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重機團號召8日衝上國道 高公局呼籲:勿貿然試法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08/07 13:42), 7年前編輯推噓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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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ckham5566 (阿維)》之銘言: : 你不要亂誤導 帶風向 : 明明就是重機要先依交通部指定路線行駛 : 有指定路線才回到試辦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三讀) —與經過二讀內容同,略— 主席:三讀條文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文字修正?(無)無文字修正意見。 本案決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通過。」 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繼續處理審查會所提附帶決議。 附帶決議: (一) 1.公路主管機關應取消大型重型機車懸掛兩面牌之規定,於全面換發牌照時改掛一面牌。 2.公路主管機關應於本法修正通過後 3 個月內,完成汽缸排氣量 550CC 以上大型重型 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以及汽缸排氣量 2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路權比照小型汽車之駕駛 執照考驗以及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修正並公告之 相關之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應於配套法規公告後 6 個月完成,同時公告試辦行駛 之路段與時段 配套法規修正完了沒? 早就修正完了 也已經實施上路 相關的設施工程有在公告後六個月內完成嗎? 沒有 有公告試辦路段跟時段嗎? 沒有 : 講真的 你在大聲什麼 交通部現在的作法 哪裡合法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198.36.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0548572.A.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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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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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3:44, , 2F
還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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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來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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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兩字可能要擦亮點,不然抓不到戰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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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白木重機不斷佔汽車便宜,紅燈又想當機車搶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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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三小便宜 馬路你家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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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死中華民國人才會整天想把機車當汽車跟自我閹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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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嗎?紅燈時本來就可以在不影響車流情形下騎到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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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僅限於重機,汽車也可以,但汽車鑽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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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用呢 鄉民看到重機智商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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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用呢 鄉民看到重機智商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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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初過這到底幹嘛 因為受到特定人士去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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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舉出何為特定人士好嗎 不然也能說是某些人為了自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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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寧死也不要其他族群出來跟自己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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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用呢 鄉民看到重機智商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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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板就一堆沒駕照的看別人騎車就眼紅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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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ncy (60.198.36.38), 08/07/2016 14: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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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也不想看懂的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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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機關附帶決議沒有拘束行政機關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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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9:57, , 19F
喔 你要不要去選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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