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訴字第211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丁○○ 選任辯護人 廖于清律師 上列被告因誣告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1年度偵字第5646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丁○○犯誣告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事 實 一、丁○○明知於民國100年9月間,與甲○○至美國聖地牙哥出 差時,與甲○○為性交行為係兩情相悅,並未違反其意願, 竟意圖使甲○○受刑事處分,先於100年10月10日,向有偵 查犯罪權限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誣指在上開出差 期間遭甲○○性侵害,於翌(11)日製作筆錄時,更接續誣 指:於當地時間9月5日早上某時許,在上開旅館239號客房 內,違反伊意願,先觸摸伊身體後並將伊強壓於床上,進而 親吻、強行將伊內褲退去,以手指插入伊陰道之方式,強制 性交得逞…復於當地時間9月8日晚上7時許,趁當地大停電 之際,在上開旅館之239號客房內,不顧伊反對,將伊強壓 至床上,並強行脫去衣服及內褲,分別以手指及生殖器插入 伊陰道之方式強制性交得逞等語,而具體表明訴追甲○○刑 事犯罪之意,向具偵查權限之公務員提出申告,誣指甲○○ 涉嫌強制性交罪嫌。該案經受理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適用減述程序,經偵查後,認為並 無強制性交之事,而以100年度偵字第22455號為不起訴處分 ,並經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以101年度上聲議字第3046號駁 回再議。 二、案經甲○○訴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起訴 。 理 由 一、程序部分:本院認定事實所引用之下列卷證資料(包含供述 證據、文書證據等證據),供述證據的部分,當事人於言詞 辯論終結前均未爭執其證據能力,本院審酌該言詞陳述作成 時之情況尚無不當之處,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第2項規 定,得為證據;非供述證據部分,查無違反法定程序取得之 情形,依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反面規定,亦有證據能力。 二、訊據被告丁○○矢口否認有何誣告犯行,辯稱:伊確遭告訴 人甲○○性侵,才對告訴人提出申告,伊未虛構事實云云。 惟查: 一)被告確於100年10月10日、11日,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 湖分局對告訴人提出前揭內容之性侵害告訴,而該案經受 理後移送檢察官指揮偵辦並適用減述程序之偵查結果,認 為並無強制性交之情而為不起訴處分,並經再議駁回等情 ,經本院核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度偵字第224 55號案卷屬實,並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稽。 (二)而本件被告與告訴人在美國出差期間,二次的性行為係出 於合意,並無任何違反意願之性侵害情事,則據證人即告 訴人甲○○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與被告於100年9月4日 、5日發生第一次性行為,第二次性行為是在9月8日晚上 ,第一次性行為是因為被告晚上問伊可否一起睡,伊說好 ,被告過來睡,伊就從後面抱著被告睡,後來就親吻發生 性行為,第二次性行為時,是美國聖地牙哥當地發生大停 電,伊跟被告吃完泡麵後覺得很衰,後來就親吻,發生性 行為;跟被告性行為過程中,被告並沒有表示不要的意思 等語明確(見本院卷三第62-63頁)。 (三)被告雖否認告訴人陳述之真實性,並一再表明確遭性侵害 云云。惟查: 1.經本院勘驗告訴人所提與被告於100年9月10日晚間用餐時的光 碟結果,整個畫面過程,餐桌上擺著龍蝦餐點。一女子坐著, 一直微笑著說話,身上還掛著印有龍蝦圖案的圍兜巾,神情看 起來很愉快,而被告與告訴人期間的對話內容如下:「告訴人 :你在幹嘛?what are you doing?被告:你的圍兜兜阿?( 往後躺坐,微笑著語調)告訴人:誰的圍兜兜?被告:你的圍 兜兜阿?(笑聲~)告訴人:你的圍兜兜.. 被告:螃蟹...螃 蟹(用手指比著掛在自己胸前的圍兜巾,笑聲)告訴人:怎麼 那麼可愛阿?你是誰?被告:我是~螃蟹Jennifer(右手比著 YA搖晃揮舞著,笑聲~~)告訴人:So boring!(笑聲~) No~(笑聲)So cute~被告:You are very boring. (取下 身上的圍兜巾)告訴人:Cute lady~被告:好啦,開始吃了 啦!