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8台人在肯亞遭遣送大陸 外交部嚴正抗議消失
※ 引述《a00199bcd (落葉~小楓~*)》之銘言:
: 一堆人在那邊亂叫,這次有問題就是程序問題
: 不是說人不可以送去中國,是中國不能這樣蠻幹,中國程序瑕疵很大
: 首先我們兩岸簽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 就算在我國審判,依照刑法第九條複勘原則無罪
: 刑法第9條:「同一行為雖經外國確定裁判,仍得依本法處斷。但在外國已受刑之
: 全部或一部執行者,得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之執行。」
: 但在我國依然可能因為詐欺罪、加重詐欺為最輕本刑三年以下而依照刑法第7條
: 而不需要去追究。
: 但是,就是這個但是
: 中國要跟我國要人,當然就是依照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 這邊從來沒有人說這些人不可以去中國受審,沒有說他們在大陸一定無罪
: 但是當他們在肯亞無罪,自由身時。
: 在法律上、程序上中國本來就要依照協議跟我方來要人,結果自己把人綁走???
: 這種不遵守協議的國家,還有人說簽和平協議就會和平??
: 本案問題都是程序,中國不照著雙方簽程序走
: 還是廣西人中國人你們中國對於正當法律程序根本是屁啊?
: 簽了合約不照合約走是中國狼性嗎???
: 程序上該怎做就怎做,隨便這樣綁人,那簽協議做蝦小???
寶島同胞寶寶乃好!
同胞乃有這樣的疑惑,是因為常受島上無良媒體和無恥政客欺騙所致。
這些宵小沒本事修改法規制度,卻在口頭上欺騙寶島同胞,
說台灣是一個國家,若果真如此,
同胞上面的疑惑就是有道理的。
可惜,按我國台灣地區現行法規,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不是國家。
當然島內的解釋是中國全名中華民國,建都南京,大陸也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對外,台北當局是中國的中央政府,其元首是中國總統。
一直以來都是如此。(親還記得美洲某國認證的中國總體陳水扁嗎?)
所以,在肯尼亞看來,持有台北當局簽發身份證件的台灣同胞當然是中國人,
國籍是中國,
這樣,肯尼亞在驅逐這些中國籍人員時理所當然就是要讓他們回中國啊!
肯尼亞認為中國的中央政府在哪裡?當然在北京啊!
所以中國政府派員接走被肯尼亞驅逐的中國籍人員是順理成章的啊!
(新聞沒有說驅逐,但說了要求離境,應該就是被驅逐,不過台妹不好意思寫)
為什麼不送來台灣島?
因為肯尼亞認為中華民國不存在,台灣是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呀!
我知道長期受台媒錯誤宣傳的同胞很難接受以上事實,
但事實就是事實,
你接受,或不接受,它都在那裡。
再說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協議,
這是在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九二共識基礎上達成的協議,
是中國內部兩地區之間的協議,
只對國內案件有效,
對於設及外國的案件是無效的。
因為對外而言,兩岸都認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和大陸都屬於中國。
此案發生在肯尼亞,是外國,國內協定管不著。
明白了嗎?
本寶寶混跡八卦版這麼久,知道這個事實同樣是鄉民無法接受的。
要不講道理,就只管罵好了。
若要講道理,上面就是事實:國內協定管不了國外的事。
鄉民盡可以掩耳盜鈴說兩岸協議是兩國協議,可惜這沒有用。
任何一個讀書識字的人都知道不是那麼回事。
再問一句:鄉民寶寶看了這篇,有沒有小情緒呢?
本寶寶知道,同胞心裡苦,寶寶們想噓就噓吧!
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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