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又見亂開車門害命 女騎士倒地遭輾死消失
※ 引述《FP557 (BENQ)》之銘言:
: 〔記者余衡/新北報導〕又見開車門奪命!高姓男子將車停紅線,突然開車門要下車買早餐,45歲林女騎機車載4歲姪女閃避不及撞上,林女慘遭後方貨車輾斃,姪女目睹慘狀嚇哭;附近民眾痛批,亂開車門的肇事者「一時自私毀人家庭!」
: 警方調查,本月14日上午7點半,47歲高男駕駛volvo休旅車,違規臨停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一處巷口紅線,要下車買早餐,載姪女上學的林女從後方騎機車撞上半開的車門,姪女彈飛擦傷頭部,林女遭48歲陳男駕駛的貨車右後輪輾過,女童倒地爬起後,看到姑姑倒臥血泊,嚇哭直呼:「姑姑被撞了,姑姑被撞了!」民眾見狀報案,並上前安慰小妹妹,林女送醫後顱內出血不治。
: 陳男說,當時林女機車緊鄰他的貨車,發現林女疑撞擊車門倒地後,他將方向盤往左閃,但距離太近閃避不及。
: 高男承認當時臨停路邊,準備買早餐,下車時用右手開門,但辯稱確認後方沒車才推開車門
: 。警方指出,肇事責任需進一步鑑定,詢後先依過失致死罪將高男和貨車司機送辦,並對高
: 男違停部分開罰600至1200元。
: 民眾說,開車門害死人的車禍頻繁,建議應比照酒駕肇事,修法重判嚴懲亂開車門的駕駛人
: 。警政署統計,2012年以來,因開車門造成的車禍,每年均逾3000件。
: http://goo.gl/aOzt3y
: 大家應該吃飽了,小娣這次也不是上三寶飯,本次目的為提供一個議題供大家討論,內容如
: 次:
: 酒駕修法(102年修)重懲後,犯罪率是有降低,如下圖
: http://i.imgur.com/YutqAqd.jpg
: 對於這種突開車門的問題是不是應比照酒駕獨立法條重懲,而非只是以過失致死罪論。
: 刑法第276條第1項普通過失致死:「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
說到這個我朋友就有類似的經驗
國中時,我們喜歡騎著捷X特的腳踏車去大都會打網咖
那天,我們3人3台車騎在前面,我朋友可能太肥騎的慢,1個人騎在後面
就在那moment,我朋友遇見傳說中,違停紅線女三寶開著爆擊+9轎車,STR點到最大值99
女三寶可能是幾百年沒吃飯了,急著買便當,也不管後面有沒有車直接開門
霎那間,我們落單的阿肥被擊落了
當時那女三寶一開門,竟然第一句話是說,你騎車都不注意別人要開車門嗎?
我不知道當下我的阿肥朋友心裡怎麼想,我只知道他的腳踏車壞了,還有腳流血
我們騎到一半發現阿肥不在後面,立刻打給他,我們以為他去偷買雞排了,結果是車禍
我們3台車立刻往車禍現場出發,到現場後,女三寶可能看我們人多 就說算了,開車走了
據阿肥說,那女三寶本來想叫阿肥父母來賠車門錢的
國中時什麼都不懂,就只好當成一次人生經歷囉!!
後來我們也沒去打網咖,陪阿肥看完醫生後就跑去吃大碗魯肉飯壓壓驚
隔天聽說阿肥因為腳踏車被他媽罵的很慘,還被禁止出門打網咖一個月
像這種亂開門的,一定要給他教訓,害人被禁網咖就算了,現在還害人斷送性命
南無阿彌陀佛
以上故事絕非虛構或杜撰,若是虛構杜撰 我就一年不用R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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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害我現在出門都穿幽波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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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錯SORRY,現在本肥宅不騎腳踏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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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宅不吃三寶飯,我愛大冰奶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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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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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害人不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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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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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怎麼夠格叫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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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看不懂R跟D的差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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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愛玩刺客,我比較喜歡玩鐵匠砸錢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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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三寶起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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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就對了,跟他計較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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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媽可能會算他開門時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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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出門,像本肥宅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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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eelfeel (182.235.25.236), 04/18/2016 17: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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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