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賴中強:民進黨版監督條例 淪為作文比賽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4/01 17:18), 8年前編輯推噓7(813)
留言12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基本上。我看到這消息也很生氣。民進黨草案的半分鐘條款。 我打給我選區立委國會辦公室,跟他抗議這件事情。 他說已經有選民打電話來罵「綠色國民黨」了。 他說黨團後來把90天無條件通過刪除。 那我問那超過90天怎麼辦?國會助理回答說,都要經過立法院的審查, 才能通過。 至於細節的部分。我並不是很瞭解他的條文內容。 有待更知情人士能夠解開民進黨的缺點。 現在立法院裡,就要好好監督民進黨的立委,在搞什麼把戲了。 我不要投給另一個國民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3.213.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502289.A.4C3.html

04/01 17:21, , 1F
gj
04/01 17:21, 1F

04/01 17:23, , 2F
90天是草案的審議 不是最後的結果
04/01 17:23, 2F

04/01 17:24, , 3F
04/01 17:24, 3F

04/01 17:24, , 4F
就是90天通過的還要再去跟中國簽 簽完回來再審一次
04/01 17:24, 4F

04/01 17:26, , 5F
04/01 17:26, 5F

04/01 17:27, , 6F
都不會談了還監督什麼?
04/01 17:27, 6F

04/01 17:29, , 7F
改掉成半分鐘版不是嗎
04/01 17:29, 7F
他們說90天自動生效的條文已刪除。 簽署完畢,還是需要立法院逐條審查。 也就是沒有半分忠條款的問題。 ※ 編輯: clark0816 (223.143.213.216), 04/01/2016 17:34:30

04/01 17:59, , 8F
你需要爬個文
04/01 17:59, 8F

04/01 18:06, , 9F
被發現了就趕快刪除, 要是沒被發現就爽爽過了!
04/01 18:06, 9F

04/01 18:09, , 10F
所以這從頭都是在試水溫
04/01 18:09, 10F

04/01 18:13, , 11F
還是想蓋過條文內兩國的爭議
04/01 18:13, 11F
民進黨提出兩國,那就變成美國不喜歡了。會使中國有理由解決台灣問題。 如果你們是吵應該改成兩國監督條例,那就不是我的重點。 還有,我為什麼要刪文,我只是把今天打電話給選區立委的過程描述而已。 不要隨便扣別人帽子。亂扣帽子,就會像蔡正元之流的人一樣。 ※ 編輯: clark0816 (223.143.213.216), 04/01/2016 18:18:45

04/01 18:39, , 12F
改成真.半分鐘條款了! 超過90天無條件直接送院會
04/01 18:39, 12F
文章代碼(AID): #1M_ZpHJ3 (Gossiping)
文章代碼(AID): #1M_ZpHJ3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