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張志軍:台嫌詐騙陸民難禁 須繩之以法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4/13 03:42), 9年前編輯推噓7(8122)
留言31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11 (看更多)
※ 引述《pchion2013 (你好有事ㄇ)》之銘言: : ※ 引述《fffffffox (狐狸)》之銘言: : : 重點完全錯了吧 : : 你繳的稅金,養的立委是幹嘛用的? : : (偉大dpp不是過半了?) : : 不敦促立委修法,反而覺得乾脆把自己國民給他國審判剛好? : : 如果你剛好在國外被某中共官二代污告,送你回祖國審判好不好?(中共官二代搞不好還比台橋還多) : : 另外 : : 臺灣人最有病的地方就是把所有[嫌犯],都直接認定有罪 : 講一段誠實話 : 嫌犯被押解到中國之後 : 台灣不用耗費資源審判甚至拘役(浪費糧食納稅錢) : 讓中國直接處理 : 第一.有嚇阻作用 : 第二.省了資源回收費 : 若回台灣說不定以後出來故技重施騙台灣人 現在問題是中國隨便捏造個罪 甚至自己立法弄個莫名其妙的罪 就可以滿世界抓他們討厭的人 說那票台灣人詐騙 證據在哪裡? 他們根本沒有經過肯亞的司法程序 也沒有任何引渡條約 直接勾結肯亞警察扣人押人送回中國 林克穎在台灣撞人逃回英國 我們也是提出完整的證據給英國法庭 經過他們法律程序之後 把人送回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204.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490125.A.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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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太多 林克穎是英國人 這種案件英國政府才不鳥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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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他小英肯亞就台灣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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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馬上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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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不當網路使用罪超可怕der,你我馬上入罪在中國被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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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的疑問都要從國際政治實力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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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光在「程序正義」裡面鑽牛角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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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辦法改變嗎? 乖乖跟土匪協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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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八百年也不會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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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土匪講國家主權..想到就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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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乖乖承認台灣的國際地位就是受「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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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發現越來越少人鳥你 是因為已經把妳拉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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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自己從「力」的受動者變成主動者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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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穎什麼時候回來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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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我沒有發摟到最新進度 這邊更新一下正確資訊 英國法院一審判林克穎要引渡回台灣 台灣跟英國也簽了引渡備忘錄 二審時候林主張台灣監獄不人道 所以發回重審 現在又回到英國第一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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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科又死了嗎 柯粉怎麼又來哭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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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義需要實質力量來捍衛,而目前台灣捍衛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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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力量遠遠不足,我想這是台灣人要承認的國際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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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大陸談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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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事關自己利益就會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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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ajra0001 (125.230.204.220), 04/13/2016 03: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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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的罪 最好外國會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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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法把你遣返回中國 馬上特赦組織就會介入政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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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要看哪種外國 肯亞或俄羅斯那種國就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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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自然符合引渡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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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要司法互助協議是好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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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引渡到國內,法院怎麼交叉詰問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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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書商也犯罪 特地偷渡回中國自首 還放棄英國護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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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4:12, , 26F
樓上您就認識上有錯誤了 引渡必須所在國跟請求國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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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犯罪 才能引渡 肯亞法院都已經判無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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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次不是引渡 而是勾結對方警察體系強行抓人而已
04/13 04:12, 28F

04/13 05:20, , 29F
所以那個英國人要回英國作牢嗎
04/13 05:20, 29F

04/13 05:48, , 30F
板上有人硬要拿香港書商來類比這件事,不要笑死人了
04/13 05:48, 30F

04/13 07:55, , 31F
結果林還在英國爽爽過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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