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告別小燈泡】爸爸首發聲 仇恨滋長邪惡消失
小弟突發奇想
即便家屬或社會原諒了所謂死刑犯(不單指王景玉的案例)
但犯者本人仍須面對該負的責任, 那就是面對死亡
一個人坦然於面對死亡不也是一大人生課題
於是刑法就可以設計成 "只有當死刑犯自願受刑, 才執行死刑, 否則終身監禁"
這樣既可兼顧人權(是本人自己願意面對死亡的, 是他自己的選擇)
又可實質預防冤獄
按照往例, 若一個人確實有殺人, 心理上通常會傾向司法趕快將他了斷(執行死刑)
而冤獄者則通常相對地無比堅毅......就算他真受不了獄中生活選擇自願受刑,
那也是一種面對生命的態度和方式, 也應該尊重他(她)
即便罪證確鑿者不願意死, 寧願終身監禁, 但這種後面還有一關卡(執行死刑)隨伺在側
的壓力, 煎熬終身之下, 他最後說不定還是乾脆面對死亡了(自願受刑)
而這種難免要面對死亡及無期徒刑的雙重壓力, 說不定對社會來說更有嚇阻犯罪的效果
且這樣的折衷方案, 一定比全面施行終身監禁來得便宜,
因為有人受不了(內心譴責或失去自由)就選擇自願受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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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排除只要是人還是有些許良心的可能
※ 編輯: joanrey (1.200.162.50), 04/14/2016 00: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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