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昨天朋友在公司停車場遇到警察盤查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7/27 14:44), 編輯推噓-5(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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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是標準的上網討拍結果被網友砲。 1.好好的出示證件,3分鐘左右就可以走人了。不懂他為什麼不拿出證件來? 2.警察遇到這種拒絕盤查的人幾百萬次了,肯定有個SOP了。 當然知道是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 不過第幾條沒有背出來這也不是什麼大事情, 就跟知道不能當小偷一樣,只是不知道犯了哪條法律而已。 難道小偷能問警察說我犯了哪條罪?警察沒背出來就不能抓? 3.警察不能吃檳榔嗎? 這和軍人不能買麥當勞?是一樣的觀念。 吃檳榔雖然有礙觀瞻了點,但吃檳榔跟喝酒不一樣, 吃檳榔其實並不犯法的。 說真的,警察就算叼著根菸盤問他,那也只是不是很好看而已,並不犯法。 4.最後他還是孬了,那一開始幹嘛裝的王霸之氣外露? 好像虎軀一震,全天下的警察都要為他抖兩抖一樣。 5.雖然說台灣總是追求美國般的民主, 但是如果在美國,你朋友這種德性不被美國警察拖出來壓在地上帶回警察局就偷笑了。 真的該慶幸這裡是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 引述《luai (luai)》之銘言: : 這是我聽到桃園區的朋友告訴我昨晚發生的事 : 事情發生在昨晚約10點10分左右,我朋友人下班剛要離開公司,從公司大樓後面停車場要 : 倒車離開(只剩他一輛車,公司的停車場不大,只有一個出入口),此時好巧就一輛警車沿 : 著馬路巷子開到出入口就停下來擋住出入口,有兩個員警下車走到我朋友車旁要我朋友出 : 示證件 : 我朋友心想:我好好的剛下班要離開公司為什麼要擋住公司停車場出入口攔下我 : 然後他就熄火拉下車窗。 : 我朋友問:「為什麼要出示證件?」 : 其中一位:「因為這邊暗暗的,我們覺得你有點可疑,所以要看你的證件」 : 我朋友問:「請問你們此時是根據哪條法律,要我出示證件」 : 其中一位:「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 : 我朋友問:第幾條呢? : 其中一位:「就是警察職權行使法」 : 我朋友:「請問我現在有何種行為,讓你們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幾條要我拿出證件?」 : 其中一位:「就是警察職權行使法」 : 他們就類似這樣的對話,來回4.5次,搞得雙方情緒都不好了, : 然後後面突然又出現第三個警察(前兩個叫他學長)接話:「我們是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 4.5.6.7條在執行」 : 此時我朋友用手機上網查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5.6.7條內容是什麼 : 看到第6條 :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 : 分之必要者。 :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 : 處所者。 : 五、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 我朋友問:「根據第一項規定,你們覺得我有什麼犯罪嫌疑或犯罪之虞嗎?」 : 其中一位:「因為這裡暗暗的,沒有燈光,我們就只想看一下你的證件,請配合一下」 : 我朋友:「但我只是要倒車離開停車場而已,我不覺得你們有足夠的理由要我出示證件」 : 其中一位:「如果不配合,我們也是可以把你帶回警局」 : 我朋友:「我就在這個大樓下班剛要離開,為什麼莫名奇妙要攔下我,這個大樓就是OO公 : 司啊」 : 其中一位:「我們不是在地警察,是保安大隊,我不知道你說的這個是什麼大樓」 : (過程中我朋友覺得他聞到檳榔味) : 我朋友:「值勤時可以吃檳榔嗎?」 : 其中一位:(露出嘴中的口香糖)「哪有吃檳榔,你亂說,我可以告你」 : 另一位:(打開車門,拉住我朋友的手)「你給我下車,居然誣賴我們吃檳榔」 : 我朋友硬是撐住,不讓那個員警把我朋友拉下車,然後叫他放手,我朋友自己就走下車 : 我朋友:「那現在你們站在公司停車場,這是私人企業的場所耶,應該不是公共場所吧? : 」 : 其中一位:「公共場所的認定你自己去問律師」 : 一直爭論之際,有他的公司同事也下班從公司後門走出來,看到我朋友就過來看發生什麼 : 事情,同事看到我朋友就跟警察說我朋友是公司的人 : 警察告訴我朋友同事,他們只是想查看證件,只要我朋友乖乖配合就好 : 他同事也感覺到雙方應該一直在爭吵,想趕快解決這個局面,就轉頭請我朋友趕快把證件 : 給他們看 : 我朋友看看同事,不想讓同事夾在中間為難,勉為其難就拿身份證拿給他們看 : 邊看他們邊唸說他們是在維護社會治安….. : 看完後,那些警察就開車就走了 : 我朋友說,其實如果他同事沒出現,我朋友是還想繼續和他們爭論下去的,因為他覺得這 : 幾個警察就是一整個莫名奇妙 : 我們兩個法律常識都很不足 : 請問這個狀況我朋友哪邊做錯了呢? : 三位警察這次執勤,這樣行使「警察職權行使法」對嗎? : 一般民眾以後若遇到類似狀況可以如何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64.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9601877.A.3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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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強者我朋友的唬爛文不用備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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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勤不能抽煙吃檳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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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種態度那天被賣了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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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勤可以抽煙吃檳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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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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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菸吃檳榔不是犯法, 只是違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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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動不動就說「如果在美國什麼的?」好像很懂美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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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警察天天去找他盤查 反正他沒做什麼事沒關係,有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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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也是三不五時去關照ㄧ下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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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5:50, ,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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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告警察的楊律師表示從來沒贏過,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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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警察常常找你盤查,你就可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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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535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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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11:28, , 14F
ZZZ 八卦版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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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23:58, , 15F
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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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c5XLDz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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