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友無辜遭警察槍殺 女友開臉書直播斷氣過程 百萬網友震怒消失
※ 引述《ftrain ()》之銘言:
: 嗯,警察叫他高舉雙手,然後要叫他拿駕照,
: 後來聽到有合法武器後,就嚇到開槍打人,
: 這其實有點違反比例原則,應該還是能有更合情合理的作法。
: 例如說請他先下車,趴在地上,然後由警察幫他拿駕照。
: 不過美國警察本身就是貪生怕死,一點風吹草動就是
: 嚇到屁滾尿流,先保護自己,這樣就不太對了,
: 既然要當警察,膽子應該要稍微再...放大一點。
: 甚至有聽過警察碰到黑人高舉雙手,黑人不小心
: 放一個屁,警察以為黑人開槍,就把黑人殺了。
: 誇張阿,有必要緊張到這種程度?
美國警察還不只要開槍 因為美國警察受的訓練就是"你要開槍 就要打死他"
所以一次都會連開好幾槍 而且全往致命處打
就跟西部片的警長一樣 手上刷刷刷的好像在射飛鏢 然後子彈就通通射出去了
而且美國警察是沒有"比例原則"的 他們的用槍程序完全得到法律保證
當警察站在你面前時 就算你懶叫癢去抓一下 警察也可以合理懷疑你要掏槍直接把你打死
只要你是白人 被打死的是黑人 99.9%法院會判你無罪 警察更是有恃無恐
另外如果在台灣 警察對你開槍 接下來一定先叫救護車 情況危急自己還會先急救
但是美國警察會在那邊看你躺到死 有空還可以抽幾根煙
"他死了沒?"
"我看是死透了"
"好 我們現在可以叫救護車了"
所以通常被這樣打的人除非你骨骼精奇 否則一定死
--
黃安 民國偏安時期歌伶 詩作多屬剽竊 言行不德 多所得咎 遂棄其母 獨渡海西投之
安至西岸 不改其性 每遇民國伶人 必逼其西投 不從 乃舉而害之 有舊識者 亦不免其害
然安反覆 終不為西岸所納 膺玖八年末 安欲返國探其母 遺書曰:身鬼見愁 不畏死!
鄉民一時譁然 眾怒沸之 竹聯俠士聞其風 曰:此國賊黃禍也 當翦除之! 安聞之驚懼
乃私會民國俠士 號白狼者 白狼聞之 遣幫眾護安及其母 曰:國之一統 義不容辭!
人以為狽足前短 狼足後短 故狼負狽而行之 時人曰:白黃二獸傍地走 安能辨我是狼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96.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8000023.A.EC6.html
※ 編輯: kid725 (223.141.96.164), 07/09/2016 01:48:23
→
07/09 01:48, , 1F
07/09 01:48, 1F
→
07/09 01:48, , 2F
07/09 01:48, 2F
噓
07/09 01:48, , 3F
07/09 01:48, 3F
→
07/09 01:48, , 4F
07/09 01:48, 4F
噓
07/09 01:48, , 5F
07/09 01:48, 5F
→
07/09 01:48, , 6F
07/09 01:48, 6F
→
07/09 01:49, , 7F
07/09 01:49, 7F
→
07/09 01:49, , 8F
07/09 01:49, 8F
推
07/09 01:50, , 9F
07/09 01:50, 9F
推
07/09 01:50, , 10F
07/09 01:50, 10F
推
07/09 01:51, , 11F
07/09 01:51, 11F
→
07/09 01:51, , 12F
07/09 01:51, 12F
→
07/09 01:52, , 13F
07/09 01:52, 13F
→
07/09 01:53, , 14F
07/09 01:53, 14F
推
07/09 01:53, , 15F
07/09 01:53, 15F
→
07/09 01:54, , 16F
07/09 01:54, 16F
→
07/09 01:55, , 17F
07/09 01:55, 17F
→
07/09 01:55, , 18F
07/09 01:55, 18F
→
07/09 01:56, , 19F
07/09 01:56, 19F
→
07/09 01:56, , 20F
07/09 01:56, 20F
推
07/09 01:58, , 21F
07/09 01:58, 21F
→
07/09 01:59, , 22F
07/09 01:59, 2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