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遭右轉女學生擦撞25歲淡大研究生遭碾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4/12 02:02), 8年前編輯推噓19(2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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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帥宅們 窩4飛機空中巴士A350 小妹我呢 剛好未來就是想成為一個優秀DER司法官 看到這篇新聞 氣憤難耐 本來想去洗澡的 就簡單發一下如果本小妹是司法官的話呢 會怎麼判好惹 先假設 如果說這個女(母豬)騎士 母豬以下會省略 簡稱女騎士 他其實是有看到死者騎過來 只是單純貪快 先轉彎 就可以奔去他所謂的台北城市科大 這所非常棒的學校 如果事情是這個樣子的 那麼女騎士其實在主觀構成要件要素上 有可能有一種 刑法上稱作"容任"的心態 簡單來說呢 就是 結果發生了也沒關係啦 的意思 當然故意論上的判斷其實更加複雜 不會這麼簡單 不過因為一開頭就說是簡單說了 所以本小妹就簡單這麼認定好惹 女騎士 有容任的心態 他容認了死者有可能撞到他導致發生不幸的結果 進而可以判斷 女騎士的主觀態樣 應該在刑法上 是一種未必故意(也可以稱作是間接故意) 這樣的話呢 就是適用刑法第271條第一項普通殺人罪哦 並不是過失致死 只是在責任層次上 因為女騎士主觀的並沒有具備這麼高度的違法性的故意 從而在量刑上不會到死刑這麼重而已 大概就是這樣 小妹如果是司法官 而事實又確實是如此 我一定會這樣判DER 至於刑期到底多長 因為我還沒學到所以我ㄅ能跟你們說 嗚嗚 對ㄅ起 我想 10年起跳吧 因為太過份了!!! 幹0良母豬滾啦幹 抱歉 其實我帶著太多偏見來判決了 只是實在是太氣憤 尤其聽到她受訪的那種輕浮態度 根本就沒有教化可能性嘛!!!!!! 森7!!! 大家ㄅ要學我 法律人就是要先認清事實才可以做出判斷 在還沒認清事實之前 都不可以有既定印象 這樣才是對的哦 愛你們<3 晚ㄤㄤ ※ 引述《ljsnonocat2 (平凡是幸福)》之銘言: : 聽到那女三寶的訪問 撞死人的是公車 一副跟他無關的樣子 : 看監視器影片 摔車位置公車司機似乎完全來不及反應 : 這樣在法律上會有過失嗎?? : 到時過失致死罪 責任會在誰身上 : 公車司機與女三寶依比例分配??? : 還是完全由女三寶承擔?? 有沒有法律高手回答? : 印象這種過失致死雖然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 : 只要民事有和解 通常刑事都不會判太重 : 可能判6個月 還可以易科罰金 不用被抓去關 甚至緩起訴 : 這真是便宜了那個女三寶..... : 像這樣肇事完全沒悔意的訪問錄音 不曉得能不能在法院上提出 判重一點? : ※ 引述《putyourhands (屌拍)》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東森新聞雲 : : 2.完整新聞標題:遭右轉女學生擦撞 25歲淡大研究生遭公車輾臟器外露亡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一段11日上午發生2名20幾歲學生騎機車擦撞,其中一位淡江周姓男 : : 研究生被捲入857路公車底部,且遭拖行10公尺,當場臟器外露死亡,另一部機車則是被 : : 碰倒地,女學生沒受傷但驚魂未定,車禍發生原因正由警方調查中。死者家屬到場情緒徹 : : 底崩潰,因為誰也想不到,兒子不過出門上學卻遇死劫。 : : 由張姓司機駕駛的一部台北客運857路公車,11日上午9點10分左右,行經龍米路一段52號 : : 前(往八里方向),與2部機車發生擦撞,其中一名25歲周姓研究生被捲入車底且遭拖行 : : ,臟器外露當場死亡。 : :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21歲台北城市科大余姓女大生,當時加完油欲右轉騎上龍米路趕去 : : 學校,一轉出路口就與直行的周生擦撞,摔倒在地,但25歲淡江研究生騎乘的機車倒地後 : : ,遭隨後而來的公車拖行近10公尺,當場遭輾斃;余女僅受輕傷沒有大礙。而輾過周姓死 : : 者的公車司機,則是情緒低落,不發一語。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411/678656.htm?from=fb_et_news : : 5.備註: : : 真心覺得每次看到這種新聞都覺得相當氣憤,什麼叫做我沒有看到他阿,他追撞我的,大 : : 大妳右轉連看左邊都不看一下,總之都是別人的錯,台灣騎車常識就是如此?一臉完全不 : : 乾她的事一樣,看到爸爸哭成這樣真的很難過,就沒有人能夠神出那位女同學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225.2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397750.A.C5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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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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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拿他的採訪檔去播會判比較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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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犯罪後行為人的談吐 以及行事 (比如警察或檢察官問話之類的) 確實都會在法庭上 被當作證據的一種(其實也是藉此來判斷有責性層次的問題) 但是會不會判比較重 對不起小妹能力不夠 所以沒有辦法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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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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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法官看影片—>無悔意!重判!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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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專業文, 但是不夠好笑, 重發一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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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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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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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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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不要難過 我這不是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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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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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你千萬別考上 <沒有具備這麼高度的違法性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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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 鼓勵犯罪後 裝無辜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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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小妹這邊不知道是不是有誤導到你 我這邊的違法性並不是指違法性層次的意思 只是單純想表達 他並不具備非常高度的意圖式故意(刑法第13條第一項參照) 如果是意圖式故意的話 那他的主觀態樣應該是類似一種 我今天轉彎 就是要這個騎士 導致生命法益遭受侵害 文中我雖然是簡單判斷(意思就是到底是不是擁有我說的這種心態 還必須進一步認清才可以) 但我是模擬她有一種"容任"的心態 也就是 今天我轉彎 有可能導致我現在眼前這個人受傷甚至死亡(的預見可能性) 但是因為我要趕快趕去學校 所以就算這樣結果發生了我也不反對啦 結果不會發生啦 很不幸的 結果發生了 所以我才會說 有可能在主觀上從而判斷行為人是一種未必故意 所以並不是事後裝無辜就可以認定他在"行為時"的主觀態樣 當然我也絕對不鼓勵裝無辜 就算裝無辜 窩還是會認真判決的 知道他在裝無辜啦!!!! 大概是這個樣子 小妹其實不是很專業 提出一點看法而已 不過我真的未來幾年後很想考上啦不要這樣 我會努力學習的啦QQ ※ 編輯: AirbusA350 (101.8.225.224), 04/12/2016 02: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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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恕? 輕判就是鼓勵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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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帥哥呀 推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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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串的超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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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irbusA350 (101.8.225.224), 04/12/2016 02: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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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豬騎士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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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說~好說~ 請問判斷當事人"故意" 是由"動作"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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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彈出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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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根據當事人有無此"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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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1 有此故意的"動作" 是當事人陳述自己無此"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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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2 無此故意的"動作" 當事人陳述自己無此"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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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4 段內文

