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酒駕後露面 江春男:去留由總統決定消失
※ 引述《autoimmune (打臉啪啪 Go >"<)》之銘言:
: 酒駕後露面 江春男:去留由總統決定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 2016年8月7日
: https://goo.gl/Y1U07w
: 即將派任到新加坡擔任大使的江春男,卻在派駐前夕酒駕被逮,
: 神隱多天後,三立新聞獨家訪問到江春男,他承認當天喝了一
: 杯酒,自以為可以勝認酒力,加上喝酒地點離家裡很近才會開
: 車回家,昨(6)日一臉愧疚,連聲說自己實在不應該酒後駕車
: ,但究竟大使位置還能不能保住,還得看總統府的臉色。
: 剛要派任到新加坡代表,江春男酒駕被抓,首度在媒體鏡頭前現
: 身。江春男:「就是喝一點點酒,我想沒有喝酒,我想沒有喝酒
: ,感覺上沒有喝酒,所以不應該喝酒。」
: 坦承有喝卻還是開車回家,早上才進總統府宣示,怎麼晚上就出
: 事?
: 江春男:「宣誓結束以後,直接奔到跟大家聚餐要歡送我,
: 盛情難卻之下喝一杯酒,我想沒有喝酒(不算喝酒),是不應該
: 忘掉(酒駕),不應該開車就是了。」
: 連連說自己做了最壞示範,堂堂大使卻酒駕,原本訂好飛機要去
: 新加坡卻突然不飛了,難道大使位置已經不保了嗎?
: 江春男:「駐外大使都到『八月中』以後才去,沒有人那麼早去
: 的,看總統府跟外交部的決定,去留不是我可以決定的。」
: 記者:「小英總統有跟你聯繫嗎?為這件事情或其他人有跟你聯
: 繫?」
: 江春男:「我有跟他們通報,報告這個事情。」
: 記者:「總統呢?」
: 江春男:「我沒有直接跟她報告。」
: 還能不能去新加坡,江春男自己也不知道,在鏡頭前滿臉愧疚,
: 平常滴酒不沾卻在派駐前夕踩到酒駕天條,江春男感嘆錯誤已經
: 發生,大使的烏紗帽還能不能繼續戴,得看總統臉色。
: 備註:
: 看來新政府真是包容阿 可以讓這事情燒那麼天 !
崩潰覺醒魯宅來了~
現在各大媒體的報導用語都很微妙啊!
不管哪篇都用「酒駕」、「酒駕行為」來描述,
看起來好像沒什麼,
但酒駕事實上就是違反刑法的「犯罪行為」啊!
就算最後他被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法院判處緩刑,
也無損於他曾經酒駕的事實。
更別說,他現在的所作所為幾乎都還是自我辯駁,
「喝了一點點酒」、「盛情難卻之下喝了一杯酒」,
作為一個即將駐外代表臺灣的最重要官員,
這樣子沒問題嗎?
來看看幾年前江先生怎麼評論政府官員的清望:
司馬觀點:德國前總統在審判中(江春男)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223/35526606/
Quote:
「德國實行內閣制,實權在總理,總統屬榮譽職,通常由具有政治清望,
但沒政治野心,且滿頭白髮的人擔任。一旦清望受損,那怕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也要下台。前總統沃爾夫去年丟掉寶座,過去18個月來,都在法庭上爭取清白。」
「為了區區數百歐元,檢方提出數千頁的檔案資料,充分發揮徹底精確的德國精神,
但連新聞界也看不下去,覺得完全是小題大作。輿論認為他貪小便宜,公私不分,
他的問題不是貪污,而是愚蠢。
在這中間,媒體還爆料他從商界友人獲得50萬歐元(約2005萬元台幣)的優惠貸款買房,
多次在友人別墅度假,又打電話關說媒體壓新聞等,他辯解這是平常人很常犯的錯誤,
強調從沒做過違法的事。
可惜,他不是平常人,他代表國家形象,必須接受最高道德標準的檢驗,
如果他的作為危及總統職位的聲望,只有下台一途。 」
一個德國前總統晚節不保應該下台,
那一個剛上任就犯法的駐外代表呢?
自動請辭還有個台階下,
真的留給蔡女皇來決定,
要是不換江春男,那以後就別想我會投DPP!
才三個月就能讓人玩穿越時空來打臉,
DPP還真的以為這個政權很穩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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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17.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0566404.A.0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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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月我三張票都給了DPP。
選DPP上台,好歹把公共事務的討論層次拉高到政策上面,
而不是這種基礎的道德操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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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等你身旁有人被酒駕傷害時,你再來回我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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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刑責,以喝酒來說,要件只有兩個: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汽機車)+酒測值0.25以上。
刑法 第185-3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
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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