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佳龍:不接受議價 就強制徵收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5/05 10:11), 8年前編輯推噓6(6012)
留言18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 (看更多)
廣兼道 廣場用地兼作道路 我沒有挺誰 單以新聞內文來敘述 市府的意思是 這邊是廣兼道 不能蓋其他大樓 由於地目的關係 就算你今天國光客運賣掉 也不能蓋商業大樓等等 當然就不可能用商業大樓的地價來算那個價值 (當然 你有本事賣多少那是另外一回事 但沒有笨蛋會買超貴然後又不能蓋大樓的地吧) 所以政府參照國光客運附近的地價80萬 給比較優惠的84萬 政府強制徵收有道德疑慮 但是國光客運也未必沒有瑕疵吧 多喊4000萬 不是400萬欸 覺得也蠻敢喊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5.13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2414267.A.67F.html

05/05 10:11, , 1F
感覺他是想做景觀工程........
05/05 10:11, 1F

05/05 10:13, , 2F
1徵收後是用於大眾運輸,不知道一堆人在批什麼?
05/05 10:13, 2F
你也不能這樣說 張藥房也是拆了做路 但是手段很差 但國光不太一樣

05/05 10:15, , 3F
張藥房那邊是根本沒必要啊,可以去看看那邊在幹麻
05/05 10:15, 3F

05/05 10:15, , 4F
台中那邊是交通樞紐不改不行,差太多了
05/05 10:15, 4F
有沒有必要不是你說我說阿 重點是縣府強拆的手段 不是徵收 我要講的點就是 政府收來做啥都好 於法有據 又有協調的話 做啥根本不是重點 ※ 編輯: psl7634 (180.205.131.88), 05/05/2016 10:17:41

05/05 10:20, , 5F
可是變更地目對於政府單位而言沒難度啊
05/05 10:20, 5F

05/05 10:21, , 6F
萬一國光賣了,然後政府立馬變更地目那國光不傻子?
05/05 10:21, 6F
但是政府現在好像沒有要蓋商業大樓對吧 不要忘記美河市 徵收名目不同好像可以打官司要求補償 ※ 編輯: psl7634 (180.205.131.88), 05/05/2016 10:22:04

05/05 10:22, , 7F
照你這樣講每個賣地給政府的都是傻子
05/05 10:22, 7F

05/05 10:22, , 8F
政府擺明用王之條款作議價手段 國光還是摸摸鼻子認了吧
05/05 10:22, 8F
王之條款怎說? 如果附近80 跟你收84 還不行嗎? 而且今天假設是徵收做交通用 政府收了改地目變商場 國光客運好像可以索賠喔!

05/05 10:23, , 9F
徵收名目做漂亮點不就好了
05/05 10:23, 9F

05/05 10:23, , 10F
總覺得這中間有很多手法可以利用
05/05 10:23, 10F
※ 編輯: psl7634 (180.205.131.88), 05/05/2016 10:25:06

05/05 10:33, , 11F
與原徵收使用目的不同,不是索賠,是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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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10:46, , 12F
我來做個緩衝,一、張藥房事件要分多個層次討論跟今天的
05/05 10:46, 12F

05/05 10:47, , 13F
狀況不能一概而論,張藥房事件不但程序有重大瑕疵,連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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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10:48, , 14F
用的合目的性也有非常大質疑之處
05/05 10:48, 14F

05/05 12:24, , 15F
推這篇
05/05 12:24, 15F

05/05 12:52, , 16F
看顏色就知道拆的有沒有必要了
05/05 12:52, 16F

05/05 18:45, , 17F
這要是過去那個糊紙強 馬上多個8千萬都有可能
05/05 18:45, 17F

05/05 18:46, , 18F
多給的8千萬中,幾千萬搞不好回流到哪邊呢
05/05 18:46,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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