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爽翻了!大馬20詐欺犯返台 全放了消失
※ 引述《mengsheng60 (小夫)》之銘言:
: ※ 引述《Jaygo5566 (杰哥5566)》之銘言:
: : 果然不意外地釋放了,再次恭喜台灣人替詐騙集團爭取到人權跟尊嚴!
: : 那些被詐騙集團榨乾畢生積蓄的中老年人、甚至是家庭,
: : 夜裡只能繼續躲在棉被哭哭,反正被害人的正義跟公道,
: : 沒有人可以替他們伸張,也沒有人會去在乎跟關心!
: : 這就是台灣最美的風景!!
: : 隔天詐騙集團又可以繼續騙人了,不知又要有幾個家庭破碎了?
: : 但是,誰在乎呢?即使有人因此上吊,所以呢?然後他就死掉了
: 看到大家在爭論這些所謂的犯人該不該放
: 我想在這邊分享一個觀點
: 我認為阿
: 其實這個就是個價值觀的選擇罷了
: 1. 寧可錯殺一百個好人,也不要放過一個壞人
: 2. 寧可放過一百個壞人,也不要冤枉一個好人
: 如果上述兩個觀點只能選一個的話
: 你會選擇哪一個呢?
: 喔對
: 我都忘記別人的孩子死不完這句話了
: 那我們縮限一下範圍
: 如果你是那個好人
: 你會選擇哪個呢?
: 這個其實在昨天顧立雄律師和羅瑩雪的交鋒中
: 他們所爭論的就是這個點
: 精采回顧一下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mPz9GQJpQ
: 這裡很明顯的羅瑩雪是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的擁護者
: 而顧立雄律師則是堅持每個人都應該接受正常審判的守護者
: 而哪個觀點才是正確的
: 就有待大家的公評了
: 至於大家普遍認為的台灣刑度過低的問題
: 我想顧律師也在昨天清楚地呈現出來
: 電信詐欺的在一罪一罰的刑度之下其實不低
: 騙一個人最多可判五年
: 而且刑期會隨著被詐騙人數而往上累加
: 那為什麼大家普遍會覺得台灣壞人都被縱放呢
: 除了大家所熟知的恐龍法官以外
: 我想負責保存證據的警方
: 還有負責起訴的檢方
: 都得負一定的責任
: 所以台灣的法沒有問題
: 該改革的是警方,檢方,以及法官
: 簡單的來說
: 警方沒有保存好證據
: 檢方起訴錯法條
: 那你要法官不恐龍也難
: 但是如果警方沒有證據
: 檢方也隨便起訴
: 但是法官還是判你有罪的話
: 那就是更可怕的一件事
: 想想精美的中國
: 0.007%的無罪率
: 究竟是中國檢警特別會抓壞人?
: 還是中國壞人都吃了誠實豆沙包?
: 亦或是背後藏著更可怕的問題呢?
: 更不用說司法權這類主權的問題了
: 詐欺犯送到中國送審可以
: 那以後你坐在家裡
: 中國公安跑來台灣說你犯罪要把你抓去中國送審也是沒問題的事情了
: 以上
: 希望能提供大家另一個思考的方向
第一個,
中國或者外國受害者如何向台灣警察報案?
第二個,
中國收集的資訊, 如何和台灣警察分享?
(中國網軍好利害的 但是抱歉 不信任)
第三個,
中國講的, 台灣人民要不要相信?
錯殺與錯放之外的另一個重要課題.
而持有"很好用的"台灣護照的疑似詐騙集團
算準了這一點 以及
犯罪地在外國 犯罪結果在外國
如果你搞個 由台灣審判,
傳證人到台灣? 誰負責費用?
派警察和檢察官去外國調查? 你哪位啊?
去旅遊耶 旅遊犯法嗎? 打電話犯法嗎?
以及最重要的,
在中國司法你敢信, 下次你出國就被亂安罪名的 想法,
台灣政府 如何敢送台灣人去中國受審?
台灣人很聰明的啊.
再補一句: 那個台灣的罪犯XXX OOO 都不送回來台灣, 幹嘛司法互助?
對啦,
台灣人最善良 都不會詐騙啦
都沒垃圾人
最美的風景啦.
對啦,
中國被詐騙的受害人很少啦 都共產黨編出來的啦.
這種想法正好是台灣詐欺垃圾集團最佳護身符
垃圾變黃金囉.
超爽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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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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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別人的文 回你
"想想精美的中國
0.007%的無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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