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重機試辦上國道 連署附議逾6600人消失
重機上國道我是不反對
甚麼車上國道基本上我都不反對
你有辦法速度一百不阻礙道其他車輛通行的
你上國道是你應該有的權力
只是我有一個要求
不是要你們簽切結書啦
是希望你們跟保險公司談談看
看看能不能加保一個國道的意外險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即使肇責在對方
體傷部分由重機的車主自己負擔
(車損論肇責,雙方車主都不逃避)
為何要做這樣的要求呢?
重機車主最愛提倡平等的路權
從這個角度出發
開放重機上國道
同時回應上一篇主旨
問題不在車而是在人
(講得很好)
你覺得車子不管車種車型,都應該平等
這個我贊成,就像我前面講的
只要速度能夠達最低速限,不阻礙他人
都有權力上國道
載具的權力要平等
那駕駛人的權力,是不是該平等?
機車撞汽車,修一修幾十萬塊
汽車撞機車,也是幾十萬啊,超過的部分
你們請保險公司看看他們要不要承保
如果有哪一間保險公司願意承擔這種風險,你再告訴大家
到時候我就幫你們號召鄉民上街幫你們爭路權
你們一定會說遵守交通規則就不會肇事了阿
但是從以往的例子來說
台灣的判例不管如何
都會用一人一半或是你七我三
應注意未注意這種說法
就是說即使有絕對路權
也很有可能要承擔部分肇責
這會造成
萬一你掛掉
可以上天堂一走了之
但我可能就沒那麼幸運了
機車撞汽車,最多修車
汽車撞機車,騎士受傷,刑事責任是甚麼過失傷害之類的
你撞我,賠車
我撞你,賠你全家
你們不覺得這個風險很不對等嗎?
問題真的不在車,在人
---
所以我是建議,若你們重機騎騎士真的追求平等的權力
那應該設身處地幫汽車駕駛人想一下
如果重機願意幫汽車來承擔這部分不對等的風險
當然沒有理由去限制甚麼車要上國道的問題
所有車輛跟駕駛都是平等的情況下一視同仁
當然高額的保費是免不了
重機上國道的風險想必保險公司比誰都清楚
只要重機跟保險公司談妥
多數汽車駕駛人也一定會閉嘴
---
我開車這麼久,里程數也超級高
車不怕撞,撞壞再修
修不好再買一台而已
買車的錢都是小錢
最怕,就是怕撞到對方受傷
所以我的車體險保額都是最低的
車子撞到,我都還有選擇要不要修的餘地
但乘客險,體傷險,我保很高
因為這一賠,都是五百萬一千萬的以上的金額
高到可能讓你傾家蕩產,讓你一輩子翻不了身
而且最怕撞到重機
重機騎士不像我們這種社會底層貧賤的市井小民
騎重機大部分都是社會上有頭有臉的成功人士
這種撞下去,光皮肉傷沒有一兩百萬是解決不了的
拜託你們行行好
這麼尊貴不凡的身價
真的要騎機車還是小心一點比較好
※ 引述《bency (林班西)》之銘言:
: 淪為口水戰很簡單 朝對方身上丟屎也很簡單
: 下場就是兩邊互相笑對方比自己臭而已
: 拿自己生活經驗來反駁對方的評論沒完沒了
: 今天你看到重機違規多 明天我看到汽車違規多
: 但現實是什麼 現實就是騎車違規跟開車違規的駕駛是同一個人
: 但反對方只會靠北這個人不能騎機車上國道 因為他違規
: 而不會靠北這個人開車亂開 所以不能上國道
: 重機上國道討的是權利 討的是選擇的自由
: 以前女生沒有投票權 現在有了
: 以前女生不能跑馬拉松 現在可以了
: 以前黑人連搭公車都不行 現在可以當總統了
: 人權是一直在進步 而且受到的阻擋會很大
: 但在台灣重機不被當做是一種權利 台灣人二分法慣了 高速公路就是只能汽車開
: 機車去旁邊騎水溝蓋去
: 重機開放上國道 是增加交通工具多樣性 重機速度快 比起汽車體積小很多
: 在塞車時可以疏導交通的角色 這在各國都很常見
: 扯違規 哪種交通工具的駕駛不會違規 追根究柢問題就是出在人身上
: 有人說買重機是要炫富 那買那些車門比輪子少的就不是炫富嗎
: 住在交流道附近的居民誰不痛恨半夜在上面飆車的四輪
: 汽車族有在檢討嗎? 沒有,因為那是個案
: 但重機某車隊闖紅燈,全部騎重機的都要被貼上標籤,幹我們身上已經貼滿了不要再貼了
: 不要再互丟牛屎笑對方臭了
: 看看重機相關的文章底下,多少人看到重機就想衝上去撞的
: 這是正常用路人該有的心態嗎?我機車騎的好好的為什麼你要來撞我?
