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今日黃國昌質詢逐字稿 VS 羅瑩雪消失
※ 引述《a7v333 (蠢與窮)》之銘言:
: 巴拿馬這部份,整個質詢只有看到黃國昌單方面的指控、指責,但是到底
: 拖延了多久並沒有確切的數字;而剛好看到林郁方的說法,當然,或許林
: 郁方他的資訊是錯誤的也說不定,不過至少有一個比較完整的輪廓
: 1.巴拿馬駐外只有12人,人力相當有限,且這種事情如果巴拿馬當局不告
: 知、家屬沒通報、沒上新聞、沒上報,基本上駐外也很難知道
: 2.這件事當時是新年期間,巴拿馬當局11點通知,駐外一小時左右,約12
: 點,派人至機場與巴拿馬交涉,交涉約一小時,似乎得到得到巴拿馬的
: 同意,於是先離開,但隨後巴拿馬就把人送上飛機送往古巴,整個過程
: 前後約兩小時
: 3.嫌犯可能意識到求救無門,在古巴跳樓自殺
: 所以請問駐外單位是多麼顢頇、可惡,延遲了多少救援時間?
: 好啦,還是要繼續酸「然後人就死掉了~」
1.駐外人力少是事實,駐外單位有沒有失職卻很難說。外交官的駐外的意義就是在檯面
上下維持聯絡管道,像是本國人民被第三國帶走這種事情,直到(照林郁方的說法)被
送到機場一小時才被通知,失不失職可以討論,至少絕對不稱職。
2.駐外單位需要知道台灣跟巴拿馬在司法方面的協議才能爭取,這是為什麼黃國昌在問
羅瑩雪跟法務部的立場是什麼,我們的立場是隨便人家帶呢,還是要堅持我們要帶回來
呢?羅瑩雪顯然不願意回答這個問題。肯亞案他不願意回答,所以黃問上一次巴拿馬案
的經過。
照林郁方的時間表,駐外人員一個小時內衝到機場,交涉,但是跟法務部要個指示,我
們該拿什麼立場跟巴拿馬交涉?是要帶回來嗎?如果要帶回來,我們有什麼協議,文件
國際法上的案例可以援用以爭取?
「然後他就死掉了」
法務部在駐外單位飛車前往交涉的時候,在台灣研究找資料,然後人就死掉了。
所以你法務部經過一次這樣的事件,經過一次你還在研究找資料你的國民就死掉的經驗,
現在遇到了第二次,遇到了第二次,過三五天,你還說不出你法務部是什麼立場,你還
在說需要更多的資料研究?
搞清楚,從頭到尾黃國昌沒有說駐外單位拖延,拖延的是誰?清清楚楚是法務部啊!不
然這個問題為什麼是問法務部長不是外交部長?
第一次遇到你說沒經驗,不知道怎麼辦,沒關係。至少你該知道,這樣的事情是會出人
命的。然後呢?幾個月過去,再遇到一次,過了這麼多天,你還在找資料,還在研究,
還說不出個立場。駐外人員在前面打仗,你法務部根本只會扯後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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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1 之 2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