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爆打殺童嫌的一記正拳 演員林士翔打的消失
看到好多白爛的正義魔人...
人們看到憤怒的事情...做出衝動的事情...
很難理解嗎?很難理解嗎?很難理解嗎?
有人從小到大都沒有情緒化過嗎?
此事雖然有違法之虞...但稍加思考及可理解...
事情有輕重大小...你可以覺得不妥...
但把他類比與殺人犯相同...是腦袋有洞...阿...不...邏輯有問題吧?
如果你們要無限上岡類比...
好...看看你們最崇拜的先進民族...
法國大舉空襲伊斯蘭國 報復巴黎恐襲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246406/
喔...真高尚...
ISIS裡面也有被強迫勞動的平民啊...
怎麼可以未審先判勒?
以牙還牙啊...真野蠻不是嗎?人權大國?
※ 引述《mczap (殺手D)》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爆打殺童嫌的一記正拳 演員林士翔打的
: 3.完整新聞內文:
: 女童割喉案嫌犯 移送士林地檢署遭圍毆 |三立新聞網
: 北市內湖昨早驚傳4歲女童命案,33歲兇嫌王景玉晚間7時許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下午就
: 有近百名民眾陸續聚集在士檢附近,有人手拿安全帽,怒眼目視在大門口等候,王景玉送
: 達時,民眾隨即圍上前毆打,現場雖有30名鎮暴警察、近50名警察、法警駐守,但其中一
: 人突破層層警力、朝王嫌臉部重重掌了一拳,而這人就是曾演出《天后之戰》的演員林士
: 翔。(影片55秒後)
: 林士翔在臉書寫下「小妹妹,這拳哥哥幫你討回來的,其他的就要交給政府了,妹妹你要
: 當個快樂的小天使喔!」而林士翔的妻子林湘庭,也在臉書分享那一記重拳的影片「那一
: 拳是我見過我丈夫最帥的一次!」甚至還有網友表明自己是警察,「但我無限期支持你這
: 一記正拳,實在太漂亮了!」
: 而據林士翔臉書顯示,他和友人早早就等在士檢要給王嫌一個教訓,而且由於林士翔已為
: 人父,才會對於殘忍殺童有強烈感同身受的痛苦感。(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林士翔坦承給了一記正拳,翻攝臉書
: 林士翔的妻子也盛讚丈夫,翻攝網路
: 林士翔已為人父,翻攝臉書
: 林士翔和友人早就等在士檢,要給王嫌一個教訓,翻攝臉書
: 還有網友自稱警察,盛讚這拳給的好,翻攝臉書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goo.gl/v7IJzy
: 5.備註:
: 好了,打人的自己承認了
: 還有警察說做的好
: 依據大家對於 該死刑就死刑 這種對於法律就應該執行正義
: 請檢警單位對這位打人以故意傷害罪調查
: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
: ,致人重傷的,處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
: 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
: 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 另外警察放任看到故意傷害罪的現行犯不逮捕
: 依據刑法120 條 公務員不盡其應盡之責,而委棄守地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
: 有期徒刑。
: 可以判死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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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遺忘的總是清晰.....
清晰的如一場夢幻.....
不曾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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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90.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218583.A.4F8.html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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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不就是人類最醜陋的行為?
可以裝高尚談法...卻不批判人類最噁心的戰爭...
這是甚麼心態?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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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yobearman: 這社會不需要會動用私刑的人,和殺人犯一樣都是危險
就是有上面這種人啊...還要我多貼幾個嗎???
噓的人麻煩看清楚...
我沒有說這種行為正確...
只是說大家可以理解其動機為何...
沒必要上崗到與殺人犯同樣嚴重
沒必要上崗到與殺人犯同樣嚴重
沒必要上崗到與殺人犯同樣嚴重
所有的犯罪都是出自於衝動...所以所有的犯罪都一樣嚴重?
你嘛幫幫忙...不是嘛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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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omidrco (61.228.90.33), 03/29/2016 10: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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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限上崗在哪?請說看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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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支持用情緒凌駕法律?
看清楚...我說的是...
可以理解也可以批判,但不要無線上崗這行為與殺人者相同!
可以理解也可以批判,但不要無線上崗這行為與殺人者相同!
可以理解也可以批判,但不要無線上崗這行為與殺人者相同!
每次都要貼三次很累的...
※ 編輯: nomidrco (61.228.90.33), 03/29/2016 10: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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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從小到大都沒有因為生氣跟人動手?即使只是輕微的推打?
有發生過這樣的行為的人都是和殺人犯一樣危險?
你有沒有邏輯啊?
我在強調一次...我沒有要合理化他的行為...
我要說的是
可以理解也可以批判,但不要無線上崗這行為與殺人者相同!
※ 編輯: nomidrco (61.228.90.33), 03/29/2016 10: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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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就是有人不能理解啊...
同樣都是小偷...有人是好吃懶惰...有人是生活困頓...
法官會判相同嗎?
當然不會!法律除理外都還有情的存在...
就是有人連路人甲看到天地不容的事情會憤怒都不能理解...
還在假裝聖人...
※ 編輯: nomidrco (61.228.90.33), 03/29/2016 1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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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好吧...你也看懂我的意思了...
我也同意你說的...
憤怒是正常的,能夠管理憤怒才是文明阿
文章帶有太多情緒...諸多冒犯!還請見諒!
※ 編輯: nomidrco (61.228.90.33), 03/29/2016 11: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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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修車廠的員工出面阻止...就是路人甲啊...
為什麼不能介入?
有違法之虞是沒錯...但不能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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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你邏輯有問題...
我認為他違法...但情可赦...先理後情...
甚麼時候先情後法了?
※ 編輯: nomidrco (61.228.90.33), 03/29/2016 11:08:47
※ 編輯: nomidrco (61.228.90.33), 03/29/2016 1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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