: 重機肇事率有多少是這些人貢獻的?
: 然後再來靠北機車出車禍之後很容易死掉,這件事你知道我知道,讀眼龍也知道
: 那你知道在高速公路上出車禍,不管什麼車都很容易死掉嗎?
: 再重申一次,交通規則沒有在保證你出事後的傷亡程度,意旨在確保在這規則下避免發生
: 意外(某些不是為了安全而設立的就不提了),一樣都是保持車距,在路上
: 騎的好好的,要摔車的機會除了身體健康因素跟機械故障,或是某些路面有跟車道平行的
: 伸縮縫之外,真的很低,而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
: 而違規會導致危險這小學生都知道,但容忍程度卻差很多,對於超跑在高速公路上快速
: 切換車道揚長而去,大多數人就是看著車尾燈繼續開自己的車
: 但現在重機爭取上國道出現的氛圍,這種行為變得罪不可赦
: 「國道已經夠亂了還放你們上去亂」
: 「肇事率那麼高,憑什麼要讓你們上去」
: 「殯葬業可以多開幾間了,到高速公路上收屍就好了」
: 這種話在當初開放快速道路的時候聽到耳朵長包皮了,到現在還在講
: 肇事率那麼高,請問那些人不開車嗎?那些騎重機出車禍的人買不起汽車嗎?
: 就只是因為車種不同 就用放大鏡看那些會發生在所有車種上的違規狀況來反對
: 放下你的有色放大鏡 一視同仁的看待路上的交通工具 問題在於人 不在於載具
: 以下回應上篇推文
: 推 Oilboy: 十個重機九個飆車 07/28 01:34
: 十台超跑有幾台不飆車的?
: 推 storyf66014: 這出事會連環車禍吧 07/28 01:35
: 不管什麼車在國道上發生事故都很容易引起連環車禍
: 推 yanli2: 連署抗議不知道會有幾人 07/28 01:35
: 你也可以發起阿
: → dlam002: 國道重機專用道?重機國道上鑽車縫?網友別鬧了 07/28 01:35
: 推 lin793156: 滾蛋 07/28 01:35
: 噓 GSHARP: 我反對,快速道路就一堆鑽來鑽去 07/28 01:36
: 噓 Orcakaka: 政府可以選擇消極的不作為 07/28 01:36
: 推 SHINJO575: 無法想像一票重機在高速公路上變換來變換去的... 07/28 01:36
: 所以大一點的汽車在上面鑽來鑽去你就可以想像囉?
: 噓 inlanyu: 那種旁若無人的騎車方式上國道?? 07/28 01:37
: 推 sid300: 國道很多高速行駛的大車 一擦撞會死很慘 07/28 01:37
: 沒事幹嘛撞別人?
: 推 SHINJO575: 高速下碰撞 一定飛超遠= = 07/28 01:39
: 你開在高速公路上會停在路上給後面的車撞嗎?
: 推 zxcxxx: 這樣會死很多人,很不方便 07/28 01:40
: 那把高速公路關掉好了 這樣高速公路上就不會死人了
: 噓 Ashinlee: 少數人的民意凌駕多數人的反對? 07/28 01:43
: 人權不是多數決 再說這都是有立法依據的 市政府一直推托才變成這種局面
: 噓 zxc75953515: 一群垃圾快滾去澎湖騎重機啦 07/28 01:44
: 推 apexclimber: 四輪車不尊重重機的路權 支持重機上國道 07/28 01:44
: 噓 leehome12345: 看一下國外吧http://tinyurl.com/zx79go9 07/28 01:46
: → leehome12345: 鑽車縫...你坐在車裡面吹冷氣,人家可是在外面風吹 07/28 01:47
: → cloveyida: 快速道路都沒遵守了 07/28 01:47
: → leehome12345: 日晒雨淋,可以不用這麼小鼻子小眼睛 07/28 01:47
: 噓 Aliensoul: 撞死不賠 07/28 01:49
: → a8330028: 如果紅黃可以上國道 我希望白牌可以上快速路 07/28 01:49
: → GSHARP: 那影片看得出來他很愛鑽 07/28 01:51
: 噓 leehome12345: 「機車就是要鑽」From 我爸。ps 我爸可是沒在騎機車 07/28 01:56
: 推 Bingru: 台灣高架多,又容易有側風,車子都會飄了,不知道機車會飛 07/28 01:56
: 西濱那麼長 有側風又怎樣 側風力是受力面積 x 風力 請問機車加上騎士本身的面積
: 會比哪台四輪的大?
