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邱駿彥 教授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7/04 08:41),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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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勞動部很快就改了 但為什麼改,是因為洞跟你想的不一樣。 先看邱教授內文。 ※ 引述《whiteadam (blue eyes blue)》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 : FB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2247263878 : FB內容: : 依照勞動部的規劃,每週一例一休。而雇主如使勞工於休息日加班時,前兩個小時,勞工 : 可以拿到1+1又1/3(前面的1是原本工資,後面的1又1/3是加班費),所以等於加班兩小 : 時的話,每個小時可以拿到2又1/3,且加班4小時以內一律算加班4小時計。 : 對勞工來講,好像還不錯ㄡ。 : 但是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如果不同時修改39條規定,誰保證勞工一定拿得到2又1/3?很 : 可能最多1又1/3。 : 因為現行39條只規定,「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如果不同時 : 修改成「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工資應由雇主照給」的話,聰明會算的台灣 : 雇主,休息日會照給你工資嗎?起碼從今天起新聘的員工,一定會約定成休息日沒上班沒 : 工資。 欸大家忘了之前才在罵 1+1又1/3前面那個1拿不到嗎? 那為什麼,是因為那個1本來 就包在月薪裡。 那如果休息日不給薪,意思就是不計入月薪 就是不包,包跟不包結果都一樣的 那之前吵是吵假的嗎? 算一下,不包 最差的結果也還是1又1/3 那加班費寫成“發給”或”“加發” 就會有差別了。 當然可能你雇主真的很爛,因為休息日不計薪就砍你月薪,變成26/30。 這也有可能。 不然主要受損的是以日計薪的行業。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X9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179.2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7592907.A.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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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日計薪行業的人已經不是社會的中下層了 是最底層的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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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所以我還是贊成補洞去保護這群最低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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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小企業勞工是拿時薪的,星期六沒上班是沒薪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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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怎麼用36條去讓他們提高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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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小企業勞工是拿時薪的,星期六沒上班是沒薪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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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怎麼用36條去讓他們提高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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