告訴人:Hold on~」等情,有本院101年8月17日勘驗筆 錄可稽,並有上開錄影資料擷圖12張可稽(見本院卷二第2頁 背面、第79-84頁)。則被告於其指訴遭告訴人100年9月8日性 侵伊之2日後,竟能神情愉悅地與告訴人共進龍蝦大餐,席間 並與告訴人嬉鬧玩笑,此與一般遭受性侵害之人,會抗拒或無 法面對加害人之反應迥異。 2.依告訴人提出其與被告在美國聖地牙哥市及加拿大所拍攝之照 片並附註拍照時間,觀諸標示美國聖地牙哥市當地時間100年9 月5日上午之照片(見偵卷第379頁至第381頁,與供告訴人辨 識之第185頁至第187頁照片相同),除可看見被告面帶笑容的 模樣,其中還有被告手拿馬克杯喝飲料或持手機拍照之悠閒姿 勢,則被告所稱其當日上午在旅館已遭告訴人以手指性侵(見 偵卷第5頁反面),且曾與告訴人大吵(見偵卷第20頁)云云 ,如果屬實,其竟能於稍後以如此愉悅、輕鬆之姿態接受被告 拍照,實令人難以想像。 3.依被告與告訴人返國後,被告與告訴人於101年9月26日下午4 時15分許至17分許往來之電子郵件內容:告訴人除工作事項外 ,亦表達:「要多吃維他命喔。還有過敏報告出來了嗎?」, 而被告回以:「好~感謝~。我中午有跟Tanny聊了話,他說 10月會安排醫生問診,應該是6號,我說ok,因為我離她也很 近,所以問完診就可以拿報告了。你身體好點沒?」等語(見 同上偵卷第378頁),以及同日下午4時22分許,被告及告訴人 間之msn談話紀錄:「@喵喵-(L)No rdic..恭喜發財(即被 告):我對蛋過敏。還有紅豆。牛奶都沒事,蝦也沒事,很奇 怪。她說可以等醫生問診。CRUISE(即告訴人):是喔。果然 有淡(按係蛋之誤載)。被告:不工作時身體是蠻好的^^---> 怎麼跟我一樣?告訴人:因為你也很愛吃蛋。幾乎每天吃。好 怪阿。哈哈。被告:蛋....我愛蛋。告訴人:所以是心理影響 生理ㄇ。嘿嘿。孩子。現在開始。看我吃就好:P。被告:叔 叔很過份:(。我對牛奶沒事,但我覺得喝了一堆鮮奶我就不行 ...唉。我對奶茶沒事耶<o)。告訴人:哈哈。我是哥哥哪是叔 叔。是喔。吼。你知道ㄇ。奶精對身體很不好。那是化合物。 你還是少喝的好。要乖乖喔。被告:好啦,我很乖,都沒再喝 奶精了。告訴人:不然小心翼翼那麼久一杯奶精就毀ㄌ。被告 :ok:)。告訴人::)。」等情(見偵卷第376頁)。可知被告 與告訴人間仍有私人問候,且互動良好,甚且被告亦主動關心 告訴人之健康。再者,以被告對告訴人稱「叔叔很過份」,告 訴人回以「我是哥哥哪是叔叔」等語,以及被告回應告訴人時 稱「好啦,我很乖,都沒再喝奶精了」等語,渠二人此段對話 隱含嬉鬧之意,倘被告曾遭告訴人強制性交,則被告所為實悖 離常情。 4.綜上各情,不論在出差期間,甚至出差結束返回台灣後,被告 與告訴人的互動情形觀之,在在可見被告所稱遭告訴人違反意 願強制性交云云,顯然重大悖離常情而不可信,反而適足以佐 證告訴人證稱是雙方合意而為性交行為一情,較為真實可信。 是就被告上揭申告內容,足使職司偵查犯罪之公務員偵查告訴 人甲○○強制性交罪嫌,而有使告訴人受刑事處分之虞。則被 告明知其與告訴人在100年9月出國出差期間,並無任何遭強制 性交之情事,被告明知此情,卻虛捏遭告訴人強制性交之不實 情節,並據此提出刑事告訴,被告自有使告訴人甲○○受刑事 處分之意圖,至為明確。 (四)被告及辯護意旨另辯以:1.告訴人就何時與被告發生性行 為,以及與被告是否為男女朋友等情,所述前後不一,已 難盡信。2.告訴人因涉犯偽造文書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 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是告訴人於本案提出之證物及證 述是否可採,實屬有疑。3.倘被告非受有性侵害,豈可能 會在社工、諮商師、心理師面前不斷陳述自己受性侵害之 窘況云云,而否認告訴人指訴之真實性。4.且被告確有因 遭告訴人強制性交,而有創傷後壓力反應,有國泰綜告醫 院101年9月27日內湖國泰診所診斷證明書影本附卷可參( 見本院卷二第73頁)。然查,告訴人雖於偵查中稱:有與 被告發生性行為,是在9月4日晚上發生2次性行為等語( 見偵卷第219頁),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分別是在9月4 日或5日晚上,及9月8日晚上等語(見本院卷三第62頁) 。然告訴人既坦承與被告發生過2次性行為,即令告訴人 就時間所述不一,然此或係告訴人因時間已久,記憶不清 所致;至被告、告訴人間是否為男女朋友一事,可能係告 訴人、被告雙方認知不同而生之歧異,惟此究與本案告訴 人是否違反被告意願,對被告強制性交之爭點無關,當不 得以告訴人前後指訴不一,即遽認告訴人所稱係合意性交 一事不實在。至告訴人另案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惟告訴人 另案涉嫌之犯行與本案無關,自難作為告訴人就本案證述 無憑信性之證明。又誣告他人強制性交之原因甚多,辯護 意旨以倘非被告受有性侵害,豈可能會在他人面前不斷陳 述自己受性侵害之窘況云云,係屬個人臆測之詞,尚難憑 採。至於被告所提之診斷證明書,僅可證明被告確實有創 傷,且因該創傷引起壓力反應,至創傷來源係依據病患之 陳述記載,實情如何無法認定一節,業據證人即開立該診 斷證明之國泰醫院精神科醫師邱偉哲證述在卷(見本院卷 三第69 -70頁)。