: 紅牌普遍都有 160 公斤,加上人體重量算總共 220 公斤,時速 100km 的速度下
: 這人的動量是 220kg x 100km/h = 220 kg x 27.8 m/s = 6111.11 N.S
: 機車加上人的截面積算你 2m x 1m = 2m^2
: 風的力量作用在機車騎士身上的是 風壓 x 截面積
: 七級風的風壓取中間值 30 kgf/m^2 好了 作用在機車騎士身上也才 60kg
: 七級風的速度取中間值 15 m/s 動量是 60 kg x 15 m/s = 900 N.S
: 去問一下你的高中老師 兩邊長為 6111 跟 900 的直角三角形 它的最小內角是幾度
: 這邊直接跟你說答案 是 8.3 度左右
: 這風力是以五楊禁止大客車行駛的條件來算
: 開車的在駕駛座打個噴涕抖一下 或是撿一下掉在腳踏板的手機 不小心切到方向盤的角度
: 會少於 8 度嗎?這我很懷疑
: Ref: http://jiayou516.pixnet.net/blog/post/174398172
: Ref: http://www.iaalab.ncku.edu.tw/lw/t-1.pdf
: → leehome12345: 的人 07/28 01:56
: → Bingru: 到哪邊去 07/28 01:56
: → leehome12345: 你選擇坐在車子裡面吹冷氣,就不要眼紅機車在外面的 07/28 01:57
: → leehome12345: 機動性 不鑽騎機車幹嘛 騎機車還跟你汽車排隊 動一 07/28 01:58
: → leehome12345: 下腦好嗎 07/28 01:58
: → Bingru: 大車旁的風壓超可怕 07/28 02:00
: 一樣都是時速 100km/h 的速度下 請你告訴我隔壁的大車對你造成的風壓有多大?
: 還有請教一下為什麼要在這麼高速的情況下這麼接近大車?
: 高速公路車道寬 3.75 公尺 重機胖一點車寬算一公尺 兩側都還各有 1.3 公尺
: 台鐵月台的黃線都沒距離邊緣這麼遠了 難道台鐵置月台上的乘客性命於不顧嗎?
: 噓 bency: 樓上 B大 你有看過因為風壓而摔車的新聞嗎 07/28 02:07
: 噓 smin7073: 遵個屁拉幹~要守規矩才有路權大家都不能出門了啦 07/28 02:07
: → bency: 請不要用想像力把莫需有的危險強加在機車上 07/28 02:08
: 噓 leehome12345: 想看國外的高速公路怎麼騎嗎 超守規矩喔 07/28 02:10
: → leehome12345: http://tinyurl.com/z4a2bnf 07/28 02:10
: 噓 addy2417: 不要讓三寶騎車上國道合法化好嗎 07/28 02:13
: → Bingru: 不用摔車,只要鑽車的時候被吸或推一點點就好 07/28 02:14
: 請不要拿違規來說嘴 違規不是重機的專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0.194.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9660728.A.862.html
→
07/28 07:07, , 1F
07/28 07:07, 1F
→
07/28 07:09, , 2F
07/28 07:09, 2F
我的重點並不是有沒有投保高額的保險
我這篇是要強調汽車跟機車承擔的風險不對等
如果重機騎士願意負擔這個不對等的部分
那當然沒有理由去現制機車上國道
推
07/28 07:09, , 3F
07/28 07:09, 3F
推
07/28 07:10, , 4F
07/28 07:10, 4F
推
07/28 07:12, , 5F
07/28 07:12, 5F
推
07/28 07:12, , 6F
07/28 07:12, 6F
推
07/28 07:13, , 7F
07/28 07:13, 7F
→
07/28 07:13, , 8F
07/28 07:13, 8F
抱歉見笑了
→
07/28 07:15, , 9F
07/28 07:15, 9F
噓
07/28 07:17, , 10F
07/28 07:17, 10F
推
07/28 07:19, , 11F
07/28 07:19, 11F
→
07/28 07:23, , 12F
07/28 07:23, 12F
→
07/28 07:23, , 13F
07/28 07:23, 13F
卡車跟汽車的風險有差距
但是沒有汽車跟機車那麼懸殊
一台volvo撞一台日系的卡車好了
搞不好你會發現其實卡車風險比較高
哈哈
推
07/28 07:23, , 14F
07/28 07:23, 14F
→
07/28 07:24, , 15F
07/28 07:24, 15F
→
07/28 07:29, , 16F
07/28 07:29, 16F
→
07/28 07:29, , 17F
07/28 07:29, 17F
前篇文也有提到
精神狀況正常的人
不會因為撞重機不用賠
所以就特別去撞重機啊
→
07/28 07:30, , 18F
07/28 07:30, 18F
推
07/28 07:31, , 19F
07/28 07:31, 19F
推
07/28 07:31, , 20F
07/28 07:31, 20F
→
07/28 07:31, , 21F
07/28 07:31, 21F
