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肯亞事件台灣要怎麼反制?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4/12 12:49), 編輯推噓11(1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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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usgam (若即若離)》之銘言: : 中國直接擄走台灣人回國審判 : 完全不鳥我們司法獨立 : 我們要怎麼反制這種野蠻行為? : 1.到國外也抓幾個中國罪犯來台審判 : 2.強烈要求外交部強烈要求中國放人 : 3.持續鍵盤、fb發聲 其實方法很簡單。 詐騙在中國,總是會關完的。關完以後要求中國遣返犯人回台灣。 我方應該秉持台灣司法獨立,不承認中國的審判結果。 然後再審一次。 當然我知道結果可能就是緩刑或易科罰金。 不過我認為從主權方向來看,我方應該要再審一次才對。 中國審一次,台灣再審一次。 中國關10年,台灣再罰10萬。 這樣至少符合兩岸互不隸屬的精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117.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436579.A.65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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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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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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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 在大陸就被槍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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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他們一定抗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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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合理的方法啊 本來就不用在乎對岸的法條寫啥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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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渣 送回台灣 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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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如果屬實 那回來台灣一樣要受罰 讓這些垃圾受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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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刑罰毀掉他們人生 肯亞把人犯交給受害國很奇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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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喪權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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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要易科罰金嗎?再判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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頗折衷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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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啊他們中國不尊重我們 應該送回台灣輕判繼續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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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還有法律喔 大陸判下去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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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邊都審都關,不錯..有顧主權又能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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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 順便酸一下台灣法院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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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關10年 我們罰10萬 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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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很符合公平正義,支持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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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台灣法律不靠譜,還是咱們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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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詐騙刑責真的太低 才會一夥人抓都抓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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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 騙了他國的錢 當然要在他國坐牢 回來我國再審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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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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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關十年的時候修法改成關十年,回來剛好買一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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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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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罰到死關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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