是即令被告患有創傷後壓力反應,仍無 從據此認定被告所受創傷係因被告遭告訴人強制性交所引 起。再者,被告雖於101年9月27日經醫師診斷為有創傷後 壓力反應,然以被告於101年3月12日因意圖割腕自殺至醫 院就診,被告主訴意圖自殺的原因在於訴訟及男友一個月 前無預警的分手等情,有國泰醫院病歷可稽(見本院卷二 第180頁)。則被告所受創傷來源,或許另有他因,自無 從據此執為被告遭告訴人強制性交之證明,而執為有利被 告之認定。 (五)被告嗣後改以與告訴人間有上下隸屬之權勢關係,被告對 告訴人提出性侵害指訴,並非無據云云,而否認有誣告犯 意。惟查,依證人張潔如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他們(即 被告、告訴人)的主管是NOVATE L同一個主管,就是WAYN E,他們之間因為工作上我們不會去涉入,他們費用報支 會透過我們,他們是各別去NOVATE L上面申請代墊費用, 以代墊費用的立場,他們是各自用各自的帳號去申請代墊 費用,由NOVATEL去核定,不是雙方互核。」等語,以及 證人張秋茂於本院審理時證稱:「(technical account manager、FIELD APPLICATION ENI GNEER有無上下隸屬關 係?)就我的瞭解是沒有。」、「 (就你的瞭解,這兩個工作又是什麼樣的關係?)他們負 責同一個客戶,technical account manager會是直接對 客戶的窗口,而FIELD APPLICATION ENIGNEER比較偏技術 的方面,可能會需要實際解決問題。」等語(見本院卷二 第146頁、第147頁背面),不僅無被告所陳之權勢關係。 況且,依被告本件提出告訴時所申告之內容觀之,亦從未 提及有何利用權勢而為性交之事。是被告以此為由否認有 誣告犯意之辯解,並無足採。 (六)至辯護人請求傳喚證人即心理諮商師羅子琦欲證明被告是 否受有創傷,以及被告於前揭光碟片所表現之神情是否為 其遭受創傷後之表現。惟被告確受有創傷一事,業據證人 邱偉哲證述在卷,業如上述,並有診斷證明書可稽,此部 分即無調查必要。至被告於光碟片中所表現的神情,是否 可能為遭受創傷後之表現,業經證人邱偉哲於審理時證稱 :「做精神科醫師,無法根據短短影片作任何診斷及評估 」等語(本院卷三第66頁背面),是連精神科醫師均無法 判定被告於該影片內之表現是否為受創傷後之反應,此部 分即無調查之必要。又辯護意旨請求對其與告訴人進行測 謊,惟本件事證已明,業如前述,核無測謊之必要。 三、按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以行為人主觀上意圖他人受刑事或 懲戒處分,出於憑空捏造、虛構事實之誣告故意而申告他人 應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事實為其構成要件,至所申告之事實 ,並不以全屬虛構為限,倘部分虛構之事實,客觀上已有使 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危險者,仍應成立誣告罪(最高法 院98年度臺上字第5285號判決意旨可參)。被告與告訴人既 係合意性交,則被告虛構遭告訴人違反其意願,對其為強制 性交提出申告,自屬虛構事實,依上說明,自該當於誣告罪 之構成要件。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69條第1項之誣告罪 。爰審酌被告誣指告訴人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嫌之犯罪動機、 目的、手段,造成司法程序之無益進行,耗費國家司法資源 ,並使告訴人疲於應訴及身心名譽受損,犯罪所生之損害非 輕,及其犯後猶飾詞否認犯行,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暨智 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四、另本件被告前案雖係告訴妨害性自主案件之被害人,依性侵 害犯罪防治法第12條之規定得特定或揭露其身份之資料應予 保密。然本件係被告被訴誣告案件,又查無任何相關規定需 將得特定被告或揭露被告身份分資料予以保密,惟此對於本 案被告之同一性並無影響,併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169條第1項 ,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張靜薰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28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 法 官 許泰誠 法 官 林呈樵 法 官 蕭涵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50.2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4124230.A.5E7.html