04/13 03:38, , 86F
現在最明顯的問題就是結果不對 那問題很明顯出來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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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像我不懂法律的人 也開始關心 甚至想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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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法律)與(審判過程)的問題所在 或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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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3:39, , 89F
法律人在此總會說 法律會改得更好 別開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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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法律不是幾天 已經過了10~20年 最幾年的重大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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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3:39, , 91F
是否有符合你我心中的代表性判決書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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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沒特定立場 如果有這種判決書 請分享給我 我會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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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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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3:40, , 94F
教育失敗在於 沒機會讓孩子失敗 等於放棄所有成長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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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3:40, , 95F
今日淡大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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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你是司法官 以<以此判例為範例 爾後杜絕類似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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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3:40, , 97F
的觀點出發 你會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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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3:40, , 98F
(存屬假設, 且本人不追問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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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3:40, , 99F
(且不需符合民眾期待/ 以司法中立/不考慮政治因素的情況)
04/13 03:40, 99F

04/13 03:44, , 100F
該鼓勵的不是勇於表達 而不是不怕犯錯
04/13 03:44, 100F

04/13 03:46, , 10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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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3:46, 101F

04/13 03:50, , 102F
回上面集團犯罪+年輕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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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3:50, , 103F
人多犯罪應該是 人越多罰越重 可是現實卻變成
04/13 03:50, 103F

04/13 03:50, , 104F
年輕人獨攬 並無法對後面集團判罪 甚至輕判
04/13 03:50, 104F

04/13 03:52, , 105F
要不換成 私信討論?
04/13 03:52, 10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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