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被碎唸36歲還不工作啃老男當母面跳橋亡消失
風向實在太多說: 啃老好可憐, 都是慣老闆害的, 哭哭
被碎念好可憐, 都是女人讓人受不了, 哭哭
傳統觀念OR有病爸媽讓人受不了, 哭哭
所以本文來增加一條: 教育兒子不成功, 還要被放大絕, 哭哭
自殺不可取. 一個人如果孑然一身, 再來討論人是不是有權力決定自己的死活.
但是有父母, 或是有家人, 若要不是家人有病搞虐待還幹嘛的,
人本來就有責任, 不是說跳就跳, 還要把自不自殺的責任也推到別人身上.
啃老的意思是, 把賺錢的壓力轉嫁到別人身上.
如果這是權利的話,
那是不是也有責任有所付出? 不論是努力自力更生鹹魚翻身,
還是在家好好做家事, 孝順父母, 或照顧好自己的家人,
那都算 有在不一樣程度地承擔責任.
不承擔責任(不賺錢啃老), 又在家人面前自殺(又要家人承擔自殺的責任與痛苦),
這真的不可取.
另外 碎念 是記者寫的, 但是碎念或教育, 也不是在這篇報導看得出來的.
還記不記得鄭捷與小燈泡等案件出來, 社會撻伐檢討犯人的家庭教育
啃老=把責任讓別人承擔, 本來就是一種很不穩定的狀態,
乖乖的在家啃真的算乖的, 一定是有孝順家裡, 被承擔責任的家人也承擔得起,
那我覺得沒有什麼問題.
社會上的米蟲, 啃老還是最不具有威脅性的,
很多的就是用偷竊, 幻想, 犯罪, 去平衡不穩定的狀態,
不腳踏實地用自己的手, 去獲取報酬,
走一些邪門歪道, 請問等這種新聞出現,
社會是不是又要檢討家屬,
嘲笑他們自己的小孩都好乖好棒棒的, 都是別人帶壞,
生了小孩, 卻不教育小孩?
如果就是沒有一技之長有好工作,
要馬就 1. 努力搞個一技之長,
或是就 2. 不要嫌這個工作錢少, 那個工作太累不做,
不然就 3. 把家人照顧得妥貼, 讓大家養個米蟲也養個心甘情願.
最糟的就是: 把責任都讓家人承擔,
更甚者: 出去惹事生非,
教育嘛: 說個幾句就要搞自殺.
搞了半天就是:負責任有那麼難, 通通別人負就好惹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46.1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0911211.A.4EC.htm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0 之 4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