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段宜康質詢逐字稿(刑法修正案)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4/01 22:15), 9年前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6 (看更多)
※ 引述《unclefucka (女兒長得像勞勃狄尼諾!)》之銘言: : ※ 引述《apologize (人生在世很愜意)》之銘言: : : 會提出這反案修正的人,這個人是不是低能到不行? : : 1. 有鑒於參考這篇文章 http://disp.cc/b/1108-9klJ : : 不滿12歲的孩子殺了不滿12歲的孩子,要判處唯一死刑嗎? : : 不滿12歲的孩子攻擊他人並有殺害企圖時, : 刑法上的行為能力人的討論啊,正當防衛忘了喔? 這不是原原PO獎的阿!關他屁事。 你點那連結的原文看,若只要殺害12歲以下唯一死刑, 那這些不就判死刑嗎? : : 受攻擊者反抗過程造成對方死亡,要怎麼判決? : 當是拍開麥拉驚魂,被小龍的黨徒攻擊? : 一樣有面對現在不法之侵害的問題啦,等價客體錯誤就再論 供三小?不懂 : : 在變因很多的情況下,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是很弔詭的事情。 : : 然後法律這樣規定,完全沒有轉圜的餘地,就這樣判絕,不是很妙嗎? : 就是轉圜餘地太多了,所以現在的殺人罪被當笑話看,侵蝕法之威信 : 連一般預防的效果都沒有。 : 要怎維繫社會秩序?憑你收一般年收60萬人實質4%所得稅的特別預防矯治喔? 供三小?殺人罪有很多種,重傷致死、過失致死,殺人罪...等。 人家講說非十年以上的殺人罪要有轉圜餘地,你反駁說一般殺人罪有轉圜餘地。 還有產後憂鬱的母親殺死自己的孩子,要怎麼判決? 背債破產,親手殺害數名親生孩子後自殺卻獲救者,要怎麼判決? 理盲濫情都濫到唯一死刑就對了? : : 殺人案件有很多種,諸如過失致死,這些一律死刑嗎? : 誰沒事過失致死小學生? : 惡性的幼保老師? 那是沒遇上壞人,遇上了,律師一樣讓他以殺人罪坐牢。 過失致死,你開車結果小屁孩衝出來讓你撞不就過失致死? : : 那乾脆所有刑事案件都死刑不就好了,還定什麼法律? : : 2.假如12歲以下兒童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那超過12歲的呢? : : 捷運鄭捷殺人案件是專門殺小朋友嗎?重點不在於殺害幼童很令人髮指, : : 而是在於無差別行兇令人髮指,重點都不會劃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 髮指還有手段的兇殘性 : 不然吃掉女保險員那個多冤啊。死屍埋土裡還期望過13年內一定要化乾淨 : 變成二氧化碳、二氧化氮與其他有機、無機化合物化作春泥。 : 他們也不過就是讓女保險員的一部分成為糞便....也基本上和讓屍體化掉 : 殊途同歸。 : 怎就被打靶了? : 至於以年紀來算,這沒啥好抱怨的 : 不然去幹一個17歲的妹和一個15歲的,為啥同是自願,狀況不一樣? 法律本身就那麼低能阿,未滿十六歲爽爽賣淫,然後母親提告爽拿賠償金。超爽的。 : 懲罰你再脫她褲子前沒有先問 cos30度等於多少嗎? : 這種為了保護未成年人,讓未成年人得以在無外力不當引導下,讓他得以 : 自由發展的法律規定,其實很多....... 你又在供三小?人家是說只要拿開山刀砍人,管你怎樣,都是被砍爽的。 你又扯別的。 : : 理盲而濫情,反正殺害幼童好壞壞,判死刑好棒棒。就修法死刑好了。 : : 重點修法內容在於無差別殺人案件一律死刑, : : 無差別殺人案件一律死刑 : : 無差別殺人案件一律死刑 : 構成要件符合了,還是有其他方面可以辯啦。 : 以現在的檢審辯的能力,都很厲害的,要冤獄如同江國慶? : 法官是不想幹了喔? 屁耶!醫生醫死人還有醫療糾紛坐牢,法官亂判有什麼罪刑? : : 3.江國慶案件,有冤獄的可能。 : : 假如我闖入民宅,強盜又殺人,不小心留下限索,警方循線逮到我,被判處死刑。 : : 在這形況下雖說罪證確鑿,可是那證據可能是被兇手汙衊的。 : : 這時候就算判死刑,也要幾年後確定槍決,避免冤獄。 : 你這例子不好,這是讓人覺得這些無期的只是他媽的運好所以沒被槍斃 判死刑就地正法跟判死刑幾年後槍斃差很多。 又不是死刑跟無期徒刑類比,你的閱讀能力? : : 假如是鄭捷殺人案呢?殺人無情,犧牲四條人命,重點是人證物證一律俱全, : : 這樣還不判死刑,還不速審?不就很好笑嗎? : : 每次拿將國慶案件無限上鋼,廢死團體真的是腦袋裝屎嗎? : : 4.精神疾病可以減免刑責 : : 我參考這篇好了 http://disp.cc/b/1108-9kqQ : : 宿命論的問題大家應該都清楚,如果人一旦相信宿命論,認為人的一切都是由 : : 外力決定,那人就會失去向上的動力。「犯罪他力決定論」問題也是如此,如 : : 果一旦因為犯罪成因複雜,就不用「罪刑相當」去處罰罪犯,那就會落入類似 : : 宿命論的問題:人沒有去惡向善的理由。反正你會壞,是因為你的環境壞,你 : : 會好,是因為你的環境好。那我當好人不就傻瓜? : : 所以個人以為,就算犯罪成因複雜,很多犯罪真的都受到外在影響,也不能放 : : 棄「罪刑相當」,因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人去惡向善的重要動力。一 : : 旦甚麼當推給外力,你善也是環境的功勞,你沒有賞,你惡也是環境的錯,所 : : 以你沒有錯。那人就失去向善的動力。 : : 就這樣子阿,一位精神疾病,可能無自主的犯下重大刑責,可是你這樣可以 : : 服眾嗎? : : 法律是必要建築在可以信服群眾上面,否則每個人都隨便找一個藉口就好了阿 : : 精神疾病乃是外力,可是湯姆熊殺人案還因為精神疾病判無期徒刑。 : : 這哪裡能服眾,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特色,彼此之間要互相磨合才能在社會立足。 : : 你憑什麼因為精神疾病就要減輕刑責,你當我們遵守法律都是傻瓜嗎? : : 相較於精神疾病,要融入社會也要有相對應措施,不能這樣逃避去減免刑責。 : : 孩童死有餘辜? : : 以上就是這些事情,覺的現在立委是不是理盲濫情,演戲演一演就好, : : 不釜底抽薪,這些案件一定一再發生 : 已鬼島的刑度規定,殺一人只要手段別太誇張 : 還真是沒啥理由判你死,畢竟還下看十年以上..... : 若不針對客體做出差別化,還真是想吃公家飯懶得考試,殺小孩最快 : 其實真要修,應該把駕駛大型車輛壓死人,先直接套殺人罪,然後舉證責任轉換 : 不然輾成肉醬也不過是過失致死...... -- 我的網誌:http://chinagogoya.blogspot.tw/ 優秀文章備份區:https://disp.cc/b/chinagogoy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1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520103.A.31B.html ※ 編輯: chinagogoya (1.34.1.171), 04/01/2016 22:15:55

04/01 22:29, , 1F
寂寞的回文
04/01 22:29, 1F
文章代碼(AID): #1M_e9dCR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M_e9dCR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