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台灣國護照貼紙小編被查水表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4/06 20:53), 9年前編輯推噓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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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犯法就別機機歪歪了 先循正常管道叫民進黨修掉這條 再來貼貼紙 不然中華民國國民被自己國家的法律罰也是應該的阿 說好的程序正義ㄋ? ※ 引述《ilulike ()》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 來喔來喔 查水表囉 : 施行細則改掉沒關係喔 : 偉哉中國民國檢察官一樣可以用刑法來辦你喔 : FB連結:https://goo.gl/UOXz73 : FB內容: : 台灣國護照貼紙 Taiwan Passport Sticker 新增了 2 張相片。 : 20分鐘 · : 【台灣史上第一個因為在護照封面貼貼紙被檢察官偵辦的案子】 : #拜託大家用力將這篇文章分享出去 : 大家還記不記得,我們的小編曾經被台北地檢署以證人身份傳訊,為了一個「被告姓名不 : 詳、其他案由」的案件出庭作證呢?而在那一位小編與台北地檢署的事務官通電話時,台 : 北地檢署的事務官還在電話中恐嚇「不排除將你列為被告」(電話錄音在此: : https://goo.gl/d0mf4o)。後來我們的小編通過傳真方式向台北地檢署請假,對方也允 : 許這個請假申請。但過了不久,我們這位運氣很差的小編,竟然又收到一張傳票,這一次 : 是由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所開出,同樣是以「其他案由」的名義傳喚我們的小編,唯一的 : 不同就是,他從「證人」變成了「被告」。 : 我們這一位小編因為目前人在國外工作,找了 柯劭臻 律師 代為出庭。 柯劭臻 律師 是 : 台灣中部非常知名的環境律師,長年關心環境及土地正義的議題,今年也曾代表 時代力 : 量 New Power Party 參選立委,雖然後來很可惜沒有當選,但是她依舊為台灣打拼。柯 : 劭臻律師受到我們這位可憐的小編委任出庭,才發現原來台中地檢署的這一個案子,竟然 : 是從台北地檢署轉下來的。到底為什麼我們的小編明明也沒有去台北地檢署出庭,怎麼會 : 從「證人」變成了「被告」也不得而知。但更驚人的是,原來我們的小編,竟然是因為在 : 護照封面貼貼紙遮住「國徽」,被檢察官以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160條『侮辱國旗國徽 : 及國父遺像罪』」偵辦! : 中華民國刑法第160條的原文是:「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 : 國之國徽國旗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意圖侮辱創立中華民國 : 之孫先生,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其遺像者,亦同。」 : 我們這一位小編只是將那本用貼紙遮住「中華」、「China」及「國徽」的護照封面拍照 : 上傳,竟然被檢察官截圖下來當成了「侮辱國徽罪」的證據! : 就是今天,剛好也是立法委員與外交部官員在為了《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台灣國 : 條款」存廢問題而爭議的日子,柯劭臻律師收到了這一封「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不 : 起訴處分書」。我們這一位小編終於可以能停止幾個月來的精神煎熬,不用再害怕回到台 : 灣後被中華民國檢察官以「侮辱國徽罪」偵辦。 : 但是,這一封不起訴處分書卻透露了一個非常可怕訊息:在護照封面用貼紙遮住「國徽」 : ,雖然目前《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針對封面的規定將被廢除,但仍舊可能會被中華 : 民國檢察官以《中華民國刑法》第160條「侮辱國徽罪」偵辦、甚至是起訴! : 我們的這位小編不被起訴的原因,不是因為「在護照封面貼貼紙遮住「國徽」就要被以刑 : 法起訴很荒謬」,而是因為我們的這位小編上傳照片到他自己臉書的時候,他人正在國外 : 旅行,因此依照《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是無法因此證據起訴我們的這位小編。但 : 是,如果今日他是在台灣上傳照片,而他則可能會面臨被起訴的窘境。 : 這也意味著,所有每一個在台灣境內上傳「用貼紙遮住護照封面的『國徽』」照片,都可 : 能會面臨檢察官以《中華民國刑法》第160條「侮辱國徽罪」偵辦及起訴。 : 說到這邊,有沒有覺得全身毛骨悚然?有沒有覺得「中華民國」的威權及殖民體制,在台 : 灣民主化之後仍舊屹立不搖,隨時都可能反撲、針對那些主張台灣獨立的人們進行法律攻 : 擊呢? : 台灣國護照貼紙小編群要在這裡鄭重地呼籲今年新上任的立法委員,請民主進步黨及時代 : 力量黨除了關切違背母法、違反憲法的《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也煩請務必要將《 : 中華民國刑法》第160條『侮辱國旗國徽及國父遺像罪』完全廢除,因為這一條法律侵犯 : 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程度,比起《護照條例施行細則》還要嚴重一百倍! : 如果你不希望只是用貼紙將護照封面的「黨徽」及「China」遮住,就要收到「中華民國 : 檢察官」的「被告不明、其他案由」的傳票,就要被以《中華民國刑法》第160條污辱國 : 徽罪偵辦起訴,就拜託你們盡力將這一篇文章分享出去,讓更多新科立委可以看到這一個 : 嚴重的問題,提醒他們記得要廢除這一條惡法。 : 鄭南榕先生逝世至今27週年,我們仍舊要繼續承接著鄭南榕的精神,爭取「百分之百的言 : 論自由」而努力。如果一個政府可以因為你燒毀了自己花錢買的「國旗」(為什麼不能燒 : 毀自己的私有財產?)、在護照封面用貼紙遮住「國徽」(為什麼不能在護照封面貼貼紙 : ?)、在「孫先生遺像」上Kuso(為什麼需要動用刑法去保護某位孫先生的遺像不會被 : kuso?),就把你丟進牢裡或者易科罰金,你不覺得我們所謂的「言論自由」、在鄭南榕 : 先生忌日時慶祝所謂的4月7日「言論自由日」,都非常虛偽荒謬嗎? : 本版小編群在這裡邀請大家正視這個問題,並用力地將這一篇文章分享給你們住區的立委 : ,要求他們在立法院廢除《中華民國刑法》第160條這一條戒嚴時期的威權遺緒。 -- 正妹圖_大奶MA&臣又 (*〞︶〝*) http://imgur.com/ImxZ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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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28.2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947206.A.376.html ※ 編輯: strike519 (61.231.28.245), 04/06/2016 20:53:46

04/06 20:54, , 1F
好棒棒~將領去中國當買辦沒事,作貼紙辱國要辦
04/06 20:54, 1F

04/06 20:55, , 2F
犯什麼法 ?
04/06 20:55, 2F

04/06 21:00, , 3F
520後護照封面直接改掉啦
04/06 21:00, 3F

04/06 21:04, , 4F
這條根本不是法律 是外交部自己的規則 少那邊不懂裝懂
04/06 21:04,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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