09/17 22:57, , 1F
沒看內文 不過還是爽啦
09/17 22:57, 1F

09/17 22:58, , 2F
太長啦!我說我的弟弟
09/17 22:58, 2F

09/17 22:58, , 3F
辛苦
09/17 22:58, 3F

09/17 22:58, , 4F
個人認為引戰
09/17 22:58, 4F

09/17 22:58, , 5F
要學起來
09/17 22:58, 5F

09/17 22:58, , 6F
法官英明
09/17 22:58, 6F

09/17 22:58, , 7F
我是~螃蟹Jennifer~
09/17 22:58, 7F

09/17 22:58, , 8F
ya
09/17 22:58, 8F

09/17 22:59, , 9F
你的圍兜兜咧~~ 你的圍兜兜咧~~
09/17 22:59, 9F

09/17 22:59, , 10F
臭母豬不意外
09/17 22:59, 10F

09/17 23:00, , 11F
問伊可否一起睡,伊說好....為什麼要這麼文言XDDDDD
09/17 23:00, 11F

09/17 23:00, , 12F
連聊天紀錄都有喔
09/17 23:00, 12F

09/17 23:00, , 13F
螃蟹啥小白痴
09/17 23:00, 13F

09/17 23:00, , 14F
身歷其境的處分書
09/17 23:00, 14F

09/17 23:00, , 15F
我是~螃蟹Jennifer ^(00)^
09/17 23:00, 15F

09/17 23:00, , 16F
判決書用語本來就不是白話文
09/17 23:00, 16F

09/17 23:01, , 17F
紀錄器真的真的真的很重要阿
09/17 23:01, 17F

09/17 23:01, , 18F
好長QQ
09/17 23:01, 18F

09/17 23:01, , 19F
慘了,這些法官要被隔空水桶了嗎
09/17 23:01, 19F

09/17 23:01, , 20F
姆咪~
09/17 23:01, 20F

09/17 23:02, , 21F
沒有易科罰金耶
09/17 23:02, 21F

09/17 23:02, , 22F
唉呦 是喬台大
09/17 23:02, 22F

09/17 23:02, , 23F
南森真的要保護自己
09/17 23:02, 23F

09/17 23:02, , 24F
統神:大螃蟹~
09/17 23:02, 24F

09/17 23:03, , 25F
水啦
09/17 23:03, 25F

09/17 23:03, , 26F
丁○○ UCCU
09/17 23:03, 26F

09/17 23:03, , 27F
==============感謝原PO詳細 奉上200P================
09/17 23:03, 27F

09/17 23:03, , 28F
法官要被水桶了,幫QQ
09/17 23:03, 28F

09/17 23:03, , 29F
我看著看著也餓了,好想要吃龍蝦
09/17 23:03, 29F

09/17 23:04, , 30F
法官真的很辛苦,為了母O亂告人還要寫那麼多判決書
09/17 23:04, 30F

09/17 23:04, , 31F
喬律師XD
09/17 23:04, 31F

09/17 23:05, , 32F
這是名設計師Sitdown Please設計的螃蟹圍兜兜 Jennifer
09/17 23:05, 32F

09/17 23:05, , 33F
不得易科罰金,這好像是近年來誣告潮中的首例確實要進去
09/17 23:05, 33F

09/17 23:05, , 34F
關的,讚 XDDDD
09/17 23:05, 34F

09/17 23:06, , 35F
09/17 23:06, 35F

09/17 23:08, , 36F
Novatel
09/17 23:08, 36F

09/17 23:08, , 37F
對話紀錄哪位熱心鄉民整理成懶人包...看排版有點累....
09/17 23:08, 37F

09/17 23:08, , 38F
幫法官QQ 要被水桶了
09/17 23:08, 38F

09/17 23:09, , 39F
我是螃蟹Jennifer~~~~笑死幹
09/17 23:09, 39F
還有 92 則推文
09/18 01:46, , 132F
我是~螃蟹Jennifer
09/18 01:46, 132F

