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兩岸/綠監督條例 去兩國論限期審定消失
不解 為甚麼這麼淺顯的道理...
同一個條款 為何KMT提不行 DPP提可以的道理
還很多人不明白? 是自我欺騙嗎...
KMT的情況是 如果沒有台灣人民拉著 早把台灣全部家當送給中國了
DPP的情況是 如果沒有中國武力威嚇 早就是一個正常國家了
這兩者沒有差別嗎
但說真的 我早說過了 DPP上台絕對是全民之福 KMT最適合當在野
為甚麼?
因為DPP上台 KMT所掌控的媒體情治系統 搭配多數是自家人的司法體系
完全可以讓DPP所有想徇私的人 無法遁形
連無罪證下 都可以把你抹黑 抓你入監(ex. 郭瑤琪)
更何況是真正貪污的人(ex. 阿扁)
所以這樣的KMT當萬年在野 絕對是全民之福
就最近的翁啟惠新聞來看
解盲失敗前 賣了十張 問題在哪?
覺得有問題的鄉民自己摸著良心 如果真有內線消息
你只賣十張算不算佛心來的?
回過頭來說 很多人說 翁就是要賺大錢才回台灣
這不就是台灣能留住翁的原因嗎?
如果今天翁透過不法謀取暴利 那就把不法的部分說出來
像這種利用聳動標題 陷人於罪 郭瑤琪已經是一個
看都看膩了
不過這本來就是DPP執政應該要做好的心理準備
然後現在發現
原來不僅贏球才是國球
連做研究也被要求百分百成功才行
※ 引述《lX (我要挑戰1個X)》之銘言:
: 兩岸/綠監督條例 去兩國論限期審定
: 民進黨黨團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已出爐,據民進黨人士3月31日受訪指出,草
: 案名稱已去兩國論;內容方面,除公民投票及談判官員內亂、外患罪條款已刪除;且新增
: 協議審定期限,簽署前,協議草案需送至立院審議,並於90日內完成;簽署後,協議本文
: 審議需在30日內完成,經決議可展延10日;若逾期未完成,則視為同意。
: 旺報報導,上述人士指出,黨團版《監督條例》草案條文已擬定完成,4月1日送至立院
: 黨團大會決議,惟部分立委對協議審定期限有意見,屆時還會就此進行討論。
: 服貿重談?視朝野協商
: 此前,民進黨黨內立委所提《監督條例》草案大多具兩國論色彩,且公民投票及談判官
: 員內亂、外患罪條款讓《監督條例》的可行性備受質疑。
: 民進黨人士表示,我國法律已有《公民投票法》及相關公務員懲處法規進行規範,若在
: 《監督條例》草案另外提及,無非是畫蛇添足。
: 上述人士分析,《監督條例》草案已強化事前監督機制,屆時協議審理不能再像以前一
: 樣擱置時間過長,故在法案討論上才增列協議審定期限,避免兩岸間的協議久拖不決,影
: 響國家和民眾利益。
: 至於擱置已久的服貿協議是否會溯及既往,還是重啟談判?上述人士表示,《監督條例
: 》並不會溯及既往,按《監督條例》草案內容,服貿屬「談判後」,貨貿則屬「談判中」
: ,但屆時得視朝野協商結果而定。
: 改由陸委會主委報告
: 此外,民進黨黨團版《監督條例》草案內容,還將向立院報告的「層級最高長官」從行
: 政院長改為為陸委會主委;上述人士表示,協議簽署過程中,陸委會是主要協商單位,必
: 須向立院相關委員會報告並備質詢,故由陸委會主委報告較為合適。(李漢揚編)
: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11&docid=103621574
: 來源》中央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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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深緣淺豈不知心碎腸斷那堪多情空餘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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