→
07/28 07:31, , 22F
07/28 07:31, 22F
→
07/28 07:32, , 23F
07/28 07:32, 23F
→
07/28 07:33, , 24F
07/28 07:33, 24F
重機車價一百萬
要上國道的重機就要另外加保國道意外險
保費可能要五十萬
而且有保國道意外險的重機
為了方便辨識要另外換車牌
這才是真正的配套
推
07/28 07:33, , 25F
07/28 07:33, 25F
→
07/28 07:34, , 26F
07/28 07:34, 26F
推
07/28 07:35, , 27F
07/28 07:35, 27F
推
07/28 07:38, , 28F
07/28 07:38, 28F
→
07/28 07:38, , 29F
07/28 07:38, 29F
推
07/28 07:41, , 30F
07/28 07:41, 30F
→
07/28 07:41, , 31F
07/28 07:41, 31F
→
07/28 07:42, , 32F
07/28 07:42, 32F
噓
07/28 07:42, , 33F
07/28 07:42, 33F
→
07/28 07:42, , 34F
07/28 07:42, 34F
還有 97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推
07/28 12:44, , 132F
07/28 12:44, 132F
推
07/28 12:53, , 133F
07/28 12:53, 133F
噓
07/28 12:54, , 134F
07/28 12:54, 134F
→
07/28 12:54, , 135F
07/28 12:54, 135F
噓
07/28 12:54, , 136F
07/28 12:54, 136F
噓
07/28 13:02, , 137F
07/28 13:02, 137F
→
07/28 13:03, , 138F
07/28 13:03, 138F
→
07/28 13:04, , 139F
07/28 13:04, 139F
→
07/28 13:05, , 140F
07/28 13:05, 140F
噓
07/28 13:13, , 141F
07/28 13:13, 141F
推
07/28 13:22, , 142F
07/28 13:22, 142F
推
07/28 13:24, , 143F
07/28 13:24, 143F
噓
07/28 13:25, , 144F
07/28 13:25, 144F
→
07/28 13:26, , 145F
07/28 13:26, 145F
推
07/28 13:41, , 146F
07/28 13:41, 146F
→
07/28 13:42, , 147F
07/28 13:42, 147F
→
07/28 13:43, , 148F
07/28 13:43, 148F
→
07/28 13:43, , 149F
07/28 13:43, 149F
推
07/28 14:13, , 150F
07/28 14:13, 150F
→
07/28 14:13, , 151F
07/28 14:13, 151F
推
07/28 14:39, , 152F
07/28 14:39, 152F
→
07/28 14:40, , 153F
07/28 14:40, 153F
推
07/28 14:48, , 154F
07/28 14:48, 154F
→
07/28 14:49, , 155F
07/28 14:49, 155F
推
07/28 14:50, , 156F
07/28 14:50, 156F
噓
07/28 15:49, , 157F
07/28 15:49, 157F
→
07/28 15:51, , 158F
07/28 15:51, 158F
噓
07/28 18:29, , 159F
07/28 18:29, 159F
推
07/28 20:25, , 160F
07/28 20:25, 160F
噓
07/28 20:49, , 161F
07/28 20:49, 161F
→
07/28 20:49, , 162F
07/28 20:49, 162F
噓
07/28 21:15, , 163F
07/28 21:15, 163F
→
07/28 21:15, , 164F
07/28 21:15, 164F
→
07/28 23:13, , 165F
07/28 23:13, 165F
推
07/29 07:51, , 166F
07/29 07:51, 166F
→
07/29 08:00, , 167F
07/29 08:00, 167F
推
07/29 08:05, , 168F
07/29 08:05, 168F
※ 編輯: danish (36.230.209.211), 07/29/2016 15:32:07
噓
07/29 19:28, , 169F
07/29 19:28, 169F
→
07/29 19:29, , 170F
07/29 19:29, 17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4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