09/18 01:53, , 133F
哈哈
09/18 01:53, 133F

09/18 01:54, , 134F
================感謝原PO P幣付上===================
09/18 01:54, 134F

09/18 02:06, , 135F
我是螃蟹Jennifer太威了XDDDDDD
09/18 02:06, 135F

09/18 02:14, , 136F
我他媽的笑死
09/18 02:14, 136F

09/18 02:34, , 137F
等等 那不是民訴喬神嗎XD
09/18 02:34, 137F

09/18 02:35, , 138F
台灣女生真的很讚
09/18 02:35, 138F

09/18 03:12, , 139F
^(00)^
09/18 03:12, 139F

09/18 03:25, , 140F
關鍵字:Jennifer, Cruise, NOVATEL, Wayne, 證人張潔
09/18 03:25, 140F

09/18 03:25, , 141F
如&張秋茂 ☺
09/18 03:25, 141F

09/18 03:32, , 142F
XDDDDDDDDDDDDDDDDD
09/18 03:32, 142F

09/18 04:14, , 143F
又一隻母豬
09/18 04:14, 143F

09/18 04:44, , 144F
國際母豬
09/18 04:44, 144F

09/18 07:04, , 145F
XD
09/18 07:04, 145F

09/18 08:33, , 146F
陪席是喬律師耶XDDDD
09/18 08:33, 146F

09/18 08:40, , 147F
螃蟹一壓
09/18 08:40, 147F

09/18 08:58, , 148F
end,開心就對了XDDD
09/18 08:58, 148F

09/18 09:07, , 149F
書記官打這些判決的時候應該笑到不能自己吧ww
09/18 09:07, 149F

09/18 09:26, , 150F
女版丁蟹?
09/18 09:26, 150F

09/18 09:58, , 151F
(已被Bl@2護航)普天吱下皆朕土 不棒女森滾粗 甲O難Leng
09/18 09:58, 151F

09/18 10:24, , 152F
GJ! 但之後劇情可能是: 女森找男方哭哭 緩刑定讞~
09/18 10:24, 152F

09/18 10:26, , 153F
XDDD 開勳最重要
09/18 10:26, 153F

09/18 10:43, , 154F
唔...女方被告不是姓黃嗎?
09/18 10:43, 154F

09/18 10:49, , 155F
女方姓丁((筆記))
09/18 10:49, 155F

09/18 11:20, , 156F
笑死XDDDDDDDDDDDD
09/18 11:20, 156F

09/18 11:47, , 157F
男森一定要小心保護自己
09/18 11:47, 157F

09/18 12:48, , 158F
這年頭被母豬誣告性侵的機率比中統一發票還高
09/18 12:48, 158F

09/18 12:53, , 159F
哈哈哈 潮爽der
09/18 12:53, 159F

09/18 13:40, , 160F
你個螃蟹XDDD
09/18 13:40, 160F

09/18 13:53, , 161F
xDDD
09/18 13:53, 161F

09/18 14:55, , 162F
居然是喬律師的案子!!!
09/18 14:55, 162F

09/18 15:02, , 163F
潔身自愛是對的 不然遇到這種案子走法院很麻煩的
09/18 15:02, 163F

09/18 16:17, , 164F
母豬哭哭
09/18 16:17, 164F

09/18 17:47, , 165F
推喬台大
09/18 17:47, 165F

09/19 00:37, , 166F
我愛台灣
09/19 00:37, 166F

09/19 08:07, , 167F
幹0糧母☆滾喇幹
09/19 08:07, 167F

09/19 10:36, , 168F
螃蟹!
09/19 10:36, 168F

09/19 12:58, , 169F
螃蟹Jennifer XDDDDDDDD
09/19 12:58, 169F

09/19 13:22, , 170F
ENIGEER是什麼...判決書單字還拼錯?
09/19 13:22, 170F

09/19 16:15, , 171F
螃蟹Jennifer 是什麼啦XDD
09/19 16:15, 171F
文章代碼(AID): #1NtLd6Nd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10 篇):
文章代碼(AID): #1NtLd6Nd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