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尿布悶死女嬰 幼保員要賠老闆娘80萬消失
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東森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2016年03月20日 尿布悶死女嬰 幼保員要賠老闆娘80萬
2015年02月05日 「尿布蓋臉」活活悶死7月大女嬰 惡保母5萬元交保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03/20 中時電子報
新竹一家托嬰中心的林姓幼保員,2015年4月間在托嬰中心因不耐林姓女嬰哭鬧,竟用1片
尿布蓋住女嬰口部,還以尿布上的魔鬼氈環繞脖子後方加以黏扣,丟外套在女嬰身上,蓋
到女嬰口、鼻部,造成女嬰呼吸道缺氧性窒息,女嬰經緊急CPR並送醫搶救無效。林女賠
償女嬰雙親200萬,才獲和解,去年林女遭依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獲判2年,緩刑4年。
托嬰中心林姓老闆娘因此案遭牽連,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法辦,老闆娘事後也連帶賠償
女嬰家屬200萬,才獲和解。刑事部份,檢方調查,認老闆娘事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份
,逃過刑事究責。
老闆娘認自已在管理上無瑕疵,卻無辜受牽連,還要承受家長批評責罵外也成輿
論焦點,導致評價貶損,且因網路新聞及留言不斷傳播,對她侵害重大,直至今日,她仍
需面對社會惡意攻擊、辱罵,已造成她身心痛苦及精神損害,讓她難以入眠,甚至就醫,
因此向犯錯的林女索賠營業、名譽及連帶賠償費用共509萬元。林女認,老闆娘主張無理
,要求法官駁回。
法官調查,女嬰窒息死亡,被告主張老闆娘賠付家屬200萬元,是基於原告本身
對於女童侵權行為,與實情不符,難以採信;但負責人未落實監督屬下,才造成此次不幸
事件,在管理上有疏失,林女應佔7成責任,僱主有3成疏失之責,因依和解金400萬計算
,被告林女應再賠80萬給老闆娘,其餘請求駁回。(突發中心/新竹報導)
2015/02/06 東森新聞
怎能如此狠心!新竹市一名44歲林姓幼兒園保母,疑似因為受不了7個月大的林
姓女嬰哭鬧,竟利用監視器死角,拿尿布和外套蓋住她的臉部,導致女嬰窒息休克,送醫
急救後仍不治身亡。事後林姓保母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檢方複訊後裁定5萬
元交保。
檢警調查,發生女嬰窒息身亡的幼兒園已經經營14年,涉嫌虐嬰的林姓保母任職
3年多,但在本月2日才接手林姓女嬰的托育工作。3日女嬰疑似因為更換保母不習慣,哭
鬧不休,沒想到林女竟心生不耐,拿尿布蓋住女嬰的臉部,還用膠帶固定,接著加上外套
「消音」,再用肚兜捆住她的手,不讓她掙扎亂動。
當女嬰不再哭鬧時,林女還以為她只是睡著,沒想到一看發現女嬰臉色發紫,趕
緊施以CPR急救並報警,但女嬰到院前已經沒有呼吸心跳,即使一度搶救恢復生命跡象,
仍在5日上午宣告不治。失去愛女的家屬悲痛欲絕,直呼原本以為經營10多年的幼兒園可
以信任,沒想到孩子卻再也回不了家。
幼兒園的監視器因為被擋住,無法看清事發經過,但林姓保母說詞反覆,一下子
說是女嬰掙扎翻身,導致棉被壓住口鼻,一下子又說因為女嬰不斷哭鬧,才拿尿布蓋住她
的嘴,後來又改口是外套掉到女嬰臉上,才導致她窒息,最後禁不住家屬不斷追問,林女
才坦承是因為受不了哭鬧聲,拿尿布和外套蓋住女嬰的臉部。 警方訊後,將林姓保母依
業務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檢方複訊後裁定5萬元交保候傳;家屬表示尊重司法,但認為
既然林女已經坦承拿尿布蓋住女嬰,根本就是蓄意殺人,以業務過失罪論之太輕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2016/03/20 尿布悶死女嬰 幼保員要賠老闆娘80萬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320003614-26002
2015/02/06 「尿布蓋臉」活活悶死7月大女嬰 惡保母5萬元交保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206/464100.htm
5.備註:
這則新聞大家還記得嗎? 搞到最後幼兒園長順便賺一筆
法官到底有沒有將心比心再判,出事得不是自